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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15篇)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通用15篇)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篇1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甲?方:?医药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全国总代理品种在地区总经销商,负责该地区医院的销售工作。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根据,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一、产品条款:(品)名:成分:剂型:规格:包装:二、生产厂家:三、质量条款:验收质量标准以厂方所出具药检报告为准。四、结算及销量条款1、甲方供货价为?元/支。2、现款制,款到发货。3、乙方月拿货量暂定为?瓶。4、为利于甲方进行市场和货源的管理,乙方需在签定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元市场保证金。五、运输交货条
2、款a)甲方负责运输货物至?市,费用由甲方承担。市内短途运输则由乙方承担。b)乙方在收到甲方所发的药品后,对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验收,乙方提货离开货场后甲方视乙方已通过验收,甲方不再承担责任。如验收中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刻向甲方提出,并当场向运输单位提出,且应暂不提货。然后由甲方处理追究运输方责任,甲方负责换货或退货。六、双方责任条款a)甲方保证药品质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质量或包装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换货或退货。b)甲方提供药品销售的合法手续及宣传资料。c)乙方要提货须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甲方因生产或安排不及时,不能如期供货给乙方,责任由乙方自负,相反情况则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
3、d)乙方在协议失效后,应将甲方的文件、委托书、合同等资料归还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e)乙方完成当年销量,同等条件下,次年享受优先代理权。f)乙方应在每月底将上个月所购药品的医院走向告知给甲方。具体医院走向以商业公司向医院开具的发票、电脑单、或医院收据为主,甲方以收到以上单据的传真为准,合同期内,甲方保护乙方已开发的医院。七、不可抗力因国家政策问题或自然灾害,导致本协议不能执行,违约双方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八、协议纠纷解决方式条款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甲方公司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九、本协议履行期限为:?。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4、一份。十一、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代表签名:代表签名:盖章: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篇2受托人:委托人:住所: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一、受益人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二、委托持股标的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人民币元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
5、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该股金状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有限公司,出资元,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界定为股;,出资元,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界定为股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其他自然人出资元的部分股金。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O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四、信托期限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甲方名义持有
6、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六、受托人的报酬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元/年。七、信托终止事由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
7、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甲方:代表人:年月0签订地点:乙方:代表人:年月0签订地点: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篇3甲方:先生(或女士,下同)乙方:先生(或女士,下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
8、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当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五、违约责任: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当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
9、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
10、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当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先生(或女士)乙方:先生(或女士)(公章)代表签字: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篇4甲方:乙方:丙方: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甲、乙、丙三方(以下统称为投资人)出
11、资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投资人签订本协议的投资人是:甲方:委托联系人:乙方:委托联系人:丙方:委托联系人:第二条公司概况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O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O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O第四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整,出资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甲方:出资额为万元人民
12、币,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O第五条出资时间各投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投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具体出资或办理出资手续时间如下:各投资人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出资证明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
13、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七条出资的转让投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投资人向本协议投资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出资的,应当经其他本协议投资人1/2以上同意,投资人应就其出资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本协议投资人以征求同意,本协议投资人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本协议投资人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投资人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投资人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本协议投资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本协议投资人主张行使优先
14、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经受让出资获得股东地位者,应当承认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内容,拥有并承担与其他本协议投资人同等权利及义务。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公司登记全体投资人同意指定(指投资人)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第九条新公司组织结构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2、股东会组成及议事规则:3 .董事会组成及议事规则:4 .经理职责:5 .监事会规则:
15、第十条投资人的权利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4、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投资人的义务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投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投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抽逃出资。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16、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第十二条费用承担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投资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投资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第十三条经营期限及公司解散1、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
17、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本投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投资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2)投资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投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投资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十六条保密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18、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第十七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
19、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
20、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
21、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
22、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年一月B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23、签字):签订地点:年月一日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_年_一月_0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篇5甲方:出资额为一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额为一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额为一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丁方:出资额为一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戊方:出资额为一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戌方:出资额为一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一、发起人的权利、义务1、发起人的权利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
24、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
25、明书由公司盖章。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2、发起人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
26、担。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三、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四、本协议的解除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
27、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五、争议的解决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六、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七、其他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2、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发起人甲(签字):发起
28、人乙(签字):年月日年月0发起人丙(签字):年月发起人丁(签字):.日年月0发起人戊(签字):年月发起人戌(签字):.日年月0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篇6F厂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厂厂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厂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上述当事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依法自愿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股份制经济的优势,发展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搞活企业。现就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公司是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而创立的新型企业。公司以发展生产,满足社会需求,搞好四化建设为宗旨。2 .公司是一个军民结
29、合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开发、生产经销军工产品、汽油机系列产品、摩托车系列产品为主,为装备部队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公司在横向经济联合基础上,形成以公司为主体,与科研、生产、商业、外贸、金融相结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的股份制企业集团。3 .公司股份由国有股、公有企业股、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组成。4 .公司实行筹额股份,每股面值元,股份总额为yco5 .厂认缴首期股份元;厂认缴首期股份元;厂认缴首期股份元;公司认缴首期股份为元;其余由各厂职工认缴,如不足则由各单位平均分摊,认缴时间期限在年月日前。6 .公司成立的费用数额元,由四个发起单位平均分摊。7 .关于
30、发起人对设立公司的连带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未能缴足时发起人负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本协议书一式份,各发起人份;各发起人主管单位份;市体改委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份。发起人(盖章):厂发起人(盖章):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发起人(盖章):厂发起人(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医药有限公司经销协议篇7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31、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公司概况1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2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3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3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 .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第三条股权结构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2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3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4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元。5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6 .
33、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四条股份类别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五条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第六条其他出资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以现物出资,出
34、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评估师将标的折价元,折合股份股。第七条缴付时间在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第八条筹备委员会(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2 .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3 .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4 .全部股
35、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5 .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第九条组织机构1 .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2 .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3 .股份
36、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4 .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1 .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2 .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3 .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4 .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5 .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6 .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
37、条件;7 .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8 .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9 .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10 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11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费用承担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
38、,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2 .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第十三条财务、会计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4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5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6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
39、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7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8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9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10 公司应当向聘用
40、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11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41、。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十六条保密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2、。保密期限为年第十七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
43、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44、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
45、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1 .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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