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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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23年9月、-I-I5i1()1()VsA1(三)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3(四)主要工作过程5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7(一)编制原则7(一)主要内容9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12(一)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12(二)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12四、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13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16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16七、作为推荐性或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16八、JAI彻j的JH施建16九、废止现行
2、有关标准的建议17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17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编制说明一、工作概况(一)任务来源2022年5月17日,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批准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申请的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项目编号SDBXMO36-2022)作为陕西省地方标准立项编制。(二)目的意义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是国土调查工作的核心要义,国家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期间多次强调“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是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生命线,要把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摆在首要位置为实现此项要求,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中已明确“省级要组织对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3、,对全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中明确“对省级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级核查质量评价错误率超限的进行全国通报并追究责任”O在今后的年度变更国土调查工作中,国家将延续并加强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的要求和措施。而保证调查成果质量的核心工序是核查工作,因此为我省核查工作制定一套规范是重中之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期间,自然资源部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等文件指导国家级核查工作,但没有出台相应的省市级核查规范,在工作实践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流程不适用。国家级
4、核查流程和省市级核查流程完全不同。由于提交至国家的县级调查成果已经通过市级和省级把关,质量相对完善,所以国家级核查流程相对简单,只有初查、复查两轮核查。但省市级核查初期接收的县级调查成果尚不完善,需经初查、复查、复核,甚至多轮复核和技术指导,县级调查成果质量才能满足上报国家要求,相对国家级核查流程而言,省市级核查流程更为细致严格,因此需要制定适合省市级核查流程的规范,以满足省、市级核查工作要求;二是内容缺失。缺少关于年度变更国土调查成果核查的相关内容,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和技术规定主要用于指导十年一次的大规模调查,核查对象是全量调查成果,而年度变更国土调查成果每
5、年都需要进行更新,核查对象是本年度部分更新的增量更新调查成果,核查对象发生变化,相应的核查流程、核查内容和质量评价体系等也需要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制定相应规范,补充关于年度更新调查成果核查的相关内容;三是规则陈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以后,地类和属性划分更加详细,相应的核查规则也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技术规定是在三调工作初期制定,截止目前,部分核查规则已经滞后,缺乏一定的适应性,因此急需制定规范,对核查规则进行更新完善;四是不适合陕西省具体省情。国家方案中的具体案例及核查规则未能涵盖陕西省特殊地类的核查、认定规则,因此急需制定
6、涵盖陕西省各个地类,并符合陕西省省情的核查规范,服务于陕西省国土调查工作。综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和技术规定已经无法有效地指导陕西省的核查工作,目前迫切需要一套适用于陕西省核查工作的规范,形成更加精细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更加完善的省级核查流程,应对陕西省(年度变更)国土调查的省级核查任务,并作为指导市级核查和县级自查的技术文件,用于规范(年度变更)国土调查成果核查工作的开展,确保陕西省(年度变更)国土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1 .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承担单位(主编单位):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协作单位(参编单位):长安大学、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
7、公司、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2 .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工作表1主要起草人及工作安排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所做重要工作1赵映秋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组织标准制定,负责标准的结构、内容框架搭建,指导编写标准内容和编制说明,参与编写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分析讨论2崔建军长安大学负责标准的结构、内容框架搭建,指导编写标准内容和编制说明,参与编写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分析讨论3赵建林长安大学参与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范围、术语定义和核查流程编写,参与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的分析讨论4李良军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参与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核查流程编写,参与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的分析讨论5李添长安大学参与国土调查成果
8、核查规范核查内容编写,参与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的分析讨论6吕磊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参与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评价办法编写,参与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的分析讨论7马泉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参与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评价办法编写,参与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的分析讨论8马三振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参与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成果报送和成果汇总内容编写,参与各项内容及修改意见的分析讨论9王志超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指导标准制定,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10柴华杰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指导标准制定,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11崔国庆自然资源部测绘标
9、准化研究所指导标准制定,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所做重要工作12郭炜信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指导标准制定,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13李旭洋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指导标准制定,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14米国楔长安大学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15冯家保长安大学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16崔蓉长安大学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17冯占领长安大学参与各项内容及意见修改的分析讨论(四)主要工作过程1、标准立项2021年3月,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成立标准立项申报小组,开展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并邀请长安大学、西安
10、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及相关专家开展标准立项研讨咨询会,对该项目的立项申报咨询专家意见。2021年12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征集2022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函。随后,标准立项申报小组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前期收集的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核查及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工作资料以及专家咨询会意见,通过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了标准制定计划建议书。2022年5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获得标准立项,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承担组织标准起草、意见征求,对标准的技术指标进行调
11、查、分析、实验及论证等工作。2.征求意见稿编制本标准获得立项批准后,承担单位和协助单位积极开展标准启动准备工作,并成立课题组。课题组成立后,首先拟定了工作方案以及标准制定思路,进行任务分配,并开始广泛收集相关成果资料,收集的资料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陕西省各级调查成果核查技术文件、规定;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核查成果资料;其他资料。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与参加省、市、县核查工作的单位进行对接与对接,分析当前国土调查成果核查工作的流程,对资料进行整理、鉴别、分析、选取
12、,研究编制内容与编制方法。2022年9月,标准编制组召开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标准编制会,讨论确定了标准编制的工作内容、职责分工、进度计划等,编制了实施方案。2022年1011月,标准编制组对调研中收集的国土调查成果核查方面的已有方案、技术规定等资料,结合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核查及年度变更成果核查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实际参与省市县三级核查工作的技术单位所提交的国土调查成果核查中遇到的初查、复查、复核甚至多轮复核引起的工作流程繁琐复杂、工作效率低下的现状,明确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提出一系列适用于陕西省核查工作的条款,逐章节完成了标准草稿并进行内部讨论。2023年3月,标准编制组修改
13、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实施计划、经费安排等内容。同时,为提升标准的影响力与权威性,标准编制组增加了参编单位与专家。2023年4月一5月,标准编制组通过现场会议、网络、电话等形式,重点针对国土调查成果核查工作的核查内容、核查流程、质量控制、质量评定等技术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不断修改完善标准草案。2023年8月,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草案研讨会,就标准草案总体框架及具体内容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经逐条修改并核实后,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一)编制原则标准编制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14、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具体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编制的过程中,各项内容、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国家政策。遵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注意做好标准编制与现行相关标准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充分研究和利用现有相关的规范、标准和技术指标,并结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已颁布实施的有关规程,处理好国家标准、自然资源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防止出现矛盾。2、科学性原则本标准的目的是对国土调查成果核查的对象、核查内容、核查方法、质量评定等方面进行规定,因此标准的编制必须遵循科学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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