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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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编制说明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精神,践行安全发展理念,规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职责,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气象安全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圳市气象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一、背景意义深圳地处华南沿海,属南北天气系统交汇区,影响全市的主要气象灾害有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强季风、雷电、高温、寒冷等,气象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危害重。同时,深圳城市人口、财富、基础设施高度聚集,经济社会系统对气象灾害的暴露度
2、和脆弱性日益增加。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20232024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3)35号),近两年全市重点单位达到300家。由于不同单位对气象灾害的敏感性、遭受气象灾害的风险性以及应急管理能力的差异,重点单位防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直接关系到更高程度、更大范围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备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法规体系,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对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作出规范,强化重点单位监督和管理,使重点单位主体责任更加清晰。办法对重点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助力
3、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编制过程(一)前期准备。2023年12月,深圳市气象局提出办法编制工作计划。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文件起草工作,编写人员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广泛收集相关国内省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文件,认真梳理相关调研工作成果、日常管理实践经验,通过边收集资料、边研究,为办法编制夯实基础。(二)起草过程。2024年1月起,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深圳市重点单位工作实践经验,深圳市气象局正式启动办法编制工作。2024年2月,完成办法(初稿)起草工作。2024年3月,在充分参考
4、和借鉴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及其他兄弟省市同类文件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三)征求意见。办法于3月14日至22日完成局内意见征求。共征集意见4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完善。3月27日至4月12日,我局面向广东省气象局法规处、广东省防雷中心、广东省气候中心征集意见建议,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三、主要内容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主要分为总则、重点单位的认定和公布、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和附录等章节。(一)
5、总则。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定义解释、工作原则、分级权限。其中,定义解释给出了重点单位是指容易遭受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雷电、高温、寒冷、强季风、大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影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者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管理应当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科学防御,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市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区应当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重点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接受市气象主管机构(包括各区主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
6、监督和管理。(二)重点单位的认定和公布。包括重点单位认定条件、认定对象、应当认定的重点单位、重点单位评审制度、重点单位名录公布、重点单位名录调整、重点单位信息化管理。重点单位认定方面概括起来为四个“考虑”、八个“可以”、三个“应当”。综合考虑四个因素:一是单位所处区域的气象灾害风险等级,二是单位的位置及其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三是单位的重要性、生产特性,四是遭受灾害性天气时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八类单位可以认定为重点单位:一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运输或者销售单位;二是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在建工程的业主单位;三是电力、燃气、供
7、水、通信、广电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四是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以及火车站、民用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客运车站和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五是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六是渔业捕捞、船舶运输、渔港、海上平台、跨海桥梁等的经营管理单位;七是大型生产、大型制造业单位或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八是其他因气象灾害易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同时量化给出认定参考条件。可以认定为重点单位中,三类应当确定为重点单位:一是曾经发生气象灾害或者次生、衍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单位;二是在气象灾害极高风险区划内的大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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