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docx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6号),探索建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下简称生态补偿),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是指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平寨水库和参与输水调节的桂家湖、革寨、凯掌等水库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流域汇水区(统称为保护区)以及受益区,具体包括:(一)保护区: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县、六枝特区)安顺市(镇宁县、西秀区),毕节市(威宁县、赫章县、织金县、纳雍县),贵安新区。(二)受益区:贵阳市(云岩区、南明
2、区、观山湖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贵安新区、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安顺市(西秀区、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平坝区)、黔南州(长顺县)。第二条办法所称生态补偿资金,是指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上下游流域政府之间,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方式的横向补偿。各地各部门不得以生态补偿的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任何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三条坚持“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益”的原则,在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贵安新区建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四条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实行双向补偿机制,以流域内
3、的河流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每月水质监测结果为考核依据,考核点为:三岔河威宁-钟山、三岔河钟山-六枝、阿勒河赫章.水城河流断面和平寨水库、桂家湖水库、革寨水库、凯掌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保护区为被补偿主体,考核的河流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有关市、县可获得生态补偿资金;达不到相应水质要求,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水质达标前不能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并按同期获得的资金同等缴纳生态补偿资金;涉及多个县(市、区)共用河流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考核点,若一方能举证对方污染造成水质不达标的,则由对方按同期获得的资金同等缴纳生态补偿资金。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受益区为补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利枢纽 工程 涉及 流域 生态 补偿 办法 试行
![提示](https://www.desk33.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434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