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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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规(2022)4号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22日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更好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中央企业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
2、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市属企业)。市属金融企业和主营业务为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典当等的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属企业上市公司融资及担保活动,国家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主要包括:(一)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外举借债务;(二)债券类融资;(三)其他融资行为。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市属企业以自身信用或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第五条市属企业融资应遵循聚焦主业发展、严格融资程序、控制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优化债务结构等原则;担保应遵循量力而行、权责对等、
3、风险可控等原则。第二章融资及担保监管职责第六条市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的原则,以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为重点,依法建立监督全面覆盖、风险控制有力的融资及担保监管体系,推动市属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全方面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包括:(一)指导和督促市属企业建立健全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对市属企业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进行备案;(二)完善市属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率约束机制和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企业资产负债率和债务风险管控;(三)审核市属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和债券发行审核机构要求企业必须取得市国资委同意文书的债券类融资项目,对市属企业年度担保计划进行备案管理;(四)督促市
4、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如期偿付债务本息,指导市属企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五)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对市属企业融资及担保信息进行监测、分析、管理和运用;(六)完善市属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分析评价制度,对企业融资及担保事项实施审计、后评价等监督管理;(七)对市属企业违规融资及担保活动以及决策失误依法进行追责;(A)其他法定职责。第七条市国资委对市属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实行实时跟踪、动态监管。市属企业应按市国资委要求,按月报送融资事项情况统计,按季报送债务监测事项情况统计,每半年报送担保事项情况统计。第八条市属企业是本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
5、提升融资及担保活动的组织实施和风险管控水平,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要明确本企业融资及担保活动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融资决策事项、所属企业融资权限、担保、资金拆借等内容,构建“融入、使用、管理、偿还及风险防范一体的融资及担保管理体系。市属企业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应报市国资委备案;(二)制定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年度融资计划(包含本企业及下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融资活动)主要包括年度总融资规模、融资途径、资金用途、年度偿债计划以及实施年度融资计划对本企业债务结构、财务状况影响等内容。年度担保计划主要包括担保人、担保金额、被担保人等内容;(三)加强融资决策管理市属企业
6、融资事项按照方案提出、审查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等步骤进行管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债务规模及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质量等实际,充分考虑货币政策、利率水平和变化趋势,择优选择融资方案,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融资成本;(四)加强担保事项管理建立健全担保尽职调查机制、风险评估和审核制度,根据担保金额、被担保人履约能力及生产经营和整体资信状况等,评估担保风险,合理决策担保事项;(五)加强融资及担保风险管控。定期评估企业资金流动性风险,严守财务安全底线,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充分研判债务偿还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偿付风险。定期跟踪核查担保情况,严格防范代偿风险;(六)建立健
7、全融资及担保风险信息报告机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的到期债务本息事项或担保重大代偿事项,应于债务到期日届满前1个月以上书面报告市国资委,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报告主要包括预计发生违约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债务期限、本息金额、担保情况、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内容;(七)建立健全融资及担保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本企业融资及担保事项,按市国资委要求报送融资及担保事项分析报告;(A)完善资金效益提升机制。优化资金管理模式,推动资金在集团企业内部形成供需流转,减少非必要外部融资,防止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沉淀,提升
8、企业资金效益;(九)履行市属企业出资人监管职责。加强所属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日常管理,防止有息负债、或有负债过度积累,确保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债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十)其他依法应承担的职责。第三章融资监督管理第九条市属企业应按照发展战略、主营业务经营规划及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汇总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审议。市属企业应严格执行年度融资计划,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市属企业调增年度融资计划额度须向市国资委备案。第十条市属企业应按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原则,开展融资事项实施前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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