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 实施意见.docx
《南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 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 实施意见.docx(1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南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民居住品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具备加装条件的既有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的适用本意见。对于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改造计划的既有住宅,不
2、适用本意见。二、实施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单元为单位进行实施。加装电梯应因地制宜,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城市有机更新和社区发展治理范畴。三、职责分工南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城管局、南阳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
3、照工作职责与分工,做好相应环节的管理程序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落实、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财政、城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技术解释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动员指导、协议和方案公示、矛盾协调等工作。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协议和方案公示
4、、意见收集、异议调解等工作。电力、通信、供水、雨污水、燃气、热力等相关管线单位涉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负责管线及其他配套设施的现场踏勘、迁移改造等工作。四、实施主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申请人,负责组织协调意见统一、方案制定、协议签订、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意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可书面委托1-3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原产权单位、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人、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代理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作为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五、资金筹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
5、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可以从下列渠道筹集:(一)由加装电梯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所在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二)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取得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联合备案会议纪要后,业主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或其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仅限提取需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三)已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应当由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可以申请使用出资业主分账户中的
6、维修资金;使用后的分户账面余额不应低于应当归集额度的30%;(四)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五)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六)其他合法资金来源。六、实施程序(一)动议表决。既有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
7、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和别墅加装电梯的需征得利益相关方同意。专有部分面积,按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二)签订协议。申请人就加装电梯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同意加装电梯项目协议,协议需明确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估算及其筹集方案,以及电梯建成后所有权归属、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运行维修费用(检验检测、电费、保养、维修、更新、管理、保险等费用)
8、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内容。(三)制定方案。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查阅资料、现场踏勘基础上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管线迁改、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四)方案审核。申请人向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提交已签订的同意加装电梯项目的协议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对已签订的同意加装电梯项目协议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函告既有住宅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组织公示。(五)协议、方案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组织公示,应在拟加装电梯小区公示
9、栏和拟加装电梯单元出入口处就加装电梯项目协议和加装电梯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收到实名制书面异议的,可由业主间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应组织调解,也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进行协调,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公示情况,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形成公示报告。公示期间无实名制书面异议或有异议经协商解决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对加装电梯项目协议和公示报告予以盖章确认。业主仍有异议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相关业主提出增设电梯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规划部门应当进行现场勘察;设计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 实施意见 南阳市 既有 住宅 电梯 工作 实施 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435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