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台CTC一体化底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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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台CTC一体化底盘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浩智聚合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台CTC一体化底盘项目项目代码2312-341126-04-01-272636建设单位联系人陆一成联系方式17681559646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东侧、凤翔大道南侧地理坐标(117度35分41.339秒,32度53分37.90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
2、67三十、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58000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0.084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666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的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进行判定,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表专项评价设置判定专项
3、评价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Sl花、氨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排放所列废气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未超过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用水为园区自来水管网供给否海洋宜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养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
4、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学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木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B、附录C。生物(不包寸地区中人169)附录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审批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5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
5、文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60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符合性分析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前身为安徽凤阳工业园区,2006年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0622号批准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皖政秘(2018)138号)中相关要求,撤销安徽凤阳硅工业园(筹)、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将其整体并入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整合后开发区包含三个地块。根据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
6、规划(2023-2035年),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区三园,双核双廊,四区联动“一区”即凤阳省级经济开发区;“三园”包括门台、凤宁、小岗三大产业园;“双核”凤阳经济开发区的产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和智慧硅谷。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面积约2157.4886公顷,其中地块一门台片区:东至龙兴路、南至西湖路、西至凤三路、北至京沪铁路,规划用地面积886.4337公顷;地块二凤宁片区:东至滨河路、南至京沪铁路、西至油坊路、北至洪山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228.9883公顷。地块三小岗片区:东至经三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改革大道、北至纬三路,规划用地面积42.0666公顷。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
7、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东侧、凤翔大道南侧,根据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属于凤阳经济开发区门台片区,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凤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2。(2)与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601号)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内容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相符性1园区产业定位为:非金属新材料、电气机械、食品加工。开发区以非金属新材料特色产业引领发展方向,有序健康发展光伏玻璃等非金属新材料,重点发展超薄光伏
8、玻璃盖板(背板)和太阳能电池用高温玻璃基板;构建硅基产业链“矿石开采-石英砂加工-日用玻璃-建筑玻璃-光伏玻璃(光电玻璃)-光伏组件(光电系列高端产品)“,同时扶助“电气机械等高端装备制造及“绿色食品等产业,形成“非金属新材料、电气机械、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辅助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家电(居)等产业布局,融合平台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两大配套体系,打造特色引领、主导产业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为园区非主导产业类型,亦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范围内,视为允许类。符合2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结合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控要求及区域资
9、源优势和环境制约因素、开发区产业定位等,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不同功能区的环境保护空间,严禁不符合规划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规划实施不得损害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等敏感目标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做好开发区与周边地表水、湿地保护区和居住区之间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为园区非主导产业类型,亦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范围内,视为允许类。项目优化了平面布局,项目采取措施确保各污染符合的有效隔离和管控,湿地保护区和居住区周边严禁布设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保障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
10、境敏感点影响较小。3开发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防范环境风险为核心,明确开发区发展存在的环境制约因素,重点关注花园湖湿地保护区和凤宁片区周边居民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的大气、地表水、土壤、环境风险防范和固体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妥善解决区域现存环境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本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同时本项目设置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4根据开发时序和开发强度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域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交通等规划,完善园区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开发区集中供热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逐步淘汰区内现有燃煤炉窑
11、(锅炉)。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细化园区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排放和运行管理要求,保障开发区周边受纳水体、空气环境、水环境功能及相关考核点位稳定达标。本目为天然气炉窑,不属于燃煤窑炉;项目目采取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5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三区三线”成果等,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有效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开发区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限制项目和涉及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项目等环境准入及管理要求,禁
12、止新建平板玻璃项目(光伏压延玻璃、显示玻璃除外),限制与规划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现有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或有序退出。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为园区非主导产业类型,亦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范围内,视为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限制项目和涉及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项目,不属于平板玻璃项目。符合6着力提升开发区环境管理水平,统筹考虑区域内污染物排放、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重金属防控、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要求,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开发区内
13、重要环境风险源的管控,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落实区域环境管理要求。做好开发区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管控,确保事故废水与外环境有效隔离、及时处置,重点保护地表水淮河、濠河水质不受污染。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结合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成果,同步更新“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成果。项目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在园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建成后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符合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根
14、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内。本项目于2023年12月7日取得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12-341126-04-01-272636)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因此,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020年6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皖政秘2020124号);2022年1月10日,其他符合性分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以皖环发20225号文印发安徽省“三线一
15、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中,做好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充分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对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审批工(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滁州市“三线一单”文本,滁州市辖区面积为13520.27k11?,生态红线区域面积972.08km2,占辖区面积的比例为7.19%,生态空间面积2519.28km2,占辖区面积的比例为18.63%。对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滁州市“三线一单”图集,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位置关系详见图6、70(2)环境质量底线及环境分区管控水环境质量底线以
16、及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文本(正式审查稿),滁州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本项目区域水环境分区属于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位置关系详见图8。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滁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
17、源保护条例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乙根据引用的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纳污地表水体濠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滁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符合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符合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滁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项目生
18、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凤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凤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濠河。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纳入凤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控制统一管理,本项目不单独申请总量。综上,项目建设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文本(正式审查稿),滁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分区属于受体敏感重点控制区,位置关系详见图9。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19、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滁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滁州市和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上年度PM2.5不达标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根据滁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3日发布的2022年度滁州市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基准年(2022)中基本污染物SO2、No2、PMoPM25的年均值、CO24h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满足GB3095中的浓度限值要求,但项目所在区域03最大8h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不达标,故滁州市2022年
20、属于不达标城市,超标因子为03。根据对TSP、非甲烷总煌等特征因子的引用数据统计,监测期间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燃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项目排放的颗粒物、Sc)2、NOx实施“等量替代”,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滁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滁州市和各县(
21、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总量按照滁州市核定总量意见函实施“等量替代项目建设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文本(正式审查稿),滁州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本项目区域土壤环境分区属于一般管控区,位置关系详见图IO0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滁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滁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等要求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
22、控。本项目厂区已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实施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会改变区域土壤环境功能,满足滁州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以及环境分区管控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煤炭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文本(正式审查稿),煤炭资源利用管控区含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其中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重点管控区,其余为一般管控区,本项目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区,位置关系详见图11。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为:应当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滁州市发展改革委滁州市经信
23、委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环保局滁州市环保局滁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滁州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能源来源于天然气、电,不使用煤炭,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滁州市“三线一单”文本(正式审查稿),滁州市土地资源共划分8个管控区。项目区域属于土地资源一般管控区,位置关系详见图120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为:落实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Q(X)62020年)调整方案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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