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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TechnicalguidelinesfortheinvestigationofthepotentialsafetyhazardofexistingbuildingsinShenzhencity(trialimplementation)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TechnicalguidelinesfortheinvestigationofthepotentialsafetyhazardofexistingbuildingsinShenzhencity(trialimplementation)主编单位:深圳
2、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批准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l-fc前三自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我市建筑物数量激增,建设速度逐年递增,由于“重建设、轻维护”等传统管理思维模式,导致我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直接影响我市经济生产、民众生活等多个方面重大利益。面对我市既有房屋量大面广、安全隐患逐步显现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力度薄弱等情况,在现有条件下进行我市既有房屋的检测鉴定工作,短期内无法完成且花费巨大。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编写V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状况排查技术指引的通知(深建物业201620号)的要求,由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导则O本导则在编制过程
3、中,调查了深圳房屋的建设历史、房屋类别、房屋性质以及房屋安全问题等,在借鉴住建部、北京市、上海市等发布实施的房屋安全排查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房屋的具体情况,多次讨论后编制了本导则。在广泛征求有关质检、科研、设计、检测鉴定、房管部门等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充实后,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导则共分7章和11个附表。其主要技术内容有:基本规定、排查分类原则和评级方式、工程资料、场地、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土石结构排查评级、记录和表格等。本导则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本导则时,如发现有疑难问题或意见,请随时联系: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
4、检测中心(邮编:518052;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铁二路南山建工村质检大楼)。本导则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如下:主编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编单位:深圳冶建院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大学结构工程研究所深圳市清华苑工程结构鉴定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余忠辉刘绪普张道修池雪仔王罡何春凯汪四新丁小波张岫文胡俊勇王卫仑任俊徐茂辉肖疆常正非刘文彬刘学平陈灿华欧阳涛明娟膝飞胡荣主要审查人:王霓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钱稼茹清华大学姜迎秋中冶建筑研究总院刘琼详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彦章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1 总则12排查
5、依据23房屋排查分类及排查程序34排查项目及内容65场地76地基基础87上部结构101. 1砌体结构房屋107. 2混凝土结构房屋148. 3钢结构房屋167.4土石房屋18附表A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委托登记表20附表B深圳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表21附表C场地安全隐患排查表22附表D地基基础安全隐患排查表24附表E砌体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25附表F内框架砖房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27附表G底部框架及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31附表H空旷砖房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34附表I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36附表J钢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38附表K
6、土石房屋上部结构排查表401总贝!J1.0.1为统一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高排查质量,为房屋正常使用、检测鉴定、修缮和加固改造、档案建立等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排查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深圳市既有房屋在正常使用状况下结构安全隐患的排查;不适用于遭受不可预期的地震、台风、火灾等灾害状况下结构安全隐患的排查。本条给出了本导则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既有房屋是否有结构安全隐患的应急排查。不适用于遭受不可预期的灾害(如地震、台风、火灾)状态下结构安全隐患的排查或其他不涉及结构问题(如火灾)安全事故。本排查导则未考虑抗震问题,一是遵循住建部排查技术
7、要点的要求;二是抗震主要从结构体系、平立面布置、配筋率、材料强度等方面进行控制,而这些指标的获取仅通过排查是实现不了的,因此本导则未将抗震安全纳入排查工作中。1.0.3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应按工程资料、场地、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四个方面进行排查。1.0.4房屋安全排查除满足本导则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排查依据2.0.1技术标准依据: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I25-99,2004年版);4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GB51008-2016);5住房城乡建设部颁
8、布的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2.0.2房屋相关工程技术、验收及检测鉴定资料。本导则在工程资料方面的要求尽量简化。很多标准要求地质勘察资料、设计图纸、检测资料、工程施工保证资料都完整,而经过调查发现,深圳市的老旧建筑物的地勘资料、检测资料、工程施工保证资料等大多缺失,若要求这部分资料都完整,可能会将绝大部分建筑物划分到B、C类建筑。从结构安全和房屋建设过程考虑,有竣工验收资料或房产证的建筑物,以上资料是应该具备的,只是由于建筑档案管理的不规范,导致这部分资料缺失,但这并不影响建筑物建设过程的合法性,因此不对这部分资料硬性要求。考虑到房屋后期安全维护、改造等需要,该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图
9、纸还是应该有的。因此,导则只是要求建筑物有结构设计图纸和结构安全的证据就可以了。3房屋排查分类及排查程序3.0.1既有房屋排查结论根据房屋损伤、变形和工程资料等情况,分为A、B、C三类。3.0.2对于排查结论为A类的房屋,排查有效期为5年。3.0.3根据现场排查结果,将场地、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排查结论分为a、b、C三类。3.0.4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房屋按下列规定进行排查分类:1当房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判定为A类:1)有房产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对加固改造工程,还应有加固改造合格证明的房屋;2)有完整的结构设计图纸;3)按89系列及后续规范设计建设的房屋;4)当不符合上述1-3条,但
10、具有有效的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满足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5)在使用过程中未改变使用功能、未拆改房屋结构、未遭受火灾等灾害影响的房屋;6)场地排查结论为a类的房屋;7)地基基础排查结论为a类的房屋;8)主体结构排查结论为a类的房屋。2当房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判定为C类。1)场地排查结论为C类的房屋;2)地基基础排查结论为C类的房屋;3)主体结构排查结论为C类的房屋;4)恒荷载和使用荷载增加的房屋、主体结构改变且没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的房屋;5)遭受火灾等灾害造成结构严重受损,且未采取加固措施,或没有加固质量合格证明的房屋;6)近5年内进行过检测鉴定,且鉴定结论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加固措施,或
11、没有加固质量合格证明的房屋。3房屋判定不属于A类和C类的,评为B类。对于一般房屋本导则只要求核查两类资料,一是完整的结构设计图纸,二是房产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对于存在加固改造的建筑物,尚应核查加固改造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对于具有结构整体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的建筑物,应对检测鉴定报告的有效性以及报告结论的符合性进行核查,检测鉴定报告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鉴定技术机构出具的。3.0.5土石房屋按下列规定进行排查分类:1当房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判定为A类。1)场地排查结论为a类的房屋;2)地基基础排查结论为a类的房屋;3)主体结构排查结论为a类的房屋。2当房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判定为C类。1)场
12、地排查结论为C类的房屋;2)地基基础排查结论为C类的房屋;3)主体结构排查结论为C类的房屋。3房屋判定不属于A类和C类的,评为B类。考虑这部分建筑大多年代久远,层数少,结构形式单一,没有设计图纸等工程资料,且没有工程资料也不会影响对其安全的评价,因此,对这部分建筑不排查工程资料。3.0.6排查人员1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应由从事建筑工程的专业机构(包括检测、鉴定、设计、监理、施工)或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小组进行排查,排查工作小组应至少包括1名结构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2对钢结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应由具有钢结构检测鉴定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排查人员中应至少包括1名具有钢结构检测、1名钢结构分析能力的人员
13、。由于深圳存量房量大面广,若完全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排查,排查人员会严重不足;若不限定排查人员资格条件,让不具有结构专业知识的人来排查,也难以保证排查质量,可能造成错判或漏判,导致排查结果错误,留下安全隐患。因此,为保证排查质量,适当限定了排查人员的资格条件。同时也要求以单位名义进行排查,便于对排查结果进行追溯,并增强排查人员的责任心,这样既解决了排查人员不足的问题,也可保证排查质量。对钢结构形式的房屋,考虑到这部分建筑物的数量少、出问题的几率比较高及结构专业人员对钢结构接触少等因素,要求由具有钢结构检测、分析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排查。3.0.7排查程序:1调查并收集房屋的相关资料;2对房屋
14、进行场地、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现场检查;3根据房屋资料和现场检查对房屋进行分类;4当对房屋是否属于C类难以做出判断时,可委托检测鉴定单位进行排查。3.0.8根据排查结论对房屋采取下述处理措施:1 A类房屋可继续正常使用,或仅需对损伤进行处理后继续正常使用;2 B类房屋须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详细鉴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若仅由于损伤原因将房屋划分为B类的,可只对损伤原因进行分析,对损伤部位进行检测鉴定、加固处理后可继续使用;3 C类房屋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采取包括撤离人员、检测鉴定、加固处理等措施立即进行处理。4排查项目及内容4.0.1房屋资料调查和收集1房屋的基本情
15、况:包括建筑名称、建造年代,基础类型,结构形式等;2房屋房产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加固改造验收证明;3房屋完整的结构设计图纸;4房屋的使用状况:包括以往使用过程中遭受的灾害情况,维修、加固、改造情况,以及相关资料等;5房屋检测鉴定报告。4.0.2房屋现场调查1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按5-7章规定进行排查;2排查人员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结构问题,如围护结构损伤、饰面破脱落等项目的排查。5场地5.0.1房屋场地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分为a、b、C三类。5.0.2房屋场地安全隐患应重点检查边坡、挡墙、河堤护坡的高度、和房屋的水平距离、裂缝、变形等缺陷。5.0.3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崩塌、地面沉陷、地裂
16、缝、山洪、泥石流、水土流失)、采空区以及病险库等的威胁情况不在本导则排查工作范围内,应由相关部门委托相关专业技术单位进行专项评估。5.0.4房屋场地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地划分为a类场地:1房屋周边无边坡、挡墙、河堤护坡,或其高度不超过2米;2边坡、挡墙、河堤护坡与房屋水平距离在其2倍高度以上;3边坡、挡墙、河堤护坡与房屋水平距离在其2倍高度以内,但有工程质量合格证据,且未发现其存在裂缝、变形等明显缺陷。5.0.5房屋场地安全排查时,下列地段属于C类场地:1高度在5米以上的边坡、挡墙、河堤护坡,与房屋水平距离在2倍高度以内,且已出现明显的裂缝、变形等损伤情况;25.0.3条中经专项评
17、估评定为危险的场地。5.0.6不属于a类场地和C类场地的,评为b类场地。5.0.7对C类场地,应立即组织专业机构对场地进行专业的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6地基基础6.0.1房屋地基基础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分为a、b、C三类。6.0.2房屋地基基础安全隐患应重点检查房屋因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倾斜及上部结构产生的裂缝、房屋基础的滑移等情况。6.0.3房屋地基基础同时满足下列情况可判定为a类:1房屋无明显倾斜,或其倾斜率不大于下表的限值:建筑物高度H(m)倾斜率限值H240.4%24H600.3%60H1000.2%注1:倾斜率指建筑物主体顶部观测点相对于底部观测点的偏移值与建
18、筑物主体高度之比:2:H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2上部结构不存在受基础沉降影响产生的裂缝或产生的裂缝满足下列要求:1)土石房屋:承重墙体无贯通的斜向裂缝;2)砌体结构:底层承重墙体无贯通的斜向裂缝;3)混凝土结构:底层混凝土梁端部无斜向裂缝;底层钢筋混凝土柱、墙无水平裂缝;底层框架填充墙单条斜向裂缝宽度小于2mm,或同一面墙体产生裂缝宽度小于Imm的多条斜向裂缝;4)钢结构:底层填充墙单条裂缝宽度小于2mm,或同一面墙体产生裂缝宽度小于Imm的多条裂缝;3基础未发生滑移。6.0.4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可判定为C类:1房屋倾斜率超过1%,或变形缝两侧结构、相邻房屋之间发生倾斜碰撞挤压;2基
19、础存在的不均匀沉降对上部结构产生下列裂缝:1)土石房屋:承重墙体单条斜向裂缝宽度大于10mm,或同一面墙体产生多条斜向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2)砌体结构:底层承重墙体单条斜向裂缝宽度大于IOmm,或同一面墙体产生多条斜向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3)混凝土结构:出现下列任一种裂缝:底层混凝土梁产生宽度超过0.4mm的斜裂缝;底层梁柱节点出现贯通裂缝;底层钢筋混凝土柱、墙出现超过0.4mm的斜向裂缝;底层钢筋混凝土柱、墙出现超过0.4mm的水平裂缝;底层填充墙体出现超过IOmm的斜向裂缝;4)钢结构:底层填充墙体出现超过IOmm的裂缝;3当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且水平位移量大于
20、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或有继续滑动迹象。按房屋整体倾斜、上部结构裂缝情况以及基础滑移情况三类情况判断地基基础是否为a类及C类。其中,房屋整体倾斜率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表5.3.4中的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限值来确定a类的限值,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I25-99)(2004版)4.2.3条来确定C类的限值。不同建筑类型的上部结构裂缝情况及裂缝宽度限值依据相关设计和鉴定规范以及经验确定a类及C类的判别标准。6.0.5不属于a类地基基础和C类地基基础的,评定为b类地基基础。7上部结构7.1砌体结构房屋(1) 一般规定1.1.1 本节适用于砌体结构房屋
21、的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纯砌体结构、黏土砖墙与钢筋混凝土柱混合承重的内框架、底部框架砖房、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空旷病房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1.1.2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分为a、b、C三类。(II)砌体结构房屋1.1.3 砌体结构房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a类:1砌体墙、砌体柱1)墙、柱未发生倾斜,或墙、柱发生倾斜,但倾斜率小于0.4%;2)墙体、柱不存在裂缝,或墙体有水平、斜向裂缝,但宽度不超过1.5mm;3)桁架、主梁支座下的墙、柱的端部及中部不存在沿块材断裂(贯通)的竖向裂缝;4)砖砌过梁的跨中及支座不存在裂缝,且其跨度范围内无集
22、中荷载;5)墙、柱块体未风化、或者局部存在砌体轻微风化,砂浆轻微粉化。2梁、板1)梁支座部位不存在斜裂缝,跨中部位不存在下宽上窄的裂缝,或有下宽上窄的裂缝,但裂缝宽度不超过0.4mm;2)板面周边不存在裂缝,板底不存在交叉裂缝,或楼板不存在宽度大于0.5mm的其他裂缝;3)梁、板混凝土不存在顺筋裂缝或混凝土保护层脱落现象,或梁存在顺筋裂缝,但裂缝宽度不大于Imm,板存在钢筋锈蚀但无大面积保护层开裂、剥落现象。3构造柱、圈梁构造柱与圈梁不存在因钢筋锈蚀产生的宽度大于1.Omm的裂缝或混凝土保护层脱落;4悬挑构件阳台板、雨棚及挑檐等悬挑构件不存在因钢筋锈蚀产生的混凝土开裂及保护层剥落现象,端部无明
23、显下垂,根部不存在裂缝或相连的墙体不存在通长裂缝。7.1.4砌体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C类:1砌体墙、砌体柱1)墙、柱发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2)墙体出现多条宽度超过2mm、长度超过层高的1/2的竖向裂缝,或宽度超过5mm、长度超过层高1/3的斜向裂缝;3)桁架、主梁支座下的墙、柱的端部或者中部出现沿块材断裂(贯通)的竖向裂缝;4)砖砌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5)墙、柱块体风化、剥落、砂浆粉化,剩余墙体厚度不足原墙厚的75%2梁、板1)梁支座部位存在宽度大于0.4m
24、m的斜裂缝,或跨中部位存在下宽上窄、长度向上延伸至梁高的2/3、宽度超过0.5mm的竖向裂缝;2)板面周边存在裂缝、板底存在交叉裂缝。3)梁存在因主筋锈蚀产生的宽度大于1.5mm的顺筋裂缝,或保护层脱落现象;楼板因钢筋锈蚀导致大面积保护层剥落现象。构造柱与圈梁存在因钢筋锈蚀产生的宽度大于1.5mm的裂缝或混凝土保护层脱落。3悬挑构件1)悬挑构件存在因钢筋锈蚀产生的宽度大于Imm的顺筋裂缝,或保护层剥落现象;2)悬挑构件端部存在明显下垂,或根部存在上宽下窄的竖向裂缝、斜裂缝。7.1.5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不属于a类和C类的,应评定为b类。(III)内框架砖房7.1.6 内框架砖
25、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a类:1第7.1.3条全部条件;2第7.2.4条全部条件;3框架柱与砖墙之间无竖向裂缝;7.1.7 内框架砖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c类:1符合第7.1.4条全部条件之一;2符合7.2.5条全部条件之一;3框架柱与砖墙之间出现竖向裂缝,单侧裂缝长度超过层高的1/2,双侧裂缝的长度超过层高的l3o7.1.8 内框架砖房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不属于a类和C类的,应评定为b类。(IV)底部框架砖房与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7.1.9 底部框架砖房与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
26、为a类:1第7.1.3条全部条件;2第7.2.4条全部条件;3框架柱与抗震砖墙之间无竖向裂缝;4框架转换梁无明显变形,转换梁上部墙体无裂缝。7.1.10 底部框架砖房与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c类:1符合第7.1.4条全部条件之一;2符合7.2.5条全部条件之一;3框架柱与抗震砖墙之间出现竖向裂缝,单侧裂缝长度超过层高的1/2,双侧裂缝的长度超过层高的1/3;4框架转换梁出现明显变形,或梁上部墙体出现开裂现象。7.1.11 底部框架砖房与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不属于a类和C类的,应评定为b类。(V)空旷砖房7.1.12 空
27、旷砖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a类:1第7.1.3条全部条件;2空旷房屋承重外墙的变截面处,不存在水平裂缝;3砌体墙、壁柱不存在挠曲及水平裂缝;4当空旷房楼面或屋顶部采用框架结构时,应满足7.2.4条全部条件;5当空旷房屋顶部采用钢结构时,应满足7.3.3条全部条件;6当空旷房屋顶采用瓦屋面木结构时,应满足7.4.3条全部条件。7.1.13 空旷砖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C类:1空旷房屋承重外墙的变截面处,出现水平裂缝;2砌体墙、壁柱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3砌体墙、壁柱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裂缝;4当空旷房楼
28、面或屋顶部采用框架结构时,应满足7.2.5条全部条件之一;5当空旷房屋顶部采用钢结构时,应满足7.3.4条全部条件之一;6当空旷房屋顶采用瓦屋面木结构时,应满足7.4.4条全部条件之一。7.1.14 空旷砖房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不属于a类和C类的,应评定为b类。1.1.2 土结构房屋7.2.1 本节适用于除板柱结构、预应力结构(或构件)外的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本条规定了本导则适用的房屋上部结构类型。板柱结构、预应力结构(或构件)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检测鉴定单位进行排查。7.2.2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分为a类、b类、C类。7.2.3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
29、的安全隐患排查应重点检查柱、剪力墙、梁及其核心区,以及悬挑构件等是否存在变形、倾斜、裂缝、混凝土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等缺陷。1.1.4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a类:1柱:1)柱未发生倾斜,或倾斜率不大于0.4%;2)柱无水平裂缝,或存在宽度不大于0.5mm的水平裂缝、宽度不大于1.5mm因箍筋锈蚀产生的水平裂缝;3)柱梁核心区混凝土无开裂现象;4)柱混凝土无压碎迹象。2剪力墙:1)墙未发生倾斜,或发生倾斜率不大于0.4%轻微倾斜;2)墙无中间部位的交叉裂缝,或仅存在宽度不大于0.5mm的贯通竖向裂缝、斜裂缝,连梁无交叉裂缝;3)墙无大面积露筋、钢筋
30、锈蚀或无大面积保护层剥落现象;4)墙混凝土无压碎现象。3梁:1)梁混凝土不存在明显的保护层剥落、露筋现象;2)支座部位不存在斜裂缝,跨中部位不存在下宽上窄、宽度超过0.3mm的竖向裂缝;3)梁混凝土不存在顺筋裂缝或混凝土保护层脱落现象,或存在宽度不大于Imm因主筋锈蚀产生的顺筋裂缝。4板:1)楼板面周边不存在裂缝,或板底不存在交叉裂缝,或楼板不存在宽度大于0.5mm的其他裂缝;2)楼板无钢筋锈蚀导致的大面积保护层开裂、剥落现象。5悬挑构件:悬挑构件不存在因钢筋锈蚀导致的混凝土开裂及保护层剥落现象,端部无明显下垂,根部不存在裂缝。1.1.5 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
31、查结论应评定为C类:1柱:1)柱存在明显倾斜,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1%;2)柱混凝土存在竖向裂缝;或一侧存在缝宽大于Imm的水平裂缝,且另一侧混凝土压碎;3)柱、梁核心区有明显裂缝;4)柱混凝土酥裂、剥落,其损伤面大于构件截面的1/3;5)柱存在宽度大于Imm因主筋锈蚀产生的顺筋裂缝或混凝土保护层剥落现象。2剪力墙:1)墙存在明显倾斜,其倾斜率超过1%;2)墙混凝土压碎,或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且缝宽大于0.4mm;3)连梁出现宽度大于0.7mm交叉裂缝;4)墙混凝土酥裂、剥落,其损伤面大于构件截面的l3o5)墙存在宽度大于Imm因主筋锈蚀产生的顺筋裂缝或混凝土保护层剥落现象。3梁:1)主梁支座
32、部位存在宽度大于04mm斜向裂缝,或跨中存在下宽上窄、长度向上延伸至梁高的2/3、宽度大于0.5mm的竖向裂缝。2)主梁存在主筋锈蚀产生大于1.5mm的顺筋裂缝,或保护层剥落现象。4板:1)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板底产生交叉裂缝;2)楼板存在因钢筋锈蚀导致大面积保护层剥落现象;5悬挑构件1)悬挑构件存在因钢筋锈蚀产生缝宽大于Imm的顺筋裂缝,或保护层剥落现象;2)悬挑构件端部存在明显下垂,或根部存在上宽下窄的竖向裂缝、斜裂缝;3)悬挑根部出现混凝土压碎迹象。1.1.6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不属于a类和C类的,应评定为b类。7.3 钢结构房屋7.3.1 本节适用于对钢结构房屋及局部为钢结构
33、承重的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7.3.2 钢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评定结果分为a、b、C三类。房屋局部为钢结构时除钢结构部分按照本节评定外,其它结构应按照本导则相应章节进行安全隐患评定,取最低排查等级为上部结构整体安全隐患排查等级评定结果。7.3.3 钢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应评定为a类:1结构构件存在位移或变形,怀疑影响结构安全,经测量符合如下规定:1)单层建筑柱顶位移未超过结构高度的1/400,多层建筑柱顶位移未超过结构高度的1/450,高层框架建筑柱顶位移未超过结构高度的1/550,高层框剪建筑柱顶位移未超过结构高度的l700o2)屋盖网架挠度不超过跨度的1/2
34、00;3)主梁及托梁挠度不超过跨度的1/300,槐条挠度不超过跨度的1/80,其它梁的挠度不超过跨度的1/120;4)深梁侧向弯曲矢高不超过跨度的1/660,一般实腹梁侧向弯曲矢高不超过跨度的1500o2结构构件或连接未见裂缝或锐角切口;或焊缝、螺栓、钏接未见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损坏。3连接方式正确,构造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具体规定如下:1)轻钢结构房屋(包括轻钢厂房、住宅等)在端部第一或第二开间设置有柱间斜撑和屋面水平支撑系统;2)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采用双螺帽或其他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措施;3)钢柱柱脚在地面以下采用混凝土包裹并高于地面150mm以上;当柱脚底
35、面位于地面以上时,高度不小于100mm;4构件外观基本完好,或主要构件表面仅为局部点状锈蚀或浮锈,无锈皮。7.3.4 钢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评定为C类:1钢柱柱顶位移平面内超过结构高度的1/150;2目测屋架或梁、板等构件挠度过大,经测量挠度大于跨度的1/250或45mm;3未设置柱间支撑或屋面水平支撑,或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导致屋架倾斜;4钢屋架或网架结构杆件或连接有裂缝或锐角切口;或焊缝、螺栓、钾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损坏;5钢柱、钢梁等受力构件存在断裂现象;6主要承重构件因锈蚀产生锈皮或锈坑,且单根构件的锈皮面积超过表面积的10%或坑蚀深度超过板件厚度
36、10%o7.3.5 钢结构房屋上部结构不属于a类和c类的,应评定为b类。7.4 土石房屋7.4.1 本章适用于土石房屋上部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评定结论分为a、bc三类。7.4.2 土石房屋是指以土(夯土、土坯、泥砖等)或毛石作为墙体结构材料、以木梁或木屋架及木樵条支撑再挂瓦为屋面的房屋。7.4.3 土石房屋同时符合以下规定者,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论应评定为a类:1房屋层数为单层,檐口高度和横墙间距符合表7.4.3的规定。表7.4.3房屋檐口高度和横墙间距墙体类型檐口最大高度(m)墙体厚度(mm)横墙间距要求卧砌土坯墙2.92250每开间有横墙夯土墙2.92400每开间有横墙灰土墙2.922
37、50横墙间距不大于二开间毛料石墙2.92400每开间有横墙2墙体未产生倾斜,或倾斜率不超过0.3%;3墙体未出现挠曲鼓闪,或出现挠曲但未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4墙体表面无明显的粉化、剥落、开裂现象;5楼面和屋面梁未支承在门窗洞口的上方;6木屋架结构连接方式妥当,不存在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7屋面未发现明显塌陷,木屋架或主梁不存在明显的材质缺陷。7.4.4 土石房屋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C类:1墙体产生倾斜,倾斜率超过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2墙体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3墙体表面剥落、泥浆粉化,有效截
38、面面积削弱达1/4以上;4墙体产生缝宽大于10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或墙体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Imm;5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最大裂缝宽度已超过5mm;6木屋架结构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7屋面有明显的塌陷,木屋架或木梁及木楝条有严重的材质缺陷,产生腐朽或劈裂。7.4.5 土石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不属于a类和C类的,应评定为b类。7.4.6 对于以泥浆砌筑砖墙作为墙体、以木结构外挂瓦作为屋面的单层祖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可参照本章执行。
39、附表A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委托登记表委托编号:年月日委托单位单位名称(盖章)委托单位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工程概况建筑物名称产权单位建筑面积/层数建筑物地点设计时间设计单位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主要检测依据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工程信息竣工验收资料有房产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口加固改造合格的验收证明结构安全的检测鉴定证明资料其它设计资料有完整建筑结构设计图纸口有部分建筑结构设计图纸口没有任何设计图纸结构类型框架口框架剪力墙砌体口内框架砖混口底框砖混口钢结构口土石房屋口其它房屋使用信息使用功能口未改动口有改动且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口有改动但没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荷载口无明显增加口有
40、明显增加且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口有明显增加但没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主体结构未改动口有改动且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口有改动但没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灾害影响未遭受口遭受火灾等灾害,但未采取加固措施,或没有加固质量合格质量口遭受火灾等灾害,已采取加固措施,且有加固质量合格证明安全隐患非查范围、内容、要求:建筑物使用、维修及损伤情况简述:一、房屋基本信息调查建筑物名称产权单位建筑面积/层数建筑物地点设计时间设计单位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二、工程信息调查结构类型口框架口框架剪力墙口砌体口内框架砖混口底框砖混口钢结构口土石房屋口其它设计依据89系列及后续规范口89系列以前规范相关资料有房产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加固改造
41、合格的验收证明、结构安全的检测鉴定证明资料口有完整的结构设计图纸口其它检测鉴定信息口检测鉴定结论为结构安全性满足要求,或安全性不满足要求,己采取加固措施,且有加固质量合格证明口近5年内进行过检测鉴定,且鉴定结论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加固措施,或没有加固质量合格证明。其它三、房屋使用信息调查使用功能口未改动口有改动且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口有改动且没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荷载无明显增加口明显增加且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口明显增加且没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主体结构口未改动口有改动且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口有改动且没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灾害影响未遭受口遭受火灾等灾害造成结构严重受损,未采取加固措施,或没有加固质
42、量合格质量遭受火灾等灾害造成结构严重受损,采取加固措施,且有加固质量合格证明四、单项排查结论场地排查a类口b类口c类地基基础排查a类口b类c类主体结构排查a类口b类口c类五、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论 A类 B类 C类排查编号:排查日期:一年一月日以上信息由委托单位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委托单位应提供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资料。备注附表B深圳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总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排查人审核人附表C场地安全隐患排查表排查结论a类口b类口c类构件名称排查结果排查依据依据a类 房屋周边无边坡、挡墙、河堤护坡,或其高度不超过2米 边坡、挡墙、河堤护坡与房屋水平距离在其2倍高度以上 边坡、挡墙、河堤护坡与
43、房屋水平距离在其2倍高度以内,但有工程质量合格证据,且未发现其存在裂缝、变形等明显缺陷C类高度在5米以上的边坡、挡墙、河堤护坡,与房屋水平距离在2倍高度以内,且已出现明显的裂缝、变形等损伤情况专项评估评定为危险的场地b类口不属于a类和C类排查单位(盖章)排查人员(签字)排查日期年月日安全隐患状态或安全隐患点照片:附表D地基基础安全隐患排查表排查结论a类口b类c类构件名称排查结果排查依据依据a类房屋无明显倾斜,或其倾斜率满足以下要求 房屋高度W24m,倾斜率不大于0.4% 24水房屋高度W60m,倾斜率不大于0.3% 60m房屋高度100m,倾斜率不大于0.25% 房屋高度10Onb倾斜率不大于
44、0.2%上部结构不存在受基础沉降影响产生的裂缝或产生的裂缝满足下列要求 土石房屋:承重墙体无贯通的斜向裂缝 砌体结构:底层承重墙体无贯通的斜向裂缝 混凝土结构:底层混凝土梁端部无斜向裂缝;底层钢筋混凝土柱、墙无水平裂缝;底层框架填充墙单条斜向裂缝宽度小于2mm,或同一面墙体产生裂缝宽度小于Imnl的多条斜向裂缝钢结构:底层填充墙单条裂缝宽度小于2m11,或同一面墙体产生裂缝宽度小于Imnl的多条裂缝基础未发生滑移c类房屋倾斜率超过1%,或变形缝两侧结构、相邻房屋之间发生倾斜碰撞挤压基础存在的不均匀沉降对上部结构产生下列裂缝 土石房屋:承重墙体单条斜向裂缝宽度大于IOmnb或同一面墙体产生多条斜
45、向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 砌体结构:底层承重墙体单条斜向裂缝宽度大于10mm,或同一面墙体产生多条斜向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 混凝土结构(出现下列任一种裂缝) 底层混凝土梁产生宽度超过0.411un的斜裂缝 底层梁柱节点出现贯通裂缝 底层钢筋混凝土柱、墙出现超过04mm的斜向裂缝 底层钢筋混凝土柱、墙出现超过0.4Innl的水平裂缝 底层填充墙体出现超过IOnlm的斜向裂缝钢结构:底层填充墙体出现超过IOnIm的裂缝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且水平位移量大于IO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或有继续滑动迹象b类口不属于a类和C类排查单位(盖章)排查人员(签字)排查日期年月日安全隐患状态或安全隐患点照片:附表E砌体结构房屋上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排查结论a类口b类口c类构件名称排查结果排查依据砌体墙砌体柱a类口墙、柱未发生倾斜,或者发生倾斜,通过测量其倾斜率小于0.4%;口墙体、柱不出现裂缝,或墙体出现宽度不超过1.5mm的水平、斜向裂缝;口桁架、主梁支座下的墙、柱的端部及中部不存在沿块材断裂的竖向裂缝;口砖砌过梁的跨中及支座不存在裂缝,且其跨度范围内无集中荷载;口墙、柱块体未风化、或者局部存在砌体轻微风化,砂浆轻微粉化。口c类口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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