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吨_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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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1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济宁四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1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10-370829-04-01-2190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韩桥村东400米路北地理坐标东经:116。175470”,北纬:35。3437.557”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
2、)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10-370829-04-01-219068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ri?)7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
3、年1月1日实施)中“鼓励类: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企业己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10-370829-04-01-219068O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韩桥村东400米路北,租赁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嘉祥县梁宝寺镇人民政府出具甘的证明,该厂区所在位置符合梁宝寺镇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4、。其“(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他项目区域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符、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口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I”中规定,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建设项目,性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符合国家用地要求。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析(1)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其中“三区”突出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它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用途
5、管制的核心框架。“三区”内部统筹要素分类,是功能分区和用途分类的基础;“三线”是“三区”内部最核心的刚性要求。空间关系上,“三区“各自包含“三线”。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和边界外部分城镇空间。根据“嘉祥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厂区不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的目标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70%以上。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市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Hl类标准,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建
6、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当地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消耗一定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在当地资源承载范围内,不会给当地水电资源利用造成负担;项目不
7、涉及基本农田,无新增土地利用;生产过程中所用的原辅材料均为外购。因此,本项目所用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关于印发V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2年动态更新)的通知(济环委办20237号)要求,梁宝寺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单元编号:ZH37082930003o本项目与嘉祥县梁宝寺镇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l项目与嘉祥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环境控制单元编码:ZH37082930003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梁宝寺镇环
8、境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富效发展。2.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I.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准入、排放标准、总量控制等要求。2.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1.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1.项目无废水外排。2.项目颗粒物排放执符合控质量不断改善。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
9、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3 .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要求。3.项目厂区道路定期清扫,进行洒水降尘。环境风险防控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
10、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 .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根据预警发布情况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2 .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厂区及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做好分区防渗。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严格落实区域用水总量限批制度。2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3
11、.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工作,根据采煤塌陷地现状、类型、分布和环境条件状况,采取农田复垦、生态复垦、产业复垦等模式进行综合治理。突出采煤企业治理责任,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1 .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不涉及开采地下水。2 .项目生产不用热,生活取暖采用空调,不涉及散煤燃烧。3 .本项目不位于采煤塌陷地。符合综-边环境J线一单,4、(1上所述,本项目不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会降低周贡量,符合资源利用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建设满足“三管控要求。与相关环保文件相符性分析)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2与建设项目环
12、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情况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服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报告书、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法规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行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规要求建设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正逐年改善,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定期清扫等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符合预处理后外运讴肥
13、;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内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治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闲置厂区建设,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同时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行业,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项目环境影响
14、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由企业如实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2)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表13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序号工作内容工程情况符合性1(一)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2(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
15、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及产业规划要求,不属于“散乱污”项目。符合3(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符合4(四)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项目排放的相关污染物均按照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两倍进行削减替代。符合5(五)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16、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强化对项目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用地标准、环境等的论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项目满足产业政策要求;落实了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符合6(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持续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规划、准入规定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畅通无“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项目。符合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散乱污”项目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严防死灰复燃。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要求。(3)与
17、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符合性表1.4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符合性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概况符合性蓝天格尘染控严扬污管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规范房屋建筑(含拆
18、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扬尘防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匏,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o实施城市降尘监测考核,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5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市细化降尘控制要求,实施县(市、区)降尘量逐月监测排名。本项目进出厂区的物料全部封闭运输,并加盖防尘措施,厂内道路路面采用硬化路面,定期喷洒降尘。符合碧水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
19、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净土强壤染点加土污重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
20、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通过厂区硬化、按要求做好分符合管位境管监单环监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区防渗等,防止土壤污染。强体物境理加固废环管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试点城市建立起“无废城市
21、”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项目各类固废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符合(4)与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政发(2021)9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概况符合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1.“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焦化、煤电、水泥、轮
22、胎、平板玻璃、煤化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范O符合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燃煤机组,确因热力接续无法关停的机组实施技术改造。加快规范全市供热格局,打破县(市、区)孤立供热模式,实施分区供热;鼓励大机组长距离供热,优先释放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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