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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规划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保护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宗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将“国际农都”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特色鲜明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打
2、造成淮河生态经济带以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绿色发展标杆城市。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形成基于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和空间开发布局,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修复进一步推进,巩固和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有效提升,绿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设交通枢纽的规划措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显著提升,初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标准。到2025年,生态涵养功能更加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巩固提升,以绿色低碳为核心的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旅游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增长点,生态制度更加健全
3、,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提升,生态屏障功能进一步巩固,城乡人居质量持续改善,充分发挥以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为主体的独特文化资源优势,营造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指标全面优于国家考核标准,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升。三、重点任务(一)完善生态制度,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L科学编制规划并实施创建工作。科学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明确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统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并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大力推进规划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2 .不断完善考核
4、机制。严格执行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绿色发展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确保地方党政干部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20%。(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4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生态保护
5、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决策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参与)5 .深入落实“六长制”。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探索实行“河长+警长”护河新模式。进一步细化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清单,完善河长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简称“一网两长”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探索推行路长制。(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6、、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检察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参与)7 .严格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全市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保持IO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8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排污单位名单。确保政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均达到IO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二)改善生态环境,持
7、续提升生态安全9 .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规范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进一步强化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保持100%。巩固提升河流湖库水质。加强水生态保护,确保板桥水库、薄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100%o(市生态环境局牵头)10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火电、煤化工、建筑材料(含陶瓷、耐火材料和砖瓦窑等)和非精密铸造等落后产能集中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应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强化扬尘油烟污染治理,提升空气质量管理能力。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和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河南省下达的目标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
8、头)11 .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范工作,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对本市的1宗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制定治理和修复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12 .稳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到2025年实现绿化规模30.6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新造19.23万亩,封山育林9.38万亩,改培2万亩,保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低于55%,保持林草覆盖率和植被覆盖指数不降低。(市林业局牵头)13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到2022年
9、,保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在95%以上,保持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市林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1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化解工作,完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处置预案。更新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持续保持在Io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S)优化生态空间,提供优质生态产品15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确保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10、局、市林业局参与)16 .加大河湖岸线保护。加快推进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实施工作,到2025年,完成国家和河南省对河湖岸线的管控目标。(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17 .加强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煤炭消费减量,严控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2%以上。将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纳入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18 .加快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快分
11、解落实到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等主要用水领域,研究制定水资源用途管控措施。到2025年,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目标32.4立方米。(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19 .严格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4.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20 .加快实施碳达峰行动计划。持续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碳达峰行动要求,编制市及各区县、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全面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21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
12、力度,限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高企业资源能源利用率。确保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审核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22 .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城市污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形成推动静脉产业园区协同处置、循环链接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持续保持在100%。(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23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普及畜禽粪污回收综合利用模式,推进大型畜禽养殖业资源综合利用。到2022年,
13、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产品加工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五)践行生态生活,转变绿色生活方式24 .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以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重点,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短板,到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到2025年中心城区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9.95%和95%o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第五污水处理厂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建设标准,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参与)25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
14、分散相结合等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o(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参与)26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无害化行动。到2025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垃圾清运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率达到100%。(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27 .提升乡村垃圾综合治理水平。汝南县、遂平县要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在IO0%
1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参与)28 .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全面推进城乡道路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深入开展村镇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到2022年,实现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65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实现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市林业局牵头,市园林绿化中心参与)29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十四五”期间,全市发展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达到5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30 .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督
16、导抓好“两创建一提升”活动,加快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到2025年,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31 .推行垃圾分类,打造绿色家庭。鼓励家庭使用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环保建材,提倡节水、节电、节气、回收再利用等绿色行为。建立奖励机制,开展社区环保卫士及绿色家庭、美丽家庭的评比活动,树立社区环保活动的楷模。(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妇女联合会参与)32 .扩大绿色产品销售。积极宣传节能、节水等绿色标识产品,加大推广力度,定期开展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调查,到2022年,全市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保持在95%以
17、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调查,2022年达到100%(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的调查,确保使用量逐渐下降(市统计局负责)。33 .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制定并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促进绿色产品采购的标准化、规范化。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保持在100%水平。(市财政局牵头)(六)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普及生态意识34 .加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力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I、考试、竞职体系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
18、化。到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在100%。(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35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形式多样、影响广泛、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到2025年,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均保持在90%以上。(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四、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5月至6月)L成立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开展创建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5月)2.对照创建考核指标,开展调查摸底和创建指标情况、人员经费测算等工作,基本掌握各项指标完
19、成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薄弱环节,提出预见性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6月)(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12月)1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季度进行评分考核。各地、各责任部门对照方案要求和创建考核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落实资金保障。(完成时间:2022年5月制定当年度工作计划)2 .狠抓重点任务落实。聚焦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力补齐短板。2022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N33%的目标。(完成时间:每年度按目标推进
20、)(S)申报创建阶段(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对照创建考核指标和规划完成情况,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年度部署,组织编制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请。(完成时间:2023年度申报)(四)巩固成果阶段(创建成功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延续期3年,每3年复核一次,各地、各部门应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国家的抽查和复核等长期性工作。(完成时间:长期坚持)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下设指
21、挥部办公室,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调配工作力量,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二)严格目标考核制定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办法、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领导干部落实规划的成效作为考核和评估其政绩的主要依据。(三)加大投入力度市县(区)各级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方向,优先安排、切实加大投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用以奖促治方式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比例,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正常开展。(四)加强宣传和社会参与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宣传教育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报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定期组织美丽建设公益活动,激发全社会了解创建、支持创建、监督创建的积极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影响力。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以个人、社区、社会组织等多种形式更多地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和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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