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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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意见(X办发(2017)X号)、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试行)(X组发(2022)X号)和关于加强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X发(2018)X号),现就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职业化、专业化、规
2、范化为发展方向,以建立完善薪酬体系为基础,统筹社区工作力量,提高整体素质能力,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二、总体原则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城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在规范队伍管理、提高待遇保障、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破解难题的办法措施。3 .坚持系统推进。注重整体建设,构建完备的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薪酬待遇、激励机制、专业培训、考核管理等体系。4 .坚持因地制宜。在社区工作者、协辅人员、专职网格员配备额度、薪酬标准、岗位等级等方面,体现差异性,不
3、搞“一刀切”,构建“同工同酬”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新格局。三、主要内容(一)人员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社区工作者、协辅人员和专职网格员等全体在社区工作的专职人员。社区工作者是指社区“两委”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在社区工作并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的退伍军人,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后,可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协辅人员是指各相关职能部门下派的或各县(区)招聘(选派)到社区工作的协理员、彩虹工程大学生、90后毕业大学生、4050等公益性岗位,以及社工、县(区)聘等专职人员。专职网格员是指各县(区)统一招聘的,从事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二)工作职责。社区工作者
4、从事社区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可兼任专职网格员职务,定期入户走访,强化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协辅人员配合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其他任务。原则上不兼任专职网格员职务。专职网格员负责社区网格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便民服务开展、隐患问题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宣传引导、助力疫情防控等工作,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员额标准0实行员额管理,由县(区)核定总量,社区工作者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标准配备;缺额部分可采取面向优秀协辅人员、专职网格员定向选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等方式及时补充。社区工作者一般
5、由县(区)统一组织选聘、所属街道集中管理、所在社区分配使用;协辅人员按照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区)有关要求配备;专职网格员一般按照每300-400户配备1人标准,主要由社区工作者兼任,不足部分可由县(区)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四)配备录用1 .选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选举产生社区“两委”成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两委”成员可依法依规实施交叉任职,鼓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2 .招聘。除选任人员外,其他社区工作者采取面向长期在社区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协辅人员、专职网格员等群体定向招聘,不足部分可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有社会工作者资质等群体公开招聘,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
6、由各县(区)制定具体办法,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后组织实施。3 .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对社区工作者、协辅人员、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选任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劳动合同期限与任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社区工作者、协辅人员劳动合同与街道(乡镇)签订合同,一般一年一签。专职网格员与其派遣机构(公司)签订合同,一般一年一签。对确因工作需要,聘用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包括虽未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段但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签订民事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五)管理考核1 .考核评定。各县(区)制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考核评定实施办法(考核细则另行出台),
7、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后实施。推广社区工作人员“知门、知事、知策”的“背户”考评方向,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量化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薪酬待遇、奖励惩戒、续聘解聘等挂钩,形成街道考评、群众监督、社区工作人员自身可预期的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底县(区)统一部署考核评定工作,注重突出实绩和群众评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对考核评定工作进行抽查,凡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责任。社区工作人员对年终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区)委组织、民政部门提出复议。2 .日常管理。各县(区)研究制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强化管理监督,严肃纪律要求。加强社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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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加强 全市 社区 工作人员 队伍建设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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