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docx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docx(3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促进 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等相关 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地试验室,是指公路水运工程建 设过程中为控制工程质量,由建设、施工或监理等单位委托的 取得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在施工现场设立的试验室。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应当在质量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 按照备案通过的质量检测项目及参数,为承担
2、的工程建设项目 提供质量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质量检测业务。质量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杳每年不少于1次。第四条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遵循依法监管、分级负责、 质量第一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行业管 理,具体由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提供服务保障和实施行业 指导。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 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具体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所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第二章工地试验室设立要求第五条 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检测 机构应具备交通行业相应能力的资质证书。工地试验室设置有 关人员、质量检测项目、参数及相应的仪器
3、设备配备、环境等 要求见附件2。第六条工地试验室的授权负责人和质量检测人员应当是 质量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 的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就职于两个及以上的工地试验室。第七条工地试验室被授权的质量检测持证人员不得随意 进行变更,确需变更或者调离的,应当由质量检测机构填写辽 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附件5),报 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向项目监督部门备案,其变更后的检测 人员职业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变更前检测人员职业资格条件(包 括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等条件)。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备案的授权检测项目、参数以 及试验方法配备满足要求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和辅助工具
4、,应 对数据、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测 量环境条件的辅助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工地试验室应当建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应 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使用和保养记录,主要仪器设备的 操作规程应当张贴上墙。第九条国省干线及水运工程项目各施工、监理合同段按 合同约定未单独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应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 构提供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服务,并在施工现场设立由专人负 责的满足施工条件的养生室和成型室。农村公路项目结合实际 可参照执行。第三章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要求第十条质量检测机构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经项目 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审核同意前,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 收,专
5、家一般由3人组成,从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评审 专家库中选取,并指派1名专家作为评审组长,评审程序和内容 详见附件6;审核同意后,报送项目监督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工 地试验室在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后可 开展试验检测业务,为工程项目出具试验检测报告。项目结束 (项目停工)后应通过建设单位向项目监督部门报送工地试验 室撤销备案(暂停运行)申请。笫十一条 申请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应当提交工地试 验室设立授权书(附件1)、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 室备案登记表(附件3, 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若有)、工地 试验室总体平面布置图并
6、标出功能室名称和面积,以及专家评 审报告及整改材料。第十二条项目监督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 作日内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附件4)。第四章工地试验室执业要求第十三条超出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申请的工地质量检测 项目参数范围的,应编制外委试验计划报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 可委托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相应参 数)、通过资质认定(含相应参数)且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 及以上的的质量检测机构承担。第十四条 同一工程项目标段中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 不得同时委托同一家质量检测机构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第十五条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项目不合格且涉及工程 主体结构安全的,工地试验
7、室应及时向项目监督部门报告。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主要工作内容:(一)对进场原材料、构件、成品或半成品等按规定频率 进行质量检测,及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二)超出申请的工地质量检测项目参数范围的,应及时 外委,及时取回试验检测报告并进行确认,应建立外委试验台 账;(三)及时完成日常工程实体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 正;(四)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质量检测工作;(五)需要工地试验室开展的其它工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工 作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并可根据需要组织 相关部门进行抽查。第十八条 项目监督部门应当对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进行 监督检查,原
8、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 容:(一)工地试验室实际能力与备案登记表的符合性;(二)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与授权参数的符合 性;(三)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四)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是否合法有效,样 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五)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情况;(六)检测人员质量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七)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质量检测机构对所设立工地试验室监管情况;(九)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等。第十九条工地试验室要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 级管理要求等行业规范标准运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 目监督部门责令
9、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对项目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二)超授权参数范围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报告的;(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以及因出具 虚假检测报告并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标准降低的;(四)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项目不合格且涉及工程主体 结构安全的,工地试验室未及时向项目监督部门报告的;(五)涉及主要工程结构质量参数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六)无故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等能 力验证活动、比对试验数据造假或两个(含)以上参数不满意 的;(七)工地试验室存在管理体系文件、仪器设备管理、试 验场所环境条
10、件、人员数量等较多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未按规定在试验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情节比较严 重的;(九)未单独建立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的;(十)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十一)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十二)主要仪器设备配置不满足备案要求的;(十三)未按照规定对全部仪器设备开展检定/校准及计量, 确认检测数据失实的;(十四)试验检测环境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影响数据准确 性的;(十五)备案检测人员不在岗超过2人的。第二十条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要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 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等行业规范标准执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项目监督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 违规记录
11、并予以公示:(一)参与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结论的; 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开展质量检测工作的,质量 检测数据失真的;(二)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 成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三)同时任职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地试验室的;(四)已备案,但长期不在岗、不履职的;(五)在质量检测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行为的;(六)越权签发、代签、漏签试验检测报告的;(七)公路水运工程相关办法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31日起施行。笫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附件:1.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授权书2 .辽宁省
12、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人员、质量检测项 目参数、仪器设备、环境等配备要求3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4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5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6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现场评审报告附件1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授权书(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机构,授权 名、身份证号、检测资格证书号及专业)为本机构在辽宁省(建 设项目)第一合同段工地试验室担任授权负责人,全面负责工 地试验室相关工作。派出(姓名、身份证号、检测资格证书号及专业)等X人为 工地试验室质量检测人员。授权该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质量检测
13、参数为:(参数范围) 授权报告用章:工地试验室名称(母体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工地试验室)并加盖用章授权期限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授权期限应在质量检 测机构等级有效期内)。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负责人:(签字)检测机构: (盖章)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人员、检测项目参数、环境等配备要求表2-1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工地试验室类别公路工程水母工程高速公路大它等级公路及 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大型水运项目中小型水运项目持试驶检测人员 证书人数5453持试验检测工程 他证书人数2222试验型授权负选 人持行试验检测师证书及川关专业 中级职额,5年以上公路工程质 量检测工作经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 公路 水运 工程 工地 试验室 管理办法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460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