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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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本、为民行政,建立协调、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善后处置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与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紧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目的是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危害蔓延、减少损害、降低不良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
2、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I)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洪涝干旱和生物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病危害、动物疫情以及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按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一般(Iv级)四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山西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省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0.1);1.4 工作原则(I)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首
4、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事件预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发挥专项应对机构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照法
5、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重视舆情,强化管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注意从事件层面科学处置,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并履行相关职责。不断完善舆情风险评估、风险源清单、监测、信息共享、研判等机制。(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7)强化联动,健全机制。积极发挥资源整合运用,举措创新,深化跨区域配合,推进邻近乡领应急工作相互交流,形成区域联防、整体提升、联动处置的格局,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联动机制。
6、1.5 应急预案体系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县总体应急预案。县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规定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县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2)县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及相关机构详见附件10.6)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对应的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制定或由县政府指定部门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3)县级部门应急预案。县级部门应急预案(县级部门应急预案
7、目录详见附件10.7)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4)乡镇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而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乡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政府应急预案,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县政府备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重大活动,报公安机关批
8、准后实施。社区、居委、农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重点体现操作性。各类预案应当根据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1.6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或涉及我县的域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2.1领导机构成立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作为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县应急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有关领导、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县应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确定全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
9、意见,审定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领导全县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3)在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其类型,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开展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4)在省、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并负责具体的处置工作;(5)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省、市政府支援;(6)分析总结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贲。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县应急委员会总协调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配合协助,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
10、府办、县新闻力、县网络中心、县广电中心、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中阳支行、吕梁银保监局中阳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交警大队、地电中阳分公司、移动中阳分公司、电信中阳分公司、联通中阳分公司、县公路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应急委主任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2.2 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结合现
11、行应急工作体制,县应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专项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县相应类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县专项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相应的专项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见附件9)2.3 办事机构县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县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其办事机构,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县应急办公室根据县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县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1)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2)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3)
12、建立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4)联系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中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6)指导县级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和各乡旗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7)县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 工作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贯彻落实县应急委员会有关决定事项;
13、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2.5 乡镇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当相应成立应急委员会,作为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积极配合各应急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恢复重建、信息发布,按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予以确定。2.6 专家组县
14、应急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对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登记备案,建立专家咨询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时从专家库中抽调人员组成应急处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I)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预测;(2)对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3)对应急指挥部提出的处置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供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3预测预警各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1信息监测与预警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其职能职责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
15、导、管理和监督,整合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资源,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本系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重大信息,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苗头信息,乡镇政府必须立即报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县应急管理局,由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县应急管理局分析研究并提出初步预测预警建议,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在1小时内报市政府。3.2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监测和预警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
16、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按照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可分为特别重大(1级)、重大(II级)、较大(【II级)、一般(IV级)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 3预警处置进入预警期后,县、乡镇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
17、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琉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对一般(IV级)的预警信息,县、乡旗政府做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准备。对较大(In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的预警信息,按照省市指挥要求,县、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4应急处置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流程详见附件10.3。4.1信息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具体标准为:(1)达到一般标准的突发事件。(2)造成
18、1人以上非正常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轻伤的突发事件。(3)虽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但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敏感群体,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突发事件。(4)各乡镇各部门认为有必要向县政府报告的突发事件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事发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并及时续报进一步核实的具体情况、处置进展和伤亡变化情况。严禁越级上报,确因紧急情况需越级上报的,要经县长批准或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要
19、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和各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报突发事件的信息后,要立即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对一般(IV级)的突发事件,由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处置;对于特别重大(1级)、重大(II级)、较大(11I级)和跨乡镇的一般(IV级)的突发事件,由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会商研究,提出处置建议。按照分级标准及时向省市政府报告,并将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影响本县行政区外的,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相关县区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同时上报市政府。突发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国外、境外的,由县应急管理局会
20、同县级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告。4.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领导指示和要求并督促落实。先期处置工作可以参照以下基本规则: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单位(事发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本着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就近组织力量,控制现场局面、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公安机关接警或接通知后立即调集力量赶赴事发现场,组织营救、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危险区域人员,同时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危险源,标
21、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交警部门负责事发地至医疗卫生单位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救援车辆畅通无阻;医疗卫生单位接警或接通知后,立即派出救护车辆和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对伤病员实施急救和转运;县卫健局要立即派出人员分赴现场和相关医疗单位,合理分流伤病员、组织医护力量、整合医疗资源有序抢救伤病员,统计上报伤病员相关信息,对现场开展实施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视情况请求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支援;县发改局要立即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帐篷)和生活必需品;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将现场死亡人员运送至殡仪馆或指挥部指定场所;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调集运力,保障救援所需车
22、辆,同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交通公共设施;县工信局迅速组织力量抢修被损坏(中断)通信、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要迅速采取措施应对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污染的突发事件;县消防救援大队按指挥部通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一般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县级相关预案,由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4. 3应急响应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县、乡镇根据突发
23、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H级)突发事件,县、乡镇应先启动应急预案,省级预案启动后,执行省级预案;发生较大(HI级)突发事件,县、乡镇应先启动应急预案,市级预案启动后,执行市级预案;发生一般(N级)突发事件,启动乡镇应急预案,有关县级预案视情况启动。县级以上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级相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迅速进驻对应的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工作,有关专家等人员接到命令迅速到位,专业应急队伍必须按指令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4. 3.1应急响应流程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接报突发事件后,对突发事件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判断研究。需启动县总体预案的,
24、应立即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申请启动中阳县总体应急预案。经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中阳县总体应急预案,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向成员单位传达指示,各成员单位迅速进驻到指挥部指定的临时办公场所,并向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最新情况。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综合协调、医疗救护、安全维稳、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小组,各小组奔赴突发事件现场听取现场人员处置情况,按指挥部的指示开展处置工作并随时报告处置情况。指挥部汇总各小组上报信息,认真研判事态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需要上级支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宣布响应结束,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突发事件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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