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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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中市瞰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推动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供应安全,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的原则,整合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规范行业管理,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二、目标任务按照淘汰违法违规和不符
2、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规范瞰液化石油气行业市场秩序”的总体原则,对全市现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整合鼓励大型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在全市建设1.3个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充装站;建立健全充装安全自动、购买点单便捷、配送标准规范、钢瓶追本溯源的新体系。(一)建设标准化系统结合晋中市实际经实地考察及专家组论证,在市城区建设一座4级标准站,将现有介休充装站改造为5级标准站.其他县(区、市)原有充装站改造为一类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各乡镇按需原则上建立三类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满足终端用户配送要求.标准站及供应点建设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等相关规范。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专家对新建、改造的供应点进行验收备案。(二)建设统一配送系统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建立用户服务系统,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实行统T已送服务.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标准,实现气瓶标识统一、配送车辆统一、员工证装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实名登记统一、安检内容统一的“六统一”标准规范经营服务机制。1.充装站到供应点的配送充装站到供应点统一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送,配送车辆及驾驶、押运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配送车辆安装电子送单、电子证照系统,设苦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标识,所有车辆统一编号。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备.2.楝站、供应点到用户的酉底充装站、供应点到用户配备专用车辆
4、专人配送,当配送不超过120公斤液化石油气时,配送车辆可用电动(燃油)正三轮车,设首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标识,配备灭火器,所有车辆统一编号.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燃气管理部门备案。送气人员随瓶入户完成连接、调试、检测、安检工作。实行配送餐饮业瓶装液化石油气挂牌公示制度.公示牌内容应当包括:餐饮场所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配送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燃气安检责任人、检查时间、检套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三)建设标准化智能监管系统同步推进钢瓶智能角阀、二维码和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实现与智能监管平台联网.燃气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具备监督管理、企业运
5、营服务、用户网上交易、应急管控等功能的全市液化石油气智能监管平台.依托智能监管平台,及时获取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实现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人、车、瓶、设施及燃气储存、输配、使用的全过程、全覆盖数字化监管.对所有瓶装液化气气瓶实行“一瓶一码建档管理,气瓶充装、销售、配送、使用、保养、报废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直、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四)规范化运营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对其所属充装站、供应点负安全主体责任,应确保充装站、供应点建设运营符合安全要求.新增或变更供应点,应统一向属地燃气管理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后满足条件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纳入属地燃气管理部门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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