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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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版)的通知(珠人社规(2022)2号)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现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1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处罚标准,确保依法、合理开展行政执法,维护劳动者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
2、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执法,其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自由裁量,是指根据立法目的、原则,在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改正措施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正确、适当地确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幅度的行政处VratlJO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处罚种类可以单处或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处罚种类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没有规定处罚种类可以选择适用的,不得选择适用。第二章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原则第五条行使自
3、由裁量权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严格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二)过罚相当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改正措施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避免重过轻罚或者轻过重罚。(三)公平公正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设定该项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目的,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改正措施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同类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应当基本一致,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当。(四)程序正当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对
4、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五)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裁量中既要实现处罚目的,又要实现社会效果。对情节轻微及社会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须先经责令改正仍不改正才予以处罚的,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第六条行政相对人被同时发现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适用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分别裁量,在同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一并作出处罚。第七条适用自由裁量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阐明具体的事实、情节和理由。第三章自由裁量的适用标准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
5、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接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轻微的认定应至少同时满足第(一)(二)(四)(五)项条件,有法定标准、额度的还需满足第(三)项条件。未直接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轻微的认定应至少同时满足第(四)(五)项条件,有法定标准、额度的还需满足第(三)项条件。危害后果轻微的认定应至少同时满足第(六)(七)(八)项条件:(一)涉及劳动者人数不足5人的;(二)涉案金额不足1万元;(三)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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