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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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交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1.3 工作原则统一
2、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充分准备,快速反应;调查取证,监测先行;依靠科学,高效处置。1.4 适用范围本预案的制定适用于交口县境内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辐射环境污染应急工作按照交口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贵2.1 组织体系交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机构等组成。2.2 应急领导机构2.2.1 交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交口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
3、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地震局、县安监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新闻办、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新闻办等单位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I)研究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2)领导、组织、协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
4、作,调查评估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审议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宜;(4)向县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5)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2.2.2 交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参与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调查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
5、作。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3)配合调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4)组织修订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7)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装备和经费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8)完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2.3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费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县委宣传部:根据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
6、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县发改局: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或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县经信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一般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运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督促、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等。县公安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
7、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杳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杳,协调公安消防部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临时封锁道路设立警戒区域,疏散群众。县安监局:指导事发地安监部门和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人员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受突发环境事
8、件影响居民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并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的人员的遗体处置。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县级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重点危险企业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指导临时避难所现场指挥部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县水利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突发环境
9、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县农委: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评估,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质的疏散和转移工作,搞好善后农业生产。县林业局:负责涉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和林业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县新闻办、广播电视台: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过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宣传、配合做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从指挥
10、部获取权威信息后,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环境应急宣传教行工作;在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临时安置和教学工作。县气象局:负责现场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的监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中、短期天气预报,负责提供现场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县电力公司:保障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23应
11、急工作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控制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1)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县环保局。组成部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分组职资:协助应急指挥部工作,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2)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县环保局。组成部门: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农委。分组职责:对突发事件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3)污染控制组
12、牵头部门:县环保局。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消防大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分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或控制污染物的泄露、扩散,控制污染事态恶化。(4)事件调查组牵头部门:县环保局。组成部门: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分组职责: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负责追究造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违规违纪等行为。(5)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县卫计局。组成部门: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分组职责
13、: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6)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县发改局。组成部门: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教行科技局、县电力公司等。分组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7)治安维护组牵头部门:县公安局。组成部门:县人武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分组职责:负责事发地周边安全警戒,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实施交通管
14、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负责查处违法犯罪活动。(8)宣传报道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办、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分组职责:负责应急处置信息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记者接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2.4 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并按照职责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要求。2.5 专家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
15、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关科研机构和部门专家组成,主要涉及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防化、水利、林业、气象、卫生等专业,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专家组成员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聘任或留用。日常接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接受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参与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3预防与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监控(1)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开展对县内(外)环境信息、突发公共
16、事件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2)县环保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以及预警信息监控。(3)环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种安全预警信息监控由县环保局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30分钟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上报市环保局。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1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时上报县人民政府。3.2 预防工作(1)开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杳,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或处置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的普查,掌握全县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级别、数量及分布情况,建立全县环境污染源档
17、案及数据库,并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监测监控。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重点河段、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人群集聚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化工集中区域、高风险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省、市、县、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3)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对全县主要环境风险源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后的严重性进行认识及评价。重点开展煤化工和相关产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4)加强重点
18、河段、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人群聚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企业风险源和交通运输的监管,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环境敏感区域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失和影响。(5)建立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化。县环保局应加强与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委等部门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化和规范化,互相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信息、处置信息和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信息,并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应积极与我县周边市县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6)针对我县以煤,铝等为主的企业居多,应将这类企业列入重点预防的对象,加强日常巡查
19、,突击检查的力度,要求企业增加自身检查的力度,完善企业自身的检查,评估,监督,实践体系,相关单位应加强煤化工和相关产业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的科研工作,开展各种风险源环境污染物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开发和扩散机理研究,开展环境应急管理系统研究。(7)将危险告知重点监控企业周边所涉及的敏感目标(包括:村庄,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团体),使其能提前预知身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基本的应对措施,尽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8)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负责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环保局负责对新建项目在环评阶段制定应急预案的审核。3.
20、3 预警3.3.1 预警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升级、降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
21、件已经发生,可能进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蓝色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己经发生,可能进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O3.3.2 预警发布涉外突发环境事件宜接由国务院发布预警。当环境质量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污染状况,及时启动预警系统。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黄色预警由市级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33.3预警行动进入预警状态后,交口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2)发布预警公告。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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