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征.docx
《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征.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1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本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内容,规范审查流程,高效推动项目实施,根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区政府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联合审杳的项目,应当已纳入本市城市更新计划,且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具体包括以下项目:(一)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项目;(二)涉及用地功能、建筑规模、建筑高度调整,土地用途转换、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使用五年过渡期政策、业态和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的项目;(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四)其他由区政府确定需要编制实施方案的
2、项目。第三条本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强化政府统筹,推动共治共享坚持规划引领、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更新中的统筹协调、多元共商工作机制,加强公众参与,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在联合审查过程中发挥主体主责作用,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二)坚守安全底线,优先保障民生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守安全底线,以城市更新助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坚持更新为民、更新惠民,推动城市更新优先保障公共利益。(三)创新审查方式、科学审查流程坚持科学审查原则,优化审查方式与流程,创新多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方式,提高审查质量,保证审查的规范性与科学性,确保城市更新项目规范有序开
3、展。(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贯彻落实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更新项目实施。第四条市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联合审查意见做好政策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本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城市更新联合审查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办法做好实施方案联合审查相关工作。第二章联合审查程序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后,由统筹主体、实施主
4、体负责开展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应当与相关物业权利人进行充分协商,征询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项目涉及多个物业权利人的,通过共同协商确定实施方案;涉及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由业主依法表决确定。第六条经物业权利人同意或者依法共同表决通过的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由统筹主体、实施主体报送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申报时,统筹主体、实施主体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实施方案联合审查申请书;(二)统筹主体、实施主体证照;(三)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四)涉及抵押登记他项权益的,还应提交他项权益人书面同意意见。第七条涉及无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或者现状与原审批不符的更新项目,区政府
5、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处理;不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经公示后可以纳入实施方案研究后一并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前准备工作,对实施方案可先行征求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需修改、补充、完善方案相关内容和材料的,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告知申报主体。第九条城市更新项目需开展专家评审或评估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第十条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完成审查前准备工作后,区政府组织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第十一条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审查的,项
6、目情况应在城市更新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第三章联合审查内容第十二条区政府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对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查:(一)区政府组织对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发展定位、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控等相关要求进行审查;(二)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包括更新项目类型、改造方式等是否符合条例要求;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各类专业技术导则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三)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对建筑规模、主体结构、外立面改造、城市设计、风貌管控、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用途调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城市 更新 实施方案 联合 审查 管理办法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477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