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浮动设施技术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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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技术法规MSA2024年第*号公告海上浮动设施技术规则2024(征求意见稿)2024年*月*日发布2024年*月*日实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第1节般规定第2书定义第2章构造、第1节强度、和*5一般规定.5第2节通道布置.S第3节设计我荷.5第4节结构分析笫S节船式浮动设施的特殊考虑.7第6节柱粒式浮动设倘的特殊考虑.7笫7节框架式浮动设施的特殊考虑.8第K节组合式浮动设修的特殊考虑.8第9节Kl筒式浮动设施的特殊考虑.8第1()节张力秋式浮动设班的特殊考虑.9第Il节深吃水立柱式浮动设施的特殊考虑.9第12节腐蚀防护10第13节材料IO第14
2、节焊接IO第15节防污底系统,11第16节专用海水压栽舱的保护涂S.11第17V设计为全牛命周期不进坞浮动设施的特殊考虑.11第18节结构建造文件12第3章稳性、4313第1节i般规定13第2节Mi斜试验13第3节复原力矩和风压倾侧力点做线13第4节完整稳性衡准15第、节分能和破投桧性16笫6节坐底秘性19第7节沉浮稳性20第8节水密完整性20第9节数理线21第4章定位系统第I节一般规定23笫2节定义23第3节搐泊定位系统23第4节张力眦定位系统2425第5章机械设备及系统.第I节一般规定25第2节内燃机及锅炉26第3节泵送系统26第4节通风系统35第6章电气.36第1节-一般规定36第2节环
3、境条件和工作条件36第3节触电、电气火灾及其他电气灾害的预防措施37笫4节主电源38第5节应急电源38第6节配电42第7节应急发电机的起动装置43第8节系统保护43第9节照明43第IO节信号灯44笫“节电缆及其敷设45第12节交流高压电气装置特殊要求46第13节内部通信与报警46第14节自动化系统47第1节无线电设符48第2节信号设备48第3节其他49第8章防爆安全第1节一般规定5051第1节一般规定Il第2节结构防火51第3节脱险通道5253第IQ章救生设备.第1节一般规定53笫2节救生艇筏53第3节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55笫4节救生IS筏的降落站55第5节救生艇筏和海上抵离系统的存放5
4、5笫6节:救生艇筏的降落和回收装置56第7节救助艇57第8节救助艇的存放57第9节救助艇的联乘、降落和回收装置57第IO节救生衣58第Il节救生版58第12节救生圈59第13节其他救生设位的配备60第14节操作须知60第15节备用状态、,护保养与检杳60第Il章防止造成污染的结构和设冬63第I节一般规定63第12直升机甲设第1节般规定第13章人员健康与保护第1节一般规定65第2节生活区的内部设施65笫3节生活区的通风69第4节人员防护69第5节生活区的照明设备7071第14章操作安全笫1节一般规定71第2节操作手册编制要求71笫3节拖航72第15章距庇护地小于2海里船式朦务类浮动设注的特殊域定
5、73Ill第I节一般规定73第2节结构与布置73笫3节附装73第4节轮机74第5节电气装置75第6节稳性76第7节投班规77第8节消防78第9节救生设备82笫IO节通信设番82第11节信号设备82第12节防污染82第13节操作要求M第1节一般规定1.1.1 目的1.1.1.1 为货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确保浮动设族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制定本钉每上浮动设施技术规则3(以下简称“本现则”).1.1.2 适用楚国1.1.2.1 除本规则各篇另有规定外,本规则适用T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设附的新建海上浮动设施。1.1.2.2
6、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于下列海上浮动设施:(I)用于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的浮动设,施:(2)用于军事用途的浮动设施.1.1.3 免除1.1.3.1 对于本规则中不适应或妨碍海上浮动设施功能发挥的任何规定,本局按照规定程序,并基于助伯检验机构技术评估的结果可以免除这些要求.但该海上浮动设施应适合于预定的用途,并能保证其安全。1.1.3.2 对于本规则中未规定的其他型式的海上浮动设施,本局按照规定程序并基于船舶检验机构技术评牯的结果,可以免除本规则中的相应要求,但该设施应适合于预定用途,井能保证其安全.1.1.3.3 免除的申请与批复实施要求见本国中国籍船舶和海上设施等效免除管理规定。1.1
7、.4 等效1.1.4.1 对本规则要求的海上浮动设施上所应装设或配得的。门装置、材料、设需或器具,或其型式,或本规则要求应设置的什何务门设施,本局可准许该海上浮动设施上装设或配在任何其他的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型式,或设置任何其他的专门设施,但应通过试验或其他方法认定这些奘建、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型式,或其他的专门设施,至少与本规则所要求苕具布同等效能.1.1.4.2 等效的申请与批笈实施要求详见本局M中国转船舶和海上设施等效免除管理规定。1.1.5 替代设计1.1.5.1 在应用本规则相关篇曲时,如采用替代设计方法,应执行本局国际班南海船法定检险技术烧啕(2019修改通报3总则中的“
8、附录船舶替代设计实施要求”,并考虑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胎技术规则2014)相关篇章引用的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指南,确保满足相关篇章规定的替代设计的要求.1.1.6 解释1.1.6.1 木规则由本月负由解#工!.1.6.2本设则所述的“本局”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1.1.6.3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所述的“经朋帕检验机构同意”:系指经省级船舶检验机构或中国州级社总部同意。1.1.6.4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所述的“经同意”,系指经具体实施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同意.1.1.6.5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所述的一经认可”,系指需经产品检脂认可。1.1.7 应用1.1.7.1 海上浮动设施的设计、修造
9、、使用、检睑、检测应遵守本规则相关规定1.1.7.2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生效之前建造完成或正在建造的海上浮动设施应符合其原先适用法规的要求,如海上浮动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要求在建造中的海上浮动设施采用本规则的要求,经本局认为合理和可行时,可予以接受,但应在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1.1.7.3 本规则生效之后,所有浮动设施的更大改建:(1)不改变设施用途的立大改建,应满足本规则的适用要求:未改建的部分应至少满足设施建造时适用的相关技术规则的要求;(2)改变设施用途的重大改建,改建后的设施应满足本配则相应设施的技术要求:(3)现有船仙或平行改为海上浮动设施,应满足本规则相应设施的技术要求.1.1.7
10、.4 重大改建H期系指电大改建工程开始日期.1.1.7.5 现有浮动设施在进行修理、改装、改建(不含第大改建)时,修理、改装、改建部分以及与之有关的M装至少应第续符合其原先适用法规的要求,1.1.7.6 本%则在,】另仃规定外.因更大改建引起的设施增配或更新的设得和,或系统,以及用于重大改建的材料.包括内装饰材料应满足本规则要求.1.1.7.7 海上浮动设施改变作业地点,应按设施建造时适用的法规进行评估,井应取得船舶检险机构同意.1.1.7.8 海上浮动设施所使用的船用产品应符合本同船用产品检验规则(2024)及海上移动式平台技术规则(2023)附录I”移动式平台专用婚用产品持证要求览表”的适
11、用姿求。1.1.7.9 海上浮动设施上应用的绿色、智能系统和设备应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1.1.7.10 海上浮动设施的结构与强度、筋装、布置、材料、锅炉与压力容器、主;应急电源、电气设备等,其设计与安装均应适合预定的用途。浮动设施结拘和机电设备除应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卜列标准之一:(1)中国朋级社海上浮动设施入级规范(2023)J和材料与焊接规范(2023):(2)经本局同意的其他标准。该标i应势船舶检验机构件估认为其与中国船级社4海上浮动设施入级规范(2023)3和材料与评接规范(2023)具有相当安全水力(3)船被社相关娩范(申请加入船级社船徼的浮动i殳临。1.1.7.11 多重功
12、能或多重类型的海上浮动设施应进行充分论证,以保证设施安全。多重功能或多重类里的浮动设施应满足其预定所有功能的技术要求,相同技术要求取严者。1.1.8 事故1.1.8.1 海上浮动设施所发生的任何海上安全和污染事故,如认为对该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有助干确定本规则可能衢要的修改,则应由本局组织法规编制相关单位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但技术分析报告或货料不得泄眼有关海上浮动设施的辨认特征,也不以任何方式确定或暗示任何海上浮动设施或个人承担的责任.1.1.9 其他1.1.9.1 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材料.1.1.9.2 拖带装置要求应满足本周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J的适用要求.10.1.9.3距庇
13、护地小于2泡电的加式服务类设施仅需满足本规则第15章的要求。第2节定义1.2.1 一般要求1.2.1.1 就本规则总体而古,有关定义如下:(I)海上浮动设施:系指通常在全生命周期内采用缆绳、锚链或压我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固在某一固定地点并漂浮于海面或漕于水中(包括坐底状态)的建筑或装置,(2)作业类浮动谀脩:系指用于从事海上作业(如淄业养殖、海上发射、观测通讯、补给保障、海上发电等)的海上浮动设施.(3)服务类浮动设旗:系指可向乘客提供各种服务项目(如办公、住宿、番饮、展览表演及其他休闲娱乐等)的海上浮动设施.(4)结构型式船式浮动设施:系指其结构型式为船型的海上浮动设施:柱粒式浮动设施:系指通
14、过立柱或者浮筒将主甲板连接到水下壳体或柱靴上的海上浮动设施:程架式浮动设施:系指以钢质管状或类似结构构成设施主体框架的海上浮动设施, 阴简式浮动设施:系指浮体外形为用筒形或接近刚筒形(如圆台沙潮形、变献血圆柱、正多边形柱体等)几何形状的浮动设施;张力腿式浮动设施:系指通过张力狼系统固定在海底的浮动设施.张力祖系统能够保证浮动设施在风、浪、流的作用下保持位置并限制浮动设施的运动.张力胆设施包括下浮体、立柱、立柱上部的上部甲板或者桁架式上部组块、以及与海底相连的张力腿系统:深吃水单立柱式浮动设施:系指一种深吃水、具有重点单立柱浮体并被名根系泊於固定在海底的浮动设施“浮体分为1:部浮体、中部浮体和下
15、部浮体:组合式浮动设施:系指由多个单个浮体通过刚性或者柔性连接,且北上的人员可以通过通道安全到达任意个单个浮体的海上浮动设施,(5)无人驻守浮动设检:系指无人居住的海上浮动设施.在检修、应急故障处理、定期巡检以及生产作业等情况下,允许曾设施的人数应尽可能少,登设施人员不得在设施上过夜.(6)新建海上浮动设6包;除另有规定者外,系指本规则生效之11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海上浮动设施,类似建造阶段是指在这样的阶段:可以辨认出某具体海上浮动设施建造开始;该海上寻动设施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SOt,或为所行结构材料估算双业的1%,以较小者为准.(7)现有海上浮动设施:系指非新建海上浮动i殳施
16、.(8)船龄:系指海上浮动设施从其建造完成年份算起迄今所过去的年限.(9)工作人员:系指为本设施工作的,以任何职务受展或从业或在设施上进行特殊工作的人员.(10)乘客:系指除下列人员外的人员:工作人员:一周岁以下儿童。(11)重大改建:系指实质上改变海上浮动设施设施主尺度:设施用途:设施分舱、稔性水平:现有船舶或平台改为海上浮动设施: 设施I:总人数的实防性增加.实质性增加系指由于设施上总人数的增加,导致救生设备、消防、逃生等用式的改变:本局认为的其他情形。(12)空船重fit:系指整个设施的结构重量连同永久安装于设施上的机械、设备和陋袋件,包括囚定压效、备件以及机械和系统中保持正常工作时的介
17、质,但不包括贮存在液的或备用供应舱内的液体、消耗品或可变软荷、贮存物品、人员及其个人物品的相信。空船HUit包括海上浮动设施上固定灭火系统中介质(如淡水、二氧化碳、干酚、泡沫浓缩液等)的重电.(13)工况: 作业工况:设施为进行某种特定功能性作业(包括提供限务)而在作业位次上时所处的状态,其环境和作业(包括提供服务)的总载荷不超过为进行这种作业而确定的设计限度: U存工况:设施可能承受共设计所依据的最大设计环境我荷所处的状态,由于环境我荷的这种恶劣理吱,相关功能性作业(包括提供服务)假定已中止;迁移工况:设施从某一地理位置移往另一地理位置时所处的状态:沉浮工况:设施从漂浮状态转变为坐底状态或从
18、坐底状态转变为淙浮状态的整个过程.(14干舷:系指在设施长度中点处从设施甲板战的上边缘向卜Iit至载重线上边缘的率右距小.(15干舷甲板:系指设施最高一层露天全通甲板,其上所有的4天开口设有永久性的封闭袋置,其下的所有外部开口设有永久性的水密封闭装置。对柱稳式设施而言,干蚣甲板为设施爆下层的正大全通甲板,其卜的所有外部开口均为水密;对框架式设施而有,干舷甲板为设施最卜层的露天工作甲板。(16)主尺度长度(1.):(八)柱艳式设施、Ia筒式、深吃水立柱式、框架式设施和组合式设施:1.为设施结构在中纵剖面上的投影的最大水平尺度(活动部件除外):(b)船式设6直;1.为从龙骨板上边缘玳起,最小里深8
19、5%处水战总长的96%,或从该水线忏柱前缘到舵杆中心战之跑离,取其大者.有便科龙什的设施,其计炭本长度的水线应和最小型深85%处的设计水线平行.JS(B)s(八)柱稳式设施、回筒式、深吃水立柱式、框架式设施和组合式设施:8为设施结构沿垂直于纵剖面的中横剖而上的投影的最大水平尺度(活动部件除外):(b)船式设施:8为设一的最大宽度,为设施长度(1.)的中点处收至两舷肋骨里纹距离。型深(。):系指设施长度中点处沿舷恻从基城疥到干舷Ell板板的下缘的垂出南高.基税为通过设施底板上探的一条水平级.(17)风的密:系指在任何海况卜,水不会潜入设施,(18)水密:系指当压强达到周围结构的设计水压时,仍可防
20、止水从任何方向通过这些结构的能力.1.2.1.2 本规则各章所涉及的有关定义,在各章中进行规定.第2章构造、强度、材料和焊接第1节一般规定2.1.1 一毅要求2.1.1.1 除另有规定外,本章适用于主体为削材或船舶检验机构接受的其他等效材料建造的海上浮动议心2.1.1.2 枭用新颖结构型式或新颍材料的海上浮动设施的结构设计方应充分考电其安全性,并应取得船舶检般机构同意,第2节通道布置2.2.1 一毅要求2.2.1.1 进入货舱、隔离空舱、液地、压栽他和其他处所的安全通道应可也接从开敞甲板进入,并能确保对这些处所进行全面检查.如安全通道从开敞甲板进入不切实际.可从机渊处所、泵舱、深聃黑空舱、管随
21、、货舱、双克处所或不战运油或危险品的类似处所进入,2.2.1.2 通过水平开口、舱口或人孔的通道,其尺寸应足以保证穿贼白储式呼吸器和保护设法的人员上下梯子不受阻羽,而且净孔尺寸应便于将鱼伤人员从狭窄处所底部提升上来,最小的净孔尺寸应不小于6C0mmX600mm,相应的向陶JH半径应不小卜100mm.如净孔尺寸较上述最小尺寸增大,角隅圆半径也应相应增大.当货舱通道布置为通过与甲板平齐的人孔或货舱M进入时,梯子的顶部应尽可能状近卬板或舱口由板;如通道出入处舱门困板的高度超过90Omm,则在舱口用板外测还应设行踏板.2.2.1.3 通过制药舱壁、肋板、纵桁和强肋骨上的垂口开口和人孔到达该处所所有部位
22、的通道,其最小开II尺寸应不小干60OmmXM)Omm.且应位于底板以上不超过60Omm处.除非设有格栅或其他立足处.2.2.1.4 若舱口或人孔导致结构同部强度不满足要求,经船舶检抬机构同意,可采用更小的舱口或人孔,其尺寸应足以可让穿帙自给式呼吸器和保护设得的人员上卜梯子不受阻周,而且净孔尺寸应便于带受伤人员从狭窄处所底部提升上来.但最小开IJ不得小于40OmmX60Omm或45()mmX550mm.而且要求开孔后的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第3节设计载荷1.1.1 一般要求1.1.2 .1应使用实际的投荷条件,包括重力我荷、功能投荷及预定作业区域的相关环境投荷,如适用,应考虑的环境数荷包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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