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华泰经纪杯”北京市大学生保险模拟法庭大赛.docx
《第六届“华泰经纪杯”北京市大学生保险模拟法庭大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届“华泰经纪杯”北京市大学生保险模拟法庭大赛.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保险模拟法庭辩论赛案例一、诉讼当事人原告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东城区。二、诉辩主张(-)原告诉称原告某国旅诉称:2012年12月10日,原告向被告某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支付了保费,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单规定:出入境旅游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保险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2013年11月13日,焦洋与原告签订旅游合同,由原告安排焦洋及家属至泰国旅游,次日,焦洋在泰国游玩过程中溺水死亡。后焦洋家属将原告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海淀法院审理,判决原告向焦洋家属支付死亡
2、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共计822326元,该判决已生效。2014年5月20日,原告向被告申请索赔,2014年5月21日,被告认为焦洋系溺水死亡属于免责事由,并书面答复原告拒绝理赔。原告认为,被告在与原告签订保险合同时,并没有明确告知原告关于潜水的内容及其法律后果。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作为保险人未向作为投保人的原告明确说明该免责条款,该免责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被告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原告履行理赔义务。综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旅行社责任险保额30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二)被告辩称被告某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一,双方签订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所附保
3、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第六条第十四款规定:“旅游者、导游或领队从事赛马、赛车、攀崖、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J第二、投保单上已经注明“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字体加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是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投保人声明中载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原告某国旅于2012年12月10日在此
4、投保单的投保人签章处签章。第三、浮潜属于潜水范畴。从网上关于“潜水”的百科中可以查到,潜水的专业术语中包括:浮潜、给气潜水、水肺潜水。综上,某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三、法院认定的事实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0日,原告某国旅向被告某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单第一段载明:“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字体加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是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投保单投保人声明处载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字体加粗部分的
5、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投保书投保人签章处加盖有“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印章。同日,某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险单(保单号为XXX)O保险单中载明:被保险人为某国旅,投保险种为旅行社责任保险;该责任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300万元,其中每人财产损失限额为0.5万元,每人每次事故限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内累计责任限额为600万元。保险单特别约定栏第二条载明:每人赔偿限额:国内旅游:RMB20万元;出、入境旅游:RMB30万元。保险期间自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旅行社责任险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六 经纪 北京市 大学生 保险 模拟 法庭 大赛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48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