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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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I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现有水泥企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清洁运输改造;到2026年底前,现有水泥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含搬迁)和改扩建水泥企业投产时要全面实现超低排放且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水泥企业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二、
2、指标要求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是指所有生产环节(矿山开采及输送、破碎、粉磨、配料、熟料燃烧、烘干、协同处置等,以及原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主要任务包括:(一)巩固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l()mgm35mgm50mgm3。其他有组织排放具体指标要求见附表U达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业每月生产时间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的时段不应超过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的
3、有关要求。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强化源头控制,水泥窑配备低氮燃烧器,采用分级燃烧及其他分解炉含氧量精细化管控等低氮燃烧技术,窑尾烟气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组合脱硝技术。采取合理控制喷氨量,优化反应温度、反应区间和停留时间等有效措施控制氨逃逸,脱硝氨水消耗量小于3.5kgt熟料(基于20%的氨水浓度折算)。除尘采用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外排环境的烟气旁路,应采取彻底拆除、切断、物理隔离等方式取缔,因安全生产需要保留的,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铅封,通过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鼓励在旁路设置感应式阀门,阀门开启状态
4、、开度等信号接入中控系统,并保存历史记录。(二)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能力。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控制措施。加强矿山开采扬尘控制,所有水泥矿山达到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37T3843-2019)建设要求,矿山机械钻孔机应配置除尘器或其他有效除尘设施。粉状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储罐等方式密闭储存,其他原燃料在封闭式料棚内存放。散状原燃料及产品卸车、上料、配料、输送应密闭或封闭作业,运输应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合理配置废气收集设施
5、和除尘设施。破碎机、磨机喂料装置采用密闭或封闭防尘措施。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厂区道路全部硬化,企业厂区出口或汽车运输料场出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具体要求见附表2。(三)深化清洁运输改造。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短途运输优先采用皮带通廊或新能源车辆;厂内物料转运优先采用皮带通廊或封闭式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设备,减少厂内物料二次倒运及汽车运输量。进出企业的原燃料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原燃料运输全部采用新
6、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产品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厂内运输采用新能源车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三、重点任务(一)全面排查明确改造任务。各市对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项对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水泥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指导水泥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明确改造任务并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完成时间,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按照任务要求,采取提升改造治污设施、加强无
7、组织排放管理、清洁运输替代、强化监测监控等措施,确保各项指标满足超低排放改造要求。2024年XX月XX日前,各市将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计划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应按要求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验收,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增加氨污染因子自动监测;主要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重点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运输车辆进出通道安装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门禁电子记录要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
8、记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清洁运输情况;自动监测、DCS系统等数据至少保存五年以上,高清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矿山开采、厂区内主要产尘点周边、厂区内运输道路两侧安装空气质量颗粒物监测设施,厂界安装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站。具体要求见附表3、4。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水泥熟料生产与脱硝系统同步运行,做好脱硝剂采购记录、消耗量日常检查记录和喷枪维护记录。定期检查无组织排放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实现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强化运输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加强运输管理,建设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以及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具
9、体要求见附表5。鼓励企业在超低排放改造时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积极探索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艺技术。推动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前提下,提高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提高矿渣、粉煤灰工业废物掺加比例,降低熟料系数。积极推进燃料替代,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等替代煤炭;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净化后煤气等清洁能源。严格执行水泥行业能源消耗限额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清零,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加快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烧成、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装备。(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累计稳定运行一
10、个月后,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有能力的技术机构,严格按照本方案以及国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将评估监测报告报送各市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指导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完善并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进产能整合退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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