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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IR机械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2.l-2.9条以及起重:机械设计专项要求(见附件A)的规定。2.2设计文件主要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2.2.1 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依据、产品功能、使用环境和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1.1.1 计图样设计图样至少包括总图、主要结构件图、主要零部件图、装配图、控制系统原理图、图样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和标准件明细表等,制图、审核、批准等签字应当齐全。2.2.3 设计计算书设计计算书应当至少包括以卜内容:(I)载荷和栽荷组合的分析与计算:(2)整机结构和主要结构件及其连接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设计计算。存在整机倾他可能的,
2、进行自由独立状态下的整机抗倾段稳定性计算,包括受栽平面内和他向两个方向的抗倾覆桎定性计算:(3)工作机构部件的设计计算或者选型计算,主要包括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联轴器、钢丝绳、吊具、卷筒、滑轮、链条、涟轮、电引轮、车轮、螺杆(螺母)、齿轮出条副、开式齿轮、齿形带、回转支承等:(4)电气系统的设计计算或者选型计算,主要包括低压电器元件(如断路器、接触器、熔断器等)、电缆、变频器、电阻耦等;(5)液压系统的设计计鸵或者选至计算,主要包括液压系统的动力元件、执行元件、控制元件、储能元件、液压辅件等:(6)气动系统的设计计算或者选型计算,主要包括气动系统的动力元件、执行元件、控制元件、储能元件、气
3、动辅件等:(7)安全保护装四的设计计算或者选型计算,主要包括起重量限制假、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怒、抗风防滑装置、安全钳、下行超速保护装置、高度限制器等:(8)根据起重机械使用等级、载荷状态和使用条件等,明确设计使用年限。2.2.4 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应当满足安装、使用、修理、维护保养等工作的需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I)产品概述:(2)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用途、对使用环境的要求及其设计使用年限:2.3.5.4轮胎式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臂架端部位移在相应工作幅度起开额定载荷、只考虑箱形伸缩臂架变形时;臂架端部在变幅平面内垂直于臂架轴线方向的静位移应当不大于0.lZc21
4、00(ii2-9):当1.c45m时,式中系数0.1值可适当增大.注2-9:1.c惭架长度,m.2.3.5.5履懵式起重机臂架头部位移桁架皆在对应工作幅度起吊额定载荷,在臂架头部施加数值为2%额定载荷的水平侧向力时,不同臂架组合的管架头部侧向水平位移应当不大于整个臂架组合长度的2%.单个河架的侧向水平位移应当不大于第个月架长度的2%。箱型再在相应工作幅度起吊额定载荷,并且在钟架端部施加数值为5%额定载荷的水平健向力时,野架头部在同转平面内的水平价位移应当不大于007c刃00:当1.c245m时,式中系数0.07取值为0.1-0.15.2.3.5.6铁路起亚机底架刚度在相应工作幅度起升额定载荷,
5、并且在普架湍部施加数值为5%额定载荷的水平他(切)向力时,将架端部在回转平面内的水平(f向)静位移应当不大于0.()7女0100“2.3.6摞栓和销轴连接(1)螺栓和销轴的连接应当满足静强度和疲劳强度的设计要求:(2)裔强度螺栓的连接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所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性能等级、规格、连接类型,螺栓副的排列数量、排列方式、拧紧力矩及摩擦盘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值等;(3)高强度螺栓连接处钢板表面应当平整、无焊接飞溅、无毛刺、无油污:(4)设计布置高强度螺栓时,留有必需的施拧空间:(5)承受交变载荷、动毂以及连接面滑动耨导致严IIi后果的螺栓连接应当进行预紧,确保连接面不会分离,并且有防止螺
6、栓连接松动的措施:(6)采用销轴连接时,应当有可靠的轴向定位或者防脱措施:连接销轴轴湍采用焊接挡板时,挡板的厚度和焊缝应当有足够的强度,挡板与俏轴应当有足够的重:合面积。2.3.7结构件表面处理金属结构件在涂装前应当进行表面预处理:主要结构件应当达到GBZT8923.1-2011涂粒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中规定的SN,2级或者S.3级,其他结构件应当达到Sl级或者S.2级。2.4 主要工作机构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烤架伸缩机构等。涉及爬6升机构、传动机构、存取交换和循环机构等
7、专项设计要求见本规程附件A中A2。2.4.1 起升机构(1)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应当能够平稳地起升和下降额定载荷,并1可苑地悬停;(2)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钢丝绳(或者链条)正常工作:(3)采用钢绞线悬挂承载的液压提升装置作为起升机构的提升系统时,钢绞线不应当山现海绕、交叉、错位,以及钢纹线之间受力不均等现象;夹具应当具备常闭式的锁定功能,牢固锁定承我的钢绞线,并且具有可赛的自锚性能、良好的松锚性能:应当装设电气互锁装置,保证每根钢绞线上、卜两组夹具在运动过程中至少保持1组夹具处于闭合状态,实现制动。2.4.2 运行机构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应当能够使整机和小车平稳地启动和停止。2.4.3 3回转
8、机构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应当能绣平稳地启动和停止。2.4.4 变幅机构对于动臂变幅的,动臂变幅机构在起升机构悬吊额定载荷时,应当能锅使普架提升、下降或者保持静止,但对不允许带载变幅的变幅机构应当能够使臂架保持静止;对于牵引小车变幅的,小车轮应当有轮缘或者设有水平导向轮,但对偏心牵引的小车只能采用水平导向轮。2.4.5 V5架伸缩机构(1)伸缩机构应当能够在操作者控制下使再架各外伸臂段平稳地伸缩到规定的判长,并且可靠地支掾各伸出普段;(2)单缸插销伸缩机构每节律的臂长选择不应当少于2个臂位:(3)单缸插销伸缩机构应当能然根据伸缩缸的载荷状态控制油缸的工作压力,缸销、将销油缸应当有机械互锁装置。2.
9、5 主要零部件主要包括卷筒、滑轮、M具、车轮、减速器、制动器等。涉及钢丝绳、起全用短环链以及升降机和机械式停车设备专用零部件等专项要求见本规程附件A中A3.2.5.1 卷简(D铸铁卷筒材料的力学性能应当不低于GB/T9439-2010灰铸铁件中的HT200,铸钢卷筒材料的力学性能应当不低于GB/T37400.62019筑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铸钢件中的ZG270500:卷筒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如裂纹、缩孔、夹渣等:焊接卷筒材料的力学性能应当不低于GB/T7002(K)62. 5.3.5真空吸盘(I)在所有预计的倾斜角度下真空吸盘的设计,应当能够吸起至少相当丁2倍的额定载荷:(2
10、)动力式真空吸盘应当装有压力测量装置,来显示真空的工作范围和F落范围:非动力式真空吸盘应当装有指示器,到达工作范围结束点时显示给作业人员:有关作业人员在正常工作位置,应当能够清晰看见测量装置或者指示器显示的内容:(3)应当装设白动报警装置,在真空损失不能补偿的情况下,达到下落范围时应当能够发出光或者声音的自动报静:当真空吸盘出现电源故障时,报警设备应当仍能运行;(4)如果出现电源故隙,真空吸盘应当能够保持载荷5min:(5)载荷的稀放应当由双动作控制来操纵.2.5.3.6夹钳(1)依靠;摩擦支持载荷的夹钳支持力,应当至少达到2倍的额定载荷:(2)如果夹钳通过摩擦来夹持,夹紧机构的设计应当确保夹
11、持力在载荷变形(如表面挤压、弹性和塑性变形)时仍然保持夹索力:通过液压或者气压维持载荷的夹钳,庖当装设一个装置来补偿降至工作压力之下的压力:(3)不是自动闭合的夹钳,释放载荷应当由双动作控制来操控。2.5.4 车轮车轮与轨道的材料以及选型应当有合适的匹配。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不得有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的缺陷不允许补焊。2.5.5 减速潜(1)减速微设计使用年限应当与该机构工作级别中所对应的使用等级一致:允许在起重机械设计使用年限内更换减速器的,减速器设计使用年限可以小于该机构的设计使用年限:(2)减速器的选用应当校核输出轴的最大输出扭矩和强度以及输入轴的强度:三点支撑的
12、减速器应当校核支承较轴的强度;(3)优先采用具有大传动比、减量化的轻型减速器,减轻传动系统自重,减小传动系统外形尺寸:(4)优先采用寿命长、服役期免维护或者少维护的高性能减速器“2.5.6制动器(1)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械(液压缸驱动除外),其起升、变幅、运行、回转机构都应当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在运行机构、回转机构的传动装置中有自锁环节的特殊措施,能够确保不发生超过许用应力的运动,可以不用制动器: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是起亚机械电气控制系统的一部分,非独立产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IR机械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亚机械目录(见附录a)2.6,1.1设备选择与防护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当与供电
13、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使用工况相适应,并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或者具有等价的安全性.电气设备应当有防止固体物和液体侵入的防护措施:如果电气设齐安装处的实际环境存在污染物(如灰尘、酸类物、腐蚀性气体、盐类物等)时,应当提高电气设备的适应性,保证设备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防护等级应当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2.6.1.2供电电源及开关(1)起重机械应当由专用馈电线供电,仃触电危险的供电主滑触线应当涂有安全色,并且在适当的位置装设安全警示标忐或者带电状态的指示灯;(2)电源进线端应当装设切断起亚机械总电源的电源开关,电源开关可以是隔忌开关、与开关电器一起使用的隔离器或者是具有隔离功能的断
14、路器:总电源回路应当装设总断路器,总断路器的控制应当具有电磁脱扣功能,其额定电流应当大于起亚机械额定工作电流,电磁脱扣电潦整定值应当大于起全机最大工作电流;总断路器的断弧能力应当能够断开在起道机械上发生的短路电流:总断路器的出线端不应当与起至机械无关的其他设备连接;(3)多台起IIi机械共用同一供电线时,每台起全机械均应当装设一个独立的电源开关:使用两个或者多个引入电源时,每个电源都应当装设电源开关以及联锁保护装置:(4)起击机械上应当装设息线路接触器,能够分断所有机构的动力回路:起重机械上所设总断路器能够远程分断所有机构的动力回路时,可以不设总线路接触器.2.6.1.3信号起重机械上应当有指
15、示总电源分合状况的信号,必耍时还应当设置故障信号或者报警信号;信号指示应当装设在司机或者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范围。起重机械(悬挂式控制装段或者无线遥控装置除外)应当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械工作区域内能够清矮地听到.2.6.1.4操作装置2.6.1.4.1急停开关每台起重机械应当装设一个或者多个不能自动夏位的急停开关,能够停止所有运动的驱动机构,并且设置在各个操作控制站以及其他可能要求引发紧急停止功能的位置.车架之间、小车架与桥架或者门架之间),其每道绝缘在常温状态(温度2OC25C,相对湿度W85%)下绝缘电阻不小于1.OMC:应当配置不间断的绝缘监测系统,具有自动声光报警功能,报警
16、装置与电源总开关联锁,当绝缘失效时自动声光报警装置应当发出报警信号:在非工作状态以及GB,T3805-2008特低电压(E1.V)限值中环境状况3下,小车架上的感应电压,交流的不超过33V、直流的不超过70V,2.6 .1.9照明和插座照明回路的电源不应当受起重机械动力电源总开关切断的影响;可移动式照明应当是安全电压。维修插座馈电电路应当有过电流保护:插座应当有电压、电流标识。2.6.2 液压系统(1)液压系统应当设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采用溢流阀时,溢流阀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l倍,并且不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2)液压系统应当防止系统背压对制动器的意外控制和零部件损坏
17、:液压元件应当能够保证在最大工作压力(包括超载试验时的压力)和最大运行速度时,正常工作而不失效:液压系统的执行元件在运行过程中,特别是在最小稳定速度运行时;不能出现明显的抖动、爬行现象:(4)平衡阀与被控元件(油缸、泵等)的连接应当是刚性连接:如果与平衡阀的连接管路过长,在靠近压力管路接头处应当装设自动保护装置:(5)采用油缸支撑起重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在密封性能忒验时,载荷稳定后的5min内变幅液压油缸和垂直支腿液压油缸的回缩量应不大于2mm,我荷卜.沉量不大于15mm:(6)采用液质系统的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在额定载荷试脸时,吊具下沉量:在IOmin内不大于150mm:(7)采用液压支配的铁
18、路起亚机在密封性能试验时,IOmin内活塞杆回缩量不大-F2mm和设计文件的要求。2.6.3 气动系统气动系统应当设有防止过我和冲击的安全装置。气动元件应当能够保证在最大工作压力(包括超载试验时的压力)和最大运行速度时,正常工作而不失效:气动系统的执行元件在运行过程中,特别是在最小稳定速度运行时,不能出现明显的抖动、爬行现象。2.7 司机室、通道、平台、梯子、栏杆主要包括司机室、通道与平台、梯子与栏杆等。2.7.2 司机室(5)如果允许对出的下方设有有人可以到达的空间,则对揖应当配备防验安全器。2.9特殊用途起盘机主要是指冶金桥式起至机、绝缘桥式起重机、防爆桥门式起亚机、具有自动化功能的起重机
19、械等。特殊用途起重机专项要求见本规程附件中A6。3制造和改造3.1 基本要求(1)制造和改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国内的制造或者改造活动;改造单位必须为制造堆位:(2)制造和改造雎位对制造或者改造的起重机械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贡:(3)制造和改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安全保护装巴。3.2 制造3.3 2.1一般要求(1)制造单位应当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亚机械:(2)制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并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负责:(3)制造单位应当依据设计文件编制相应的制造工艺文件:工艺文件至少包括下料工艺、机加工工艺、焊接工艺、热处理工
20、艺、钢材预处理工艺、喷涂工艺、装配工艺等;(4)制造单位应当编制检脸规程或者检验作业指导书,明确进货、过程、出厂等环节的检5金要求,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检验依据、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方法、技术要求、检验检测仪器设法、判定规则等:(5)制造单位不得将整机全部委托生产;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委托生产时,制造单位应当委托给取得了相应许可子项目和级别起重机械许可证的制造电位进行加工,并且被委托单位应当是委托单位主要受力结构件加工的合格分供方。3.2.2金属结构焊接(1)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要求,在焊接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2)焊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且按照焊接工艺规程、焊接作业指导书要
21、求进行作业和记录:(3)制造单位的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检验规程要求.对焊缝进行检验检测和记录:3. 2.5.2.3安全警示标志在起重机械的合适位置或者工作区域应当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菖架下方严禁停留”“作业半径内注意安全”“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在起亚机械的危险部位,应当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如高压供电的起ill机械,应当在高压供电位理以及高压控制设备处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加高压危险”等.3.3改造3. 3.1一般婴求(D改造单位应当在被许可的场所内改造起重机械:(2)改造单位应当针对被改造起重机械的具体要求,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改造设计文件
22、、改造工艺文件和检验作业指导书:(3)改造设计文件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匏书、设计图样、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4)改造工艺文件至少包括机加工工艺、焊接工艺、装配工艺等:(5)检验作业指导书包括进货、过程、出厂等环节的检验要求,明确检验依据、检验检测项目、检险检测方法、技术要求、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判定规则等:(6)改造雅位在改造前应当按照规定向改造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行告知手续:(7)改造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监督检验项目由取得甲类检验机构Al级或者A2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相应的监督检验,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8)改造活动不得改变起机械的品种,但可以改变品种的型号
23、,其型号由实施监督检验的机构与改造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予以确认:(9)使用单位在改造后应当按照规定变更起至机械的使用登记,补充改造的相关信息。3.3.2金属结构焊接改造过程中金属结构的焊接、无损检测等,应当符合本规程322条的要求。3.3.3自行检脸检险人员应当按照改造检险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和记录,并且出具改造检验记录或者检验报告。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检验记录和信息应当确保可追溯。3.3.4改造铭牌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改造后的起重机械,应当保留原产品铭牌,同时增加装设固定的改造单位的产品铭牌.改造产品铭牌应当至少标注:改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设备代码,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4)安装和
24、修理单位在安装和修理前应当检查安装和修理条件及环境,确保其符合安装和修理要求,并且配备充分的防护措施。4.2安装4.2.1-般要求(1)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安装前(包括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应当向设得安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当设备安装所在地与设备产权所在地不致时,安装单位还应当将安装告知的信息报送产权所在地的特种设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当制定安装方案,内容至少包括工程概况、贵任部门和职费权限、人员配备和分工、安装程序、控制环节.和控制点、具体措施和要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等:(3)安装单位应当编制安装检瞪作业指导书,检验项目和要求不得少于
25、本规程规定的监督检验的项目和要求:(4)使用单位在安装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使用单位对安装基础(包括轨道等)的验收合格证明-4.2.2现场安装(1)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当向安装作业人抗进行安装图纸等技术交底和安装方案交底:(2)安装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安装图纸和安装方案进行安装作业:(3)在安装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使用现场实施结构件分段组装或者对其结构件进行对接焊接,使用现场结构件分段组装或者对其结构件进行对接焊接活动纳入安装活动范晒.4.3修理(I)修理单位在大修理前应当向设备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修理告知:(2)修理单位在进行重大修理活动时,应当制定重大修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概
26、况、货任部门和职资权限、人员配备和分工、修理程序、重大修理工艺、控制点、具体措施和要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等:(3)修理单位应当编制重大修理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项目和要求不得少于本规程规定的监督检验的项目和要求:(4)修理人员应当按照重大修理方案进行修理作业。息化手段报告设备名称、型号、参数、使用地点等有关信息:同时使用单位应当将告知情况报告设备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9)对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更换使用地后,涉及重新安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装告知,安装告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同时使用单位应当将安装告知情况报告设备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
27、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10)对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更换使用地后,如果产权单位未发生变化,不得要求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登记,保证产权单位使用登记的唯一性和信息化数据的准确性:(11)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拆卸活动安全负责;(12)塔式起重:机的爬升(顶升)和附若作业,以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顶升)和附着作业由使用单位对其安全负贡:(13)起重机械严禁以任何方式吊载人员,人货两用的施工升降机和人车共乘的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14)使用单位应当结合起我机械的类别(品种)和使用怙况,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注5-1),并口严格执行,做好相应记录。注5:涉及多台起击机械联合或者
28、交叉作业的、塔式起正机肥升(顶升)和附着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加节(顶开)和网石作业的、架桥机过孔的、自动化远程控制的等操作过程,应当在操作规程中作出专门规定.5.2 自行检查与维护保养(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产品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以及起武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且对检查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作出记录,保证在用起重机械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起重机械上使用聚蚁的材质的缓冲落,在安装使用期满5年时,应当更换:(3)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方可继续使用。5.3 安全评估和报废使用单位根据起重
29、机械的使用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并且对评估过程和结果负五.使用单位对r经安全评估决定报废的起重机械,应当消除其使用功能“5.4 安全技术档案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逐台建立并保存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位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证后、产品投入使用前进行:同时,制造单位首次生产的,或者境外制造在境内首次投入使用的,或者产品型号或规格(主参数)超出原型式忒验覆或范用的,或者其他影响产品安全性能11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应当进行型式试脸:(2)型式试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本规程、起至机械检验类型、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3(见附件C)、C起重机械检验类型对照表B(见附
30、录Ca)和S起重机械检险项目对照表3(见附录Cb)的要求,制定型式试验作业指导文件,内容至少包括型式试验程序、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原始记录、报告出具、信息公示和存档等,并且制定相应的型式试验约请单(纸质版或者电子版):(3)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司应当为新制造的样机(或者样品),改造的起重机械或者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作为型式试脸样机(或者样品):(4)整机(样机)的型式试验般应当在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场所进行,由于样机的结构尺寸等原因无法在试验场所进行的,可以在制造堆位试验场地或者使用现场进行:在使用现场进行的型式试脸,应当经使用单位同意,规定需要告知的,应当向样机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
31、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同一使用场地,需要安装两台(套)以上同品种、同型号的样机,可以同时安装并且选取一台(套)进行型式试验;(5)安全保护装置样品的型式试验应当在型式试验机构专用的实验室进行:依附在塔式起重机上不可拆卸的自动停止型的力矩限制器、随工程项目进口的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并且通过拆除进行型式忒验后无法恢史原状的安全保护装置样品,可以不单独进行型式试脸,但是应当纳入整机型式试验项目中,以验证其与整机的匹配性,不需要单独出具型式试验证书:(6)使用现场进行样机整机型式试验时,型式试验可以与安装监督检验或者首检同时进行,数据应当共享:(7)塔式起重机、潦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膑报告中应当标明
32、起重机臂架组合信息:(8)样机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涉及商业或者技术秘密的,应当按照约请单位要求予以保密或者签订保密协议。6.2.2 覆盖原则型式试验按照品种、型号和规格(主参数进行试验,同一品种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当分别进行型式试验.同一品种同一型号的产品,其主参数由高向低覆盖。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品种见附件C中附录ca,其机型和型号及相关含义见本规程7.1条,其规格(主参数)表示方法见附件C中附录Ca注Ca-5。6.2.3 型式试验程序和内容及要求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包括约请,技术资料审查、检查和试验,出具报告和证书,平台信息公示。6.2.3.1约请约请单位向型式试脸机构
33、约请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D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狗请单;(2)制造堆位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豆印件、境外制造单位授权证明文件;(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实施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5)产品合格证:(6)样机(品)息图、照片等辨识资料。前款资料为亚印件的,应当加盖约请堆位的印章,并且经过双方确认(注6-1)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在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约请单中签署是否接受约请的意见,如果不接受约请应当明确理由,并且及时书面回复约请堆位。注6-1:约请单位与型式试验机构双方应当依据W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的定义、类别、品种,以及采用的产品标准,确认该产品是否
34、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内,确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规定的型式试骆范阻内。6.2.3.2技术资料审查、检查和试验6.2.3.2.1样机见证资料约请单位提供的见证资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I)具有自行检查记录与合格证明材料:(2)整机所配置的安全保护装置实物与其型式试验证书或者报告相符:(3)已按照规定办理了安装告知手续:(4)样机销售合同,生产计划,派工单,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记录,主要受力结构件自制见证材料,产品出厂随机文件和清单,运输证据,相应发票以及付款凭证等,并且与实物一致。6.2.3.2.2样机确认(1)型式试验样机应当为本制造单位制造的产品,样机所采用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应当为本制造
35、单位所制造;(2)型式试验人员到达试验现场后,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的定义、类别、品种以及采用的产品标准识别样机的品种、型号和规格(主参数),并且检查样机与设计文件的致性:根据约请单位提供的见证资料,确认样机是否为制造单位所制造:(3)确认样机见证资料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进行型式试验:如果发现制造.单位有提供虚假样机(注6-2)等违法行为,型式试脸人员应当立即终止型式试验;境内制造的样机,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书面反映情况:境外制造的样机,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设备使用地特名称变更情况,并且加盖型式试验机构试盼专用章(或者公章)。同时
36、,由型式试验机构按照变更后的名称在原型式试验证出背面的“型式试验证书变更信息”页注明名称变更信息,并且加盖型式试验机构试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报告和证书变更后,型式试魄机构应当在IO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上传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公示平台。6.3监督检验监督检的,是指起全机械安装、改造、玳大修理过程中,安装、改造、叁大修理单位进行自行检验和试验,并且合格,检验机构对安装、改造、玳大修理单位的自行检的和试验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确认的过程。本规程监督检验内容包括殷要求、监督检验程序和内容及要求、资料存档等。6.3.1一般要求(1)实施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应当实施监修检验,监督检
37、的的起重机械范用见附件C中附录ca。其中,以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起重机械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按照定期(首次)检验要求实施:可以采用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但未按整机滚装形式出厂在现场重新安装的起重机械应当实施安装监督检哙(注6-4、注6-5):(2)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本规程、附件C中附录Ca和附录Cb的要求,制定监督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内容至少包括监惇检验程序、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原始记录、报告出具、信息上报和存档等,并Il制定相应的监督检验申请单(纸质版或者电子版):(3)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出厂后投入使用时.,应当按照附件C中附录Ca的检验类型实施检验;其中对于经拆卸后再次安装的起全机械不再
38、,Ii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应当按照本规程实施定期检验:并且对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拆装的,拆袋后重新安装的应当继续实施定期检验,但应当重新计算定期枪验周期。注6U: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起乘机械,是指在厂内通电调试后不再拆卸,整体运输至用户使用现场不需要进行主要受力结构件组装的起理机械.注6-5:整机泳装形式出厂的起重机械,应当在产品合格证中干以注明“整机滚装形式出厂”,同时还应当提供整机船运计划、整机船运照片等证明材料.6.3.2监督检验程序和内容及要求起至机械监督检验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监督检验、出具报告、信息上报。6.3.2.1申请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应当持以下资料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39、D监督检验申请雎:(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3)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脸证书(或者样机型式试瞪申请单:证材料进行确认6. 3.2.4.3监督检验报告现场监督检验完成或者整改确认后,检验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依据签字确认的技术资料,工作见证材料和原始记录出具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见附件G,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报告),经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并且加盖检验机构校验专用章或者公章:监督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检验结论综合判定为“合格”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一份,检验机构一份,安装、改造、重大修理雎位在设备完成监督检验移交使用单位时交使用单位份:检验结论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安
40、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一份,检验机构一份,检验机构报送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份。7. 3.2.5信息上报对于在产权单位所在区域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结果,由检验机构将监督检验结果及时报当地使用登记机关,结果纳入使用信息系统。对F在非产权单位所在区域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结果,由检验机构将监督检验结果及时报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其掌握使用情况;由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将监督检验结果报该起重机械产权所在地使用登记机关.结果纳入使用信息系统。8. 3.3资料存档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当将以下资料汇总存档,并且长期保存:(1)主要设计图样,包括总图
41、、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控制系统原理图、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2)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3(含产品数据表:(3)监督检验原始记录:(4)监笆检5佥报告:(5)相关工作见证资料:(6)检验意见书:(7)其他与监督检验工作相关的资料。6.4定期(首次)检验定期检验,是指使用单位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检验机构按照周期对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定期检验中的首次检验是指对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在安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在其投入使用前进行的第一次检验。6. 4.3.3定(首)检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进行自行检查,并Il合格。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本规程和附件C及定期(首次)检
42、验作业指导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并且做好原始记录。7. 4.3.4出具报告8. 4.3.4.1定期(首次)检验结论判定准则本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综合判定为“合格”。本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允许进行整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II进行纪检,复检项目全部合格的,综台判定为“合格”,第检项目存在不合格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9. 4.3.4.2检验意见书定期(首次)结束或者中止(终止)检验后,检验人员在离开检险现场前应当向使用单位出具检验意见书,给出检验的结论(合格、不合格或者整改),对不合格或者需要整改的,提出具体遨见(包括
43、不合格的项目、整改要求等),商定整改期限:检验意见书应当由使用单位代表和检验人员签字:检验意见书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检验单位各一份。使用单位应当对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在商定的期限内向检验机构反馈整改结果,检验人员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10. 4.3.4.3定期(首次)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G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报告(见附件H,以卜.荷称定检报告)。定检报告应当经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加盖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定枪报告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各一份对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要求正新申请检验。11. 4.3.5信息
44、上报对在产权单位所在区域使用的起重机械的定检结果,由检脸机构将定检结果及时报当地使用登记机关,结果纳入使用信息系统。对于在非产权单位所在区域使用的起重机械的定检结果,由检验机构将定检结果及时报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其掌握使用情况;由使用雎位将定检结果报该起重机械产权所在地使用登记机关,结果纳入使用信息系统。12. 4.4资料存档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当将以F检验资料汇总存档,并且长期保存:(I)起肃机械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2)检验原始记录:附件A起重机械设计专项要求A1升降机专项要求主要包括施工升降机和简易升降机的导轨和导轨架及附墙架,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吊笼
45、,荷易升降机的货厢、层门、井道及内部设施,曳引式简易升降机的曳引条件等。A1.1导轨和导轨架及附墙架(D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部分,导轨应当是刚性的,不应当使用柔性元件(如钢丝绳、链条);(2)导轨或者导轨架应当能够承受所有可能组合的载荷;导轨架或者导轨之间的连接应当能够有效地传递载荷并I1.保持对正:(3)导轨或者导轨架上传动元件(如齿条)的固定件,应当能够保证将传动元件保持在正确的位置,并且固定不松动:(4)导轨或者导轨架的安装轴心线与其理论正确位置的偏差,不应当妨碍在其上运行部件的运动和过度磨损;(5)附墙架应当能锅承受所有可能的组合载荷,包括安装(拆卸)过程中产生的作用力。A1.2人货两用
46、施工升降机吊笼(1)吊笼应当完全封围,并且设有防止吊笼脱离或者卡住的刚性导向装置:导靴或者滚轮失效时,应当设有使出笼保持在导轨上的装置,应当设有防止吊笼驶出轨道的机械措施:(2)吊笼底板与吊笼顶之间应当全高度有困壁,围壁及其上开口与不随吊笼一起运动的零部件之间的距离,应当能峙保证人的上下肢不能触及不随吊笼一起运动的零部件:(3)吊笼应当封顶,其内部的净高度应当不小丁20m:如果吊笼顶用于施工升降机自身的安装、拆卸、维护保养、检查或者设有紧急出口,顶板上部应当防滑井且装设护栏:如果另一吊笼或者对重的运动件与护栏内边缘的距离在03m以内,应当设有防止人员触及该运动件的附加护栏:(4)吊笼门应当能螃
47、完全遮蔽开口,并且配备机械锁在运行状态下门不能被打开:所有吊笼门都处于关闭位置时,吊笼才能启动和保持运行:A3.4机械式停车设备专用零部件A3.4.1链条与链轮(D起升用链条安全系数应当符合表A-4的规定:(2)徒条传动系统中应当有防止链条在工作中发生.爬徒、跳链,保证跳条与链轮正确啮合,并且平稳运转的措施(如张紧装置、防脱装置等):(3)链条和链条固定装置之间的连接(末端连接)在传输过程中应当至少能够承受所需要破断载荷的80%:(4)旋轮的材质应当能够保证轮尚具有足够的耐磨性和强度,力学性能不宜低于45辆;他轮应当便于润滑。A3.4.2起升用螺杆与螺母(I)起升用螺杆与螺母的安全系数应当不小于表A-4的规定;(2)正常使用的螺杆、螺母间应当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螺杆、螺母应当没有裂纹和加工缺陷;应当安装防止搬运涔从其上脱开的装置:(3)起升螺杆副应当装设防止尖锐物和异物进入的装置:(4)螺杆两端均应当装设止挡装置,以防止承载轴承和螺母从螺杆上脱落:我车板抵达终点后,起升螺杆副应当有足筋的安全缓冲行程;应当设有防止载车板落地后对螺杆副直接冲击的装置或者措施.A3.4.3起升用齿轮齿条副(1)齿轮设计应当进行齿面接触强度和轮齿弯曲强度计算,采用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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