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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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2022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要求“要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二、工作目标通过健全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做活乡级、以乡带村,做实村级、以村促乡,乡村一体、整体发展”的目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实现“看小病不出
2、村”,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三、实施范围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以除外)设立1所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常住人口少于800人的行政村,可与邻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四、管理模式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含工业园区卫生院,下同)的派出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只设立负责人。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是唯一具备门诊统筹定点条件的村级医疗机构,作为乡镇卫生院的门诊统筹便民服务窗口纳入乡旗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工资、待遇、业务、药械、财务、培训、考核“八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模式
3、。(一)统一人员聘任。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全部实行聘任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身份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即“乡聘村用1 .原则上按乡村服务人口1.2%。的要求竞聘乡村医生,聘任对象须服从乡镇卫生院统一调剂,并在XX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注册且注册地为XX县范围(含注册在村级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不参与竞聘,如竞聘乡村医生不能填补空白村的,由乡镇卫生院出具书面报告经县卫健委同意后可选择聘用身体状况好(要求每年提供本人体检报告单)、服务能力强的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如还不能填补空白的,通过乡镇卫生院派
4、驻医务人员,设立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流动站点,开展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实现村级卫生健康服务全覆盖。2 .通过竞聘上岗的乡村医生,根据其注册所在村的岗位需求,优先安排在注册村服务,如受聘医生多于本村岗位设置需求人数,则竞聘成绩优者优先安排,其他受聘医生按就近原则,调剂至本乡镇的其他村担任乡村医生,如本乡镇仍无法安排,则调剂至其他乡镇服务。3 .受聘的乡村医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县卫健委制定的关于乡村医生从业的相关规定;按规定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服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管理。4 .未受聘的
5、乡村医生,不享受受聘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待遇。如出现岗位空缺,符合条件的未受聘乡村医生可以再次参与竞聘。5 .出现下列情形者,乡镇卫生院可解聘乡村医生。不服从一体化管理,不服从岗位安排;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管理,搞家庭诊所或流动诊所;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违反物价政策,私自截留业务收入;私自采购药品、器械;在岗位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出现二级以上重大医疗事故;在聘用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犯罪;有健康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村卫生健康工作。6 .严格执行乡村医生离岗制度,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离岗退出手续,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按程序返聘。严格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所有乡村医生只
6、允许在注册执业登记行政村卫生室执业;严禁注册执业登记地点外的执业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注销执业证书。(二)统一工资标准。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和奖励绩效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基本绩效和奖励绩效经考核后按季度发放。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按照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每月1500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分别为每月1700元、1900元,取得主治医生资格的每月2100元,以后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按月发放,每年核定一次。基本工资、基本绩效资金来源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省级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基本药物补助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基本绩效来源的资金若有剩余
7、,可用于奖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任务完成好的乡村医生,也可用于村卫生室修缮、信息化建设、医疗设备保养及更新、乡村医生巡诊交通补助等。乡村医生的奖励绩效依据其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结果等方面进行核发,原则上乡村医生按照医疗收入(一般诊疗费、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等扣除药品、耗材收入)的80%核发,剩余的由乡镇卫生院统筹,用于考核优秀的乡村医生增发奖励补助,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三)统一待遇保障。一是建立乡村医生医疗、养老、工伤、失业保障机制。县财政统一为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在聘用期内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在聘用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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