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5月4日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功能,科学高效推进项目决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策划生成是对前期研究工作阶段的投资项目,项目
2、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后,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平台(以下简称“策划生成平台)向有关审批部门征求意见,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对项目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审核,并反馈项目符合性的原则意见,为项目审批提供依据,达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开工的工作机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非涉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需要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恢复建设项目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的市本级非经营性项目(含市政府指定由市属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公益性项目、民生类项目或代建项目)结合赣
3、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9号)有关规定执行。需上报国家、省审批项目,特殊重大项目或涉及军事、保密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项目策划生成工作应当基于策划生成平台,实现全程信息化、无纸化、数据全关联。策划生成平台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统一建设,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重大项目建设指挥调度云平台系统对接,同步配置至各县(市、区)。第五条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是项目策划生成的主要来源和工作基础,项目原则上应先纳入储备库管理。对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有关项目,由发改部
4、门审核后纳入项目储备库。政府投资项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级各类专项规划、人大和政协建议提案以及各级党委和政府部署推进的项目等。社会投资项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引资计划或产业链延伸、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社会投资方需求等。第二章项目策划生成第六条项目策划生成流程划分为项目策划、项目发起、项目审核、项目生成四个环节。第七条项目策划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充分酝酿策划项目后,形成项目基本信息,录入策划生成平台。政府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纳入储备库进行管理,社会投资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后纳入储备库进行管理。项目基本信息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必要
5、性、项目选址意向(含所有界址点坐标)、项目业主(代建)单位、拟建规模或内容、分期建设计划、技术方案、资金来源、投资匡算、拟开工时间、前期工作牵头单位、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第八条项目发起纳入储备库的项目,有开工需求,拟启动审批程序,由自然资源部门及时通过策划生成平台发起项目会审,推送至各审批部门征求审核意见。第九条项目审核各审批部门收到项目发起单位推送的项目后,除项目情况复杂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结合本部门职能,在策划生成平台对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本部门本行业约束性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如部门涉及多个审批事项,要逐一审核,统一回复意见。项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赣州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工程 建设项目 策划 生成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51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