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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 编制目的与依据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我市乱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23)183号)、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市政办发(2021)9号)、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发(2021)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预
2、警及应急响应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通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卜六条有关规定枳极应对,应急减排措施应依法按照国家IT关技术指南制定。因臭氧(03)污染造成的俄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C)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可视情况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1.3 预案体系本预案为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3、工作.下级预案包括各区县、开发区的戒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级相关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预案,以及涉气排污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工作职贲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任第一指挥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第二指挥长。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聿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分工,领导组织市级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督导检查、效果评估等工作。2.2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各区县政府、
4、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师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为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费是建立各自的应急指挥体系,负责本区域、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预(方)案,开展应急响应效果评估,并对预(方)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演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3。2.3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
5、工作职费市俄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分管领导兼任。工作职责是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配合实施“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的“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时各区县、开发区玳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修;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组织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落实
6、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分析、总结、上报电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专家咨询组、预报预警组、信息宣传组及督导检查组4个工作组。2.3.1 预报预警组职责预报预警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牵头,负贡制定俄污染天气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进行监测,做好数据处理与现状分析工作;每日开展监测预报,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重污染天气提示信息。会同专家咨询组完善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及电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值守工作机制。会同专家咨询组每周至少开展常态化会商1次,对
7、我市未来7天大气污染形势进行研判,对发生在其他区域有可能对我市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并提出管控建议:当预测未来可能发生就污染天气时,应加密会商频次,每日开展一次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及时提出发布预警、升(降)级或解除预警等建议。会商结果和相关信息、技术材料及时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2 专家咨询组职责专家咨询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西安城投集团等部门和单位配合,组建相关领域专家咨询组,负责有污染天气预警与响应会商等工作,提出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建议和技术指导意见,就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
8、对策和建议。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实施效果与年度应急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各项技术材料及时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3 督导检查组职责督导检查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共同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对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应急响应贲任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杏;对各区县、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涉及大气污染违法问题的情况进行督导:非应急响应期间有计划地对各成员单位应急制度建立、预(方)案编制、
9、应急演练等情况开展督导:督导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市应急指挥部。2.3.4 信息宣传组职责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西安城投集团等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电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信息。完善工作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涉气环境违法问题,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依法维护白身环境权益。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负责舆情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媒体和公众应对工作,化解和消除不良舆论影响。各应急
10、工作组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3预报预警3.1 监测预报预报预警组每日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会同专家咨询组开展会商研判,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交电污染天气提示、调整和解除建议信息。各区县、开发区依据预测结果,参考市级预报信息进行重污染天气预报。3.2 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当预测出现72小时及以上重污染天气过程时,应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黄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AQI150持续3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20
11、0持续36小时及以上或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3.3 信息发布3.3.1 发布原则(1)主体责任:重污染天气预警、升(降)级和解除等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发布时间: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48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已达到电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或解除条件但未能提前发布信息的,或收到省应急指挥部提示信息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专家咨询组和预报预警组进行紧急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发布。(3)发布级别:预警级别原则上根据空气侦量指数(AQ1.)预测结果,按照预警分级
12、规定确定;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电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高级别启动预警。(4)批准程序:发布红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红色预警降级或解除红色预警等通知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发布橙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橙色预警降级或解除橙色预警等通知由市应急指挥部第一指挥长批准:发布或解除黄色预警的通知由市应急指挥部第二指挥长批准。(5)发布程序: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预报预警组和专家咨询组的会商报告单,按批准程序报相应领导批准后及时发布,并同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各成员单位应同步发布本行业、本领域涉及企业及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调整的相关信息。(6)信息报送:市应急指
13、挥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后,应同时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抄送关中地区其他市(区)。3.3.2 预警发布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时,应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1)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达到黄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预报预警组与专家咨询组按照会商结果,形成会商报告单,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发布程序,发布预警信息(2)若遇特殊气象条件已达到俄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但未能提前发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预报预警组和专家咨询组进行紧急会商并形成会商报告单,启动发布程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预警或提示信息时,若我市空气污染程度预测会商结果或实际情况超过区域预警
14、等级条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启动发布程序,发布预警信息:若我市空气污染程度预测会商结果未达到区域预警等级条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区域预警级别,向市网急指挥部报备,启动发布程序,依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3.3 预警升(降)级与预警解除(1)预报预警组监测或预测到大气扩散条件没有改善,或空气质量指数将达到更高预警等级条件时,应及时会同专家咨询组进行会商研判,形成会商报告单,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预警升级发布程序,及时发布预警升级信息。(2)预报预警组监测或预测到空气质量将改善到相应预警级别以下,且预测持续时间达到36小时以上时,应及时会同专家咨询组进行会商研判,形成会
15、商报告单,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预警降级或解除发布程序,及时发布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3)区域预警升(降)级与解除,按照生态环境部或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提示信息执行。预警升(降)级、解除的主体及程序与预警信息发布相同。4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里污染天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1)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IH级响应;(2)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H级响应:(3)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4.2 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和各自的应急预案与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包含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各自的重污
16、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相应级别的减排措施。收到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红色预警提示函后,市应急指挥部应按区域预警信息要求启动I级应急响应。当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时,接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单的单位,应根据要求参与24小时联合值守。各区县、开发区参照执行。4.3 应急响应措施确定原则突出币:点区域、高值区域,实施网格化管控,在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中,针对不同首要污染物,统一应急减排措施比例要求。重点控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布机物排放,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以上,达不到改善F1.标的,可进一步
17、增大减排比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可进行内部调整,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4.3.1 实施差异化分级应急管控为保障正常民生需求和社会运行,引导企业自觉提高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将涉及民生需求的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纳入保障类清单进行保障,防止“一刀切工同时,鼓励保障类企业、重点建设工程自主减排、协商减排。4.3.2 实施清单化分类应急管控各区县、开发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涉气污染源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要结合首要污染物控制要求,认真核算应急减排基数和不同预警级别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其他污染源清单的
18、应急减排比例,制定合法、合理、科学、有效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实施、科学管控。原则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限生产线或工序(设备)为主,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时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企业,应结合市场规律和季节特点,通过预先调整生产计划J,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也可结合各区县、开发区实际情况,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4.3.3 加强面源污染源头管控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果树枝等农业废弃物统一纳入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聚焦一氧化碳高值区域,建设桔杆综合利用项目,在秋冬季,组织开展秸秆、果树枝等农业废弃物
19、存量清理行动。依法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限,大气扩散条件差、易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地区,原则上应划定为禁燃禁放区,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4.3.4 强化区域响应联防联控在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利用区域联防联控制度,聚焦高值频发的重点街镇和重点区域,开展“点穴式”督导检查,通过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应急响应、联合执法等机制,不断增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持续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聚焦市与市、县与县交界局部污染热点区域,科学制定“小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交界区域治污协同、应对协同、管控协同,增强“小区域”治理工作的
20、针对性和有效性。当预测到环境空气质量可能受市外污染明显影响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请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相关市(区)开展区域联防联控。4.4 应急响应措施类别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4.4.1 健康防护措施根据预警等级,发布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其他慢性病等易感人群,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一般人群的健康防护信息。根据预警等级,建议公众绿色出行、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全社会自觉采取减少污染排放的减排措施。4.4.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根据预警等级,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其他污染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4.5
21、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措施4.5.1 IH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应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减少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2)建议性污染减
22、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必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会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交通运输部门和西安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等单位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俄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In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减排比例的规定执行。督导检查组和相关成员单位加强督查和执法检修,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和企业应急
23、预案的要求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实行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煤耗低的机组发电:降低煤电外轴量.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对电力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移动源减排措施: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规定,除特殊车辆外(包括悬挂绿牌的新能源建筑垃圾清运车、混凝土搅拌车),二类管控区内禁止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大承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尾气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停止
24、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消防、应急抢险抢修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和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农业机械除外)。加大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查处频次。过境西安的中玳型货车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8号)有关规定执行。扬尘源减排措施:加强对矿山、黏土砖厂、砂石料场的巡查检查,严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旱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上搅拌等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名单的施工工地(含企业内堆场)停止涉上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
25、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地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焊接、混凝土搅拌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已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在保持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府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道路段,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酒水等作业频次和范围(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条件情况除外),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强面源管控力度,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农作物桔
26、秆、树叶、果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依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露天烧烤等;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街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4.5.2 H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落实In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熠加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由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停止户外活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俄排清单中H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减排比例的规定执行。严控煤电外输。移动源减排措施:在落实H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公共交通运
27、力,保障市民出行。燃煤电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我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规定,除特殊车辆外(包括悬挂绿牌的新能源建筑垃圾清运车、混凝土搅拌车),二类管控区内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停止使用国W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消防、应急抢险抢修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和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农业机械除
28、外)。扬尘源减排措施: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修抢险外,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条件情况除外)。4.5.3 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H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污染状况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户外作业者临时停止作业。(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更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车辆除外),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实施。(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29、。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I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减排比例的规定执行。移动源减排措施:除特殊车辆外,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国V及以下币: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优化过境车辆绕行路线以及时间,强化绕行疏导。除特殊车辆外,建筑垃圾、混凝土、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和上方等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鼓励停止使用燃油、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消防、应急抢险抢修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和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农业机械除外)。4.6 应急响应的升(降)级与终止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升(降)级与解除信息发布情况,市
30、应急指挥部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同步终止应急响应,并同时停止实施各项响应措施。5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的3个工作H内,应急响应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职责履行情况、停限产措施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情况、人员物资到位情况和应急措施实施效果,对减排清单、实施方案和操作方案的完备性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组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报告在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情况、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应急保障情况、效果评估、存
31、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专家咨询组应对年度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实施应急响应措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应急减排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和完善、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每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评估报告提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6信息公开6.1.1 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除涉密企业或涉密信息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6.1.2 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预警期间向社会公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预警等级、重污染
32、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情况等。6.2公开形式信息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政务新媒体等官方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配合媒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化解负面舆情。7监督检杳与奖惩考核7.1 应急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约谈相关区县政府或相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33、事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及自动监测数据或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处理。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年度考核。7.2 公众监督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利用政府网站、市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等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对涉气企业限排停排、机动车管控等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8保障工作8.1 组织保障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
34、导、指挥全市俄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币: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明确部门职贲、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街镇属地监管责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应对措施。8.2 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落实保隙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经费,为应急减排清年修编审核、企业绩效分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应急值守、预测预报、专家咨询与效果评估、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信息发
35、布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及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所需资金,应列入有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预算。8.3 能力保障应持续完善预报预警模型、环境空气侦量模拟等软硬件设施,配备专职预报、评估人员;加强市级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精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实现各级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总结评估工作质量。8.4 人力资源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专门人员负贲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落实。8.5 信息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应保持应急信息快速传输,生态环境部门和气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
36、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各成员单位配备必要通信器材,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确保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更新负责人、联络人通讯录,固定值守电话及传宾,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8.6 民生保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贲,做好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物资、通信、交通、医疗更生、公共设施等保障工作,保障市民正常生活不受影响。9预案管理9.1 预案报备与修订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适时组织对有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当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
37、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出台严于本预案的规定,或市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币:要调整,或在应急响应工作实际中发现币:大问题等情况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发布后,各区县、开发区应及时完成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其他成员单位及时完成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修订,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应急减排清单中包含的企业应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制作“一厂一策”公示牌,应急预案报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9.2 宣传培训信息宣传组和各级宣传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加强对本预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形成机理、
38、危害、治理工作和个人健康防护措施等科普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内容和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9.3 预(方案演练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本预案演练,检验俄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等情况。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完善。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本级实施方案进行演练。10附则本预案自印发之口起实施,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
39、订稿)(市政办发(2020)42号)同时废止。11附录:名词解释11.1 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irQUa1.ity1.ndex,简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本预案中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污染水平24小时及以上,或达到中度污染水平持续36小时及以上,即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2 特殊车辆(1)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发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定义的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
40、料电池汽车)(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3)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4)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车辆,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6)“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7“领”字头号牌(
41、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8)用于重大活动保障,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运营的执勤车辆。(9)军车、警车等其他法定不受限制的车辆。11.3 环保绩效分级按照有污染天气币: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及省级相关文件要求,将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绩效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或引领性和非引领性企业。11.4 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用于非道路上的机械,即:(1)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2)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主要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
42、,推土机,压路机,沥声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农业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洵业机械、水泵等。附件1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总指挥长:叶牛平市长第一指挥长:张涌副市长第二指挥长:沈炳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成员:杨丽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郑炜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张军胜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纲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建勋市科技局副局长孙远昆市工信局副局长李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健市公安局治安局副局长罗红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李伟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顾金龙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小波市住建局副局长曹宝利市城
43、管执法局局长马胜利市交通局局长魏鹏市水务局副局长杨稳胜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安建勇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E晓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杨国梁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晓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鹏市国资委副主任郝生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社宏市气象局局长王亚林新城区副区长张武碑林区副区长傅强莲湖区副区长王宇楠雁塔区副区长刘强濡桥区副区长程希文未央区副区长孟卫阎良区副区长张超临淹区副区长李立峰长安区副区长樊晓峰高陵区副区长崔科峰都邑区副区长丁相天蓝田县副县长骞宸周至县副县长李志锋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海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军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但华喜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永兵沪濡国际港管委会副主任贺延光航天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44、薛健西安城投集团副总经理康佐市轨道集团副总经理隋品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附件2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主任:沈炳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副主任:顾金龙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卫民市气象局副局长刘长宏市生态环境局宫察专员成员:郑炜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孙远昆市工信局副局长李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健市公安局治安局副局长张小波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国立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杨稳胜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安建勇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杨国梁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晓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鹏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振兴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杨勇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杨党校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徐伟市水务局建设与运行管理处处长附件3西安市
45、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 .全面负责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降低人为活动对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2 .负责编制和修订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并组织落实。3 .督导本辖区涉气工业企业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制作.一厂一策”公示牌,并按照预案落实减排措施。4 .开展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5 .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辖区相关工作的现场核查,并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1 .指导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报道方案。2 .指导
46、、协调市属媒体、广播电视台、重点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工作。3 .组织、指导相关部门、新闻单位开展健康防护、公民绿色出行和企业自主减排的宣传工作。4 .配合指导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舆情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和上报等工作,确保市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掌握舆情。5 .及时指导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媒体和公众应对工作,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科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化解消除不良舆论影响。6 .病头做好中小学教材和党刊党报印刷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工作。7 .切实做好有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现场核杳,并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47、事项。三、市委网信办1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重污染天气防治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指导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分析和处置工作。2 .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市发改委1 .编制和完善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2 .负责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调度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确保民生用电、用热需求不受影响的基础上,按照“以热定电”原则落实发电计划。3 .负责组织督导电力行业排污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制作“一厂一策”公示牌,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提供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和货车白名单(国V及以上车辆或新能源车辆):负贡保障类企业与项目预审工作。5 .负责权限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6 .按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化石燃料控制和能源保障有关工作。7 .协调煤炭、天然气调度。8 .在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协调落实电厂压产、限产。9 .负责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控工业用煤量。10 .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现场核查,并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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