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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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鸡市凤翔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根据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C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丁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宝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通知.结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6中共陕
2、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大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仃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推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痂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陕西省2023年度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项目重点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超见d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衔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卜.达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项目”是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及的项目
3、。第三条衔接资金由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及中、省、市、区衔接资金使用范围,询定衔接资金投向:依据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一节资金使用范围第四条中、省、市、区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以卜.几个方面:(一)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监测帮扶对皴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一)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迂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
4、宜区聘用搬迁人口的公共服务岗位和“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三)支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跨省、跨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四)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民族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业。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与粮食安全有密切关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产销对接和
5、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五)支持区级主导优势产业发展。持续推进苹果、高粱、红薯、大葱、劳务经济“4+1”特色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等产业发展。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革果、高粱、红著、大葱等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向合法金融机构贷款产生的利息进行全额贴息.对实施苹果品种改接、老果园改造、品质提升、果园肥力提升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种植农户可给予一定补助,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可给予一定奖补。(六)对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实现桎定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村集体劳务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七)支持农村人居环
6、境整治和村级基础设施及小型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Si套设施:垃圾收集清运、集中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厕所革命和农户居住聚集村组的厕所改造、巷道硬化、村组路灯、村组道路排水渠、基本公共绿化;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及水质监测等。(八)支持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民能人大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九)支持区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第五条衔接资金项目的具体补助(奖励)标准、支持环节、支持方式等事项,由项目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方案)。鼓励各项目主管部门探索创新衔接资金支持方式,积极
7、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衔接资金撬动作用。第六条负面清单。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法、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第二节重点支持环节第七条优先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增收。中省财政衔接资金用I产业发展的比重2024年不低下65乐过渡期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5年,用丁产业占比。70K第八条对衔接资金支持开展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补短板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第三节项目管理费第九条中、省、市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由省、市两级统筹安排,属于对区级补
8、助性质,区级可根据工作实际从区级衔接资金中据实安排。项目管理费结余部分按照衔接资金使用范围,调剂安排用于项F1.支出.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主耍用下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还可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采购、检查验收、绩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成果宣传、报账管理、档案管理、购买第三方服务等项口管理相关支出.区级衔接资金提取的项F1.管理费还可用于衔接资金项目审计和资产评估。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由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中位申谙申报的实际发生的项目管理费用统筹安排使用”第三章项目谋
9、划第一节项目谋划第十条衔接资金项目要围绕群众需求、区级“十四五”规划、主导产业布局、年度重点工作等常态课划。项目类别如卜(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类项目.主耍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短板提升,包括安全饮水短板提升、到人到户政策补助类项目等(重点支持脱放户、监测对象).(二)产业发展类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配套设施、产业服务支撑项目。支持种养殖基地、林草基地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特色手工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仓储、保鲜、烘干等产业配售设施,标准化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品睥打造和产俏对接;脱贫户、
10、监测对象小额贷款贴息,监测对象产业奖补、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鼓励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三)就业类项目。主要包括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次性交通补助;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创业培训,创业奖补;公益岗位补助、劳务补助、村集体劳务专业合作社奖补等。(四)乡村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含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农村道路建设(通村路、小型桥梁等)、产业路及旅游路建设,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含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农户居住聚集村组厕所改造、巷道硬化、村组路灯、基本绿化项目。(五)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主要包括易地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
11、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适当补助安置点“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偿还易地扶茹搬迁贷款债券贴息补助项目(省级资金可用偿还贷款债券本金补助).(六)其他类项目。各侬、各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第二节谋划主体第十一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类项目主要由镇村谋划,产业发展类项目主要由各镇谋划,易地搬迁后扶、就业类项目主要由区级主管部门和镇村共同谋划。跨区域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因灾因疫紧急项目和政策补助类等项目主要由各镇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货谋划。具体分工如下:区乡村振兴局:外出务工脱经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补助、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小额信贷贴息、扶贫项目资产管
12、护、乡村建设等项Fk区发改局:“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区人社局:公益岗位补助、创业培训、创业奖补、技能培训、劳务补助、扶贫车间(基地)和社区工厂奖补、村集体劳务专业合作社奖补项目等。区农业农村局:监测对象到户生产奖补,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含产业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粮食安全有密切关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家庭农场奖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民能人大户实用技术培训、区级区域性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等产业发展项目。区文化和旅游局:乡村旅游业、民族手工业等旅游产业项目。区水利局:安全饮水
13、巩固提升及水质监测项目.区交通运输局:村组道路硬化、村组道路排水柒项Fi。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农村污水治理项F1.。国网宝鸡市凤翔区供电分公司:电力配套设施项目。宝喇洎然苑觊划局凤翔分局:实用性村H捌潴觥顿目。符合各级衔接资金支持范围的其他项目的主管部门为对应业务部门。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分类,指导镇村谋划项目,杜绝出现“负面清雎”内容;规范项目申报,审核把关项目入库;负责制定项目实施细则,抓好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监督检查:负贡项目完工后的验收、资金报账监管、资产登记及监管,组织做好项目数据信息采集与录入等。第三节项目入库第卜二
14、条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分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入库管理等工作。到村项目坚持“村申报、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区级审定”程序入库。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由各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第十三条村级申报。到村项目由村“三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负货,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堆础上,组织召开村“三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提出项目内容和资金规模,提交镇人民政府征询意见(由侬人民政府征询区级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可采取座谈会、答辩会等形式)。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评议大会,确定拟入库项目,同步填写g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按规定在
15、村委会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镇级初审.其中,乡村产业类项目要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潜力和前景,神保项目收益成效和联农带农实效“第十四条镇级初审。镇级组织职能站、办、所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地查勘,核实项目预算投资,初步确定预算资金fft,召开镇党委会研究审议,对项目真实性、必要性、科学性、紧迫性及建设内容、资金概鸵、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初审。由镇级申报的跆村类项目亦耍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公示(政务公示栏、粮级政府网站)10天无异议后,分类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五条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镇级申报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及绩效目
16、标进行论证,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同。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谋划申报的项目,在征求相关镇村意见后,编制绩效目标并完成论证,连同镇级申报项目(含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审核。第十六条区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对项目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范困、是否属于“负面清单”进行审核,全点关注联农带农特别是与脱贫户、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会同臼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对项H用地、环保等约束性因素进行审查。第十七条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财政投资规模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区级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尽职谢查:总个项目财
17、政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市级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单个项目财政投资规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省级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尽职调查。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体项目拆分规避尽职调查行业部门时企业尽职谓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与财务情况、主要生产要素准备及到位情况、申报的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存在的潜在风险及预防措施等。行业部门负货开展的尽职调查,将调查结果和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情况,提交区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制第十八条领导小组审定。区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对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提交的入库项目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项目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
18、公示10天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入库项目信息和公告网址同步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一节项目计划编制及下达第I九条区乡村振兴局根据衔接资金到位情况,组织召开项目计划编制工作会议,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从衔接资金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提出项目计划实施意见。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结合区级行业部门和各镇意见.结合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任务,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项目,优先安排实施防止因灾因疫返贫急需的项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能力强且能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资金使用预期效益良好的项目确定并编制项目计划,逐缎报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
19、略领导小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上报市级审核备案,以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下达项目计划,资金到位后以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文件卜达资金计划文件,同时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项目计划.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项目计划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在镇、部门公示公告栏(网站)及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公告公示第二十条各项目实施单位收到项目计划文件后,组织人员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一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原则、建设内容、保障措施等),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方案报区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第二节项目实施第二
20、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初步设计、现场勘察,做好投资评审最高限价等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完成初步评审、项目立项等工作。第二卜二条属于政府采购范图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底于招投标范用的项目,继续按照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扶贫项FI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19)10号的规定要求执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四)同一项目中
21、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灯价合计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五)投资在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小型单项工程类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投资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卜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由实施主体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行政村为实施主体的,需由镇人民政府或区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选择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堆位和供应商。(六)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
22、体决策方式,由实施主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七)优先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并按规定简化审批程序,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级民生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第二卜三条项目实施单位负贲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项目实施单位为区级部门的,各镇负费项目实施前期的清障及有关保障工作,监督指导项R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项H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第的项目计划,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方案如需调整变更,应在项H方案审定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未按照项目方案组织实施,或项目实施效果不好的,项目主管部门必须责令
23、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停止拨款: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力的,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收回项目资金,另行安排使用,并在下年度安排项目资金时缩减该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安排规模。第二十四条项目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未启动招投标程序,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建设任务的,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收回项目资金,另行调整安排受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而不能按期实施的项目除外。第二十五条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派位、镇村要建立衔接资金项目问题举报台账,自觉接受项目闻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所有公告公示必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受理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群众对公告公示内容有质疑的,可以向项目主管部门、项
24、目实施单位、镇村进行质询,有关方面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更,以实名方式反映问题的,要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回更问题反映人。第三节项目报账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的实行镇级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为区级部门的实行部门报账制。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经项F1.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项目开工后,可申请30的项目启动资金,第一次申请拨付资金及报账时必须附项目建设合同复印件。项F1.实施单位负责审核项口相关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项F1.资金报账;项目完工验收后,资金拨付进度要达到合同价款的80%:项目审计结束后,资金拨付到审计价款的97%,预用3%的质量保证金。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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