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3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5)1. 1编制目的(5)1.2 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7)1.4 编制思路和预案体系(7)1.5 .1编制思路(7)1.4.2预案体系(8)1.5编制原则(8)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9)2.1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职责(9)2.2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9)2.3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0)2.4监测预报预警组职责(10)2.5信息宣传组职责(10)2.6督导检查组职责(10)3预报(11)4预警与响应(11)4.1预警分级(11)4.2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12)4.2.1预警启动(12)4.2.2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
2、(12)4.3应急响应(12)4.3.1应急响应分级、分类(12)4. 3.2应急响应措施(13)5. 3.2.1HI级响应措施(13)6. 3.2.211级响应措施(15)7. 3.2.3I级响应措施(16)7.4 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17)7.5 后期评估(17)5信息公开(18)5. 1信息公开的内容(18)8. 2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形式(18)6监督检查(19)9. 1应急监督检查(19)6.2公众监督(19)7应急保障(19)7. 1组织保障(20)7. 2制度保障(20)7 .3经费保障(20)8 .4物资保障(20)10. 5通信与信息保障(20)7.6医疗卫生保障(21)8
3、预案管理(21)8. 1预案宣传(21)11. 2预案培训(21)11.4 (方)案演练(21)11.5 (方)案报备(22)8. 5预案修订及信息发布(22)9附则(22)10附录名词解释(23)附件:1.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4)2 .应急减排措施基本要求(31)3 .建议性减排措施(39)4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40)5 .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通讯录(41)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完善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统筹县、镇、村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
4、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1.2 编制依据1.2.1 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4)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2.2 相关规划及指导性文件(1)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函(2018)875号)(3)生态环境部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函(环办便函(2021)439号)(5)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
5、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6)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7)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8)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9)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0)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3)宝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宝鸡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5)宝鸡市
6、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宝政函(2022)73号)(15)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宝市安发(2022)2号)(16)眉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7)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眉政发(2019)20号)1.2.3相关标准及规范(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
7、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或S0?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小时均值)。预测AQ1.日均值150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预警条件时,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建议性减排措施(见附件3)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1.4 编制思路和预案体系1.5 .1.编制思路眉县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是2013年6月县政府颁布实施的,2016年1月进行了修订,更名为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
8、年进行了2次重新修订。预案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基础保障,是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的指导性预案。为逐步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和应急减排项目清单,通过有效应对,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减少污染持续时间,降低污染严重程度,强化公众健康防护,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宝政发(2022)73号),对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再次修订。1.6 .2预案体系本预案为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下级方案包括: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县级相关部门督导企业制定的操作方案。本
9、预案与其下级方案共同组成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1.7 编制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监控全县大气污染源,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属地管理,区域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行动,联防联控。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10、。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县政府设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立各自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1 .1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全县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
11、工作;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长,县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总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教体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猿猴桃园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2 .2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12、组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组,收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等信息;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上报和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组织和协调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督和管理。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县铁腕治霾办、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集中联合办公(24小时值守),各部门根据要求参与值守。各镇街参照执行。2. 3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K3. 4监测预报预警组职责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与县气象局共同组成预报预警组,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空气
13、质量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方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预警数据信息,根据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实施预警,跟踪分析预警反馈信息。4. 5信息宣传组职责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生态环境局、教体局配合,与相关单位组成信息宣传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负责舆情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宣传及政策解读等工作,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媒体和公众应对工作,化解、消除不良舆论影响。5. 6督导检查组职责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与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单位共同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镇街、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
14、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反馈有关情况,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6. 预报当收到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按照预警级别上限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7. 预警与响应7.1 预警分级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按照24小时均值为指标,可以跨自然日计算。AQD200持续天数和SO,浓度指标(1小时均值)作为各级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不纳入本应急预案范畴。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的历史数据以及地理位置,市上将我县划定为重点污染
15、控制区,与市上同步启动相应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黄色预警:预测AQ1.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0?浓度(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橙色预警:预测AQ1.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1.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监测SO浓度(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除以上预警等级之外,需注意当预测AQ1.日均值200持续一天(24小时)时,随空气质量
16、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见附件4)。4.2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4.2.1预警启动当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步发布预警信息,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和督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当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接到眉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单的单位,根据要求参与24小时联合值守。4.2.2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信息,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同步发布预警升级、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息。4.3应急响应4.3.1应急响应分级、分类应急
17、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In级响应、II级响应、I级响应,分别对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如有必要,预警启动的同时可采取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4.3.2应急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应立即按照本预案和各自实施方案或操作方案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4.3.2.1m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
18、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县卫健局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县生态环境局、卫健局、教体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2)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县交通局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群
19、众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县公安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禁放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从严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允许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新型环保渣土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运营,做好主城区范围低速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县范围内除
20、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或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HI类限值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督导城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县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
21、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县住建局及相关镇街、园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检交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H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县生态环境局和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纳入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进行督察,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凡发现无治理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处罚
22、等措施。4.3.2.2II级响应措施在执行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落实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县卫健局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县医疗救治力量及接诊情况,有序指导群众就医,提高全县医疗接诊效率(公布定点收治及专门防治的医院清单)。(2)建议性减排措施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县交通局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
23、运行的前提下:县公安局做好全县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县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县住建局督导全县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4.3.2.3I级响应措施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眉县 污染 天气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536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