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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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都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3年1月目录1总则41.1编制目的41.2编制依据41.3适用范围41.4工作原则4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52.1指挥机构52.2办事机构112.3工作机构122.4专豕咨询组142.5街办、景区管理局应急指挥机构143预防预警153.1 预防预警基础工作153.2 预警184应急响应223.3 1信息报送224.2 响应分级234.3 先期处置244.4 应急响应244.5 5指挥协调264.6 响应措施264.7 社会力量参与284.8 信息发布284.9 9应急结束285后期处置294.10 1善后处置295.2生活救助295. 3灾后治理295.4总
2、结评估296应急保障306. 1应急队伍保障307. 2应急支援保障307预案管理328. 1宣传培训329. 2预案演练3210. 3预案修订与更新327.4预案的备案328奖励与责任追究3311. 1奖励338.2责任追究339附则3410附件错误!未定义书基。附件1:鄂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通讯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都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鄂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提高西安市都邑区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促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
3、亡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办法西安市都邑区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西安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响应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鄂邑区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1.4工作原则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施救”的思想,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适度响应、专业应对,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4、2. 1指挥机构2. 1.1区应急指挥部在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鄂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行使应急指挥职能。2. 1.2区应急指挥部构成总指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资源规划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人武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科局、区投资工信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
5、消防救援大队、区秦岭保护局、区电信局、区供电分公司、各街办、景区管理局及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汉分公司鄂邑管理所分管领导。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部分成员单位,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2. 1.3区应急指挥部职责(1)根据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配合中、省、市做好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小型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相关街办、景区管理局做好小型及以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分析、调查、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必要时协调部队参加抢险
6、救灾;(3)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4)处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工作。2.1.4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协调驻地部队开展抢险救灾、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区委统战部:负责协调地质灾害中涉外侨胞有关事务。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灾险情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区发改委: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区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应急供应。区教科局:指导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负责对师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
7、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灾害预警时督促学校师生撤离、避险,指导学校做好灾后善后处理工作。区投资工信局: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受灾区域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工业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范科普知识培训和灾后恢复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统筹考虑,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民宗局: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内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配合做好宗教系统内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协调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处理工作;支持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引导协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援。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
8、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区住建局:负责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负责组织对因地质灾害造成损坏房屋的安全性能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区交通局:备足防灾抢险车辆和其他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设备;组织运力,做好防灾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做好国道、省道、县道用地界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警示工作;负责由公路建设及养护引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对公路建设、运营安全有不利影响的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指导相关街办、景区管理局做好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预警,指导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点
9、的巡查、排查,为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以及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提供技术支撑,并组织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指导灾后农牧业生产的恢夏自救工作。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协助督导已纳入旅游行业管理的旅游等级景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杳并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景区疏散地质灾害危险区经营场所的游客、从业人员;督促景区必要时暂停经营活动,直到灾险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协助灾区政府和其他成员单位对景区进行排险,修复被毁设施;协助成员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科普知识培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
10、治工作,对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的传染病进行监测、报告、调查与处理,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参与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资源规划分局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负责核查灾害损失情况;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指导、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等生活救助;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及信息报送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地质灾害时期的气象监测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信息;与区资源规划分局会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和建议。区资源规划分局:组织开展或指导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调查工作;组
11、织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及灾险情责任认定工作。负责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搬迁区、灾后重建工程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评价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指导灾区街遒、景区管理局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土地资源和矿山资源的损失评估;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与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监测工作,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警戒及社会治安秩
12、序维护;协助受灾群众安全撤离或物资转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灾区调拨、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的检验工作;通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等紧急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区审计局:负责地质灾害相关经费的审计工作。区秦岭保护局:配合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地质灾害时期的气象监测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信息;与区资源规划分局会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和建议。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灾后受灾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区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人员搜救、隐患消除与抢险救灾。认真完成
13、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区电信局:负责灾害预警信息和宣传信息手机群发;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及时调配应急通讯设旗设备等,确保灾区通信畅通;收集、统计通信设施设备损失情况。区行政审批局:督促建设企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批准不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后基础设施和灾后重建项目立项审核。区供电分公司:负责消除辖区范围内因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电力隐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电等设施,保障电网正常运行。西汉分公司鄂邑管理所:负责西汉高速鄂邑段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警示工作,及时组织抢修高速公路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各
14、街办、景区管理局负责辖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修订完善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预警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转移工作;统一领导与指挥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将相关地质灾害信息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街办、景区管理局、各部门在完成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应积极配合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抢险任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工作。2.2办事机构2.2.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负责人担任。2.
15、2.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区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工作,并督促落实;办理区应急指挥部文电、会务等工作;(2)汇集、分析、研判、上报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与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工作;(3)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型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调查,组织开展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调查,指导街办、景区管理局开展小型以下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调查;(4)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小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发展趋势,评估其损失及影响,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措施建议;(5)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3工作机构3
16、.3.1现场指挥部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指派,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区应急指挥部派出人员和事发地街办、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等组成,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2.3.2现场指挥部职责在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2. 3.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现场指挥部根据应
17、急需要可设立相应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实行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牵头单位协调、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宣传舆情组、专业处置组、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保障组、警戒防控组7个工作组。组长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定,承担具体的应急处置任务。(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气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等组成。主要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技术保障工作;组织会议、信息报送工作。(2)宣传舆情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公安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宣传,做好新闻媒
18、体服务和管理,统筹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3)专业处置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相关街办、景区管理局等组成,配备地质勘探、测绘等专业应急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队伍。主要负责根据预案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地质灾害救援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和设备对受威胁人员进行转移,对受损毁基础设施进行抢修等。(4)调查监测组由区资源规划分局牵头,区教科局、区投资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民宗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秦岭保护局等组成,配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主要负责组织灾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情发展趋势;协助专业处
19、置组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减缓或制止灾险情的进一步发展。(5)医疗卫生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医疗保障局及各医疗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赶赴现场抢放伤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卫生防疫、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6)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投资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等组成。主要负责应急资金保障、物资设备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讯保障、人员保障、医疗保障等应急处置的相关保障工作。(7)警戒防控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做好受灾区域的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物资
20、转移等工作;同时加强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管控。2.4专家咨询组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类别,专家咨询组由区应急指挥部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外部其他成员加入。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的决策技术咨询服务,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受区应急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2. 5街办、景区管理局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街办、景区管理局设立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其组成和职责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具体设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原则,当需要区级协调处置的跨行政区域突发地质灾害时,由有关街办、景区管理局向区政府及时提出请求;对辖区内所有
21、地质灾害P急患点组织编制“防、抢、撤”方案;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3预防预警3. 1预防预警基础工作3. 1.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区政府与相关街办、景区管理局及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防灾任务,落实防灾责任;区资源规划分局依据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会同本级成员单位,分别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区分布情况和重点防范期要求,监测预警、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等防范措施,以及组织保障和防治责任等,明确年度防灾工作重点,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各街办、景区管理局要依据鄂邑区年
22、度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编制本街办、景区管理局年度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3.1.2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各街办、景区管理局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工作。3. 1.3应急值守应急指挥部在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突发灾险情
23、等信息渠道畅通,做好灾险情统计汇总上报,随时掌握实时灾险情情况,及早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等级,提出防灾减灾对策。都邑区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区地防力、(区地灾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89014038o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传真:89017040o4. 1.4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的街办、景区管理局,要逐级压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各级防治人员责任,明确隐患点贲任人、监测人,设置警示标识,为群测群防人员发放监测补助,配置实用监测预警设备,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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