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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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3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经厅党组同意,现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18日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落实省领导联系指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机制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一批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着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
2、展,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认定培育的重点企业主要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等领域,具有特色优势明显、行业位次靠前、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第三条重点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由省领导联系指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牵头负责,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经济和信息化厅具体实施。第四条重点企业认定培育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四川省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库,培育壮大一批重点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重点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企业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发展战略清晰,有健全的企业
3、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具有成熟的产品营销推广体系,市场影响力和产品品牌影响力较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二)企业营业收入在细分行业内排名靠前,固定资产IOOo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原值),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利润总额为正。(三)企业与省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建有特色农产品原料规模化生产基地或农产品初加工“第一车间,所使用的主要农产品原料应有超过30%来自省内,产品获“地理标志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四)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强,产品研发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组建有研发团队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保持稳定合作关系。企业在新产品开发、农产品原料或副产物高值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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