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湘建建〔2023〕12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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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堵建筑施工之全展室行推化老碑实施的刻(弑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安全质量控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I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质量责任
2、制,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保障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质量管理机制。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包括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本细则所称项目是指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本细则所称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在湖南省行政区
3、域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监理的工程监理企业。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项目考评管理事务性工作由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具体实施。市州(含湘江新区,下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实施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统称为项目考评主体,负责项目考评工作。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依托“湖
4、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施。第二章项目考评第六条在建项目应实施项目考评。地基与基础、主体、装饰安装等各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考评,项目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完成30%时进行首次考评,项目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进入竣工待验阶段后,不参与项目考评。同一项目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由相同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承接实施,且由同一考评主体实施考评的,可以由前述企业共同向项目所在地项目考评主体申请合并考评;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合并进行考评。依法直接发包并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专业工程自项目开工起单独进行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履
5、行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实施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机构,每月组织开展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工作(详见附表1)。项目自评工作应在当月25日前完成。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每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情况进行复核。第九条项目考评包括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考评和工程监理企业项目考评(详见附表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考评内容包括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详见附表3)等情况。工程监理企业项目考评除上述考评内容外还包括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第十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质
6、量安全规范化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项目在季度内有施工活动的,项目考评主体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监督和项目考评。开展项目考评工作考评人员不得少于2人,考评结果应如实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如实现场告知相关企业负责人员、如实在考评后24小时内录入平台。平台在季度末自动归集当季项目考评结果(以下简称项目季度考评)并通过“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第十一条季度内有在建状态的项目均应进行考评。季度内有过在建状态但未考评的,项目考评主体均应及时赴现场核实,并通过平台上传反映实时施工进度的现场全景图片等佐证材料。项目状态不得擅自调整,需要调整为停工状态或由停工状态恢复为在建状态的,项目考评主
7、体均应现场核实并在平台上传佐证材料。第十二条项目季度考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第十三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季度考评等级为“优良”:(一)现场考评等级为优良,项目季度考评得分在80分及以上;(二)已实施视频监控,对于单体建筑面积100OOnf及以上或群体建筑工程造价3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长度300m及以上的道路等线性工程,已实施扬尘在线监测(单独发包的装饰安装工程除外);(三)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均与“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联网(平台数据接口文档详见附件1),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等可免费使用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平台注册使用
8、指南及硬件接口文档详见附件2)。第十四条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季度考评等级为“合格”:现场考评等级为合格,项目季度考评得分70分及以上;或者现场考评等级为优良,项目季度考评得分70分及以上,不足80分。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季度考评等级为“不合格”:(一)现场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二)项目季度考评得分不足70分的。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季度考评等级认定为“不合格”:(一)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二)上级项目考评主体符合性抽查或质量安全督查等为“不合格”的;(三)企业未组织自评或未录入项目自评结果的;(四)项目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事故
9、隐患或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详见附表4);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安全质量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整改落实;(五)存在不满足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不按设计要求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不按规定排放建筑垃圾等严重情形且整改不到位;(六)发生因安全或质量问题引发群体上访或反复上访或造成较大负面舆情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七)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认定为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八)其他应当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第十七条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工程监理企业已按规定在平台进行监理急报的,不进行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季度考评;未按规定在平台进行监理急报的,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季度考评结果
10、为“不合格项目季度考评中现场考评等级“不合格的项目,工程监理企业对考评前最近一次建筑施工企业月度项目自评在平台复核为“不合格”(建筑施工企业未自评的除外),并按规定在平台上进行监理急报,且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季度考评得分70分及以上的,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季度考评等级为“合格”;工程监理企业未复核为“不合格”、未按规定在平台上进行监理急报或急报内容不符的,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季度考评等级为“不合格项目考评主体在录入和审核提交现场考评“不合格”项目时,应当同步录入监理急报的符合性核查情况。第十八条各级项目考评主体对项目季度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实行告知、认定程序。在项目季度考评“不合格”结果归集之后,应当及
11、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相关企业,接受企业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的期限为自企业接到告知书(详见附表5)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企业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则视为无异议。企业陈述和申辩的,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陈述和申辩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确认项目季度考评结果无误的,项目考评主体应在作出项目季度考评“不合格”认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情况书面(详见附表6)告知相关企业;复核确认项目季度考评结果有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前述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由项目考评主体存档备查。第十九条上级项目考评主体应对下级项目考评主体项目季度考评的现场考评情况进行符合性抽查并录入平台,现场考评符合性抽查结果为项目最终现场考评结果;现场考
12、评等级与抽查等级一致的,该项目符合性抽查结果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符合性抽查为“不合格”的项目,上级项目考评主体提出“不合格”处理建议,并由原项目考评主体履行告知、认定程序。市州对所辖县市区的符合性抽查审核提交截止日期为下季度第一个月末前,省级符合性抽查时间为市州符合性抽查截止日期至季度末。第二十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全省质量安全季度督查开展省级符合性抽查工作。按全年所有市州全覆盖原则每季度随机抽查4个市州本级和各所辖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为抽查地区)进行优良等级符合性抽查,重点抽查现场考评优良率排名靠前的市州和县市区。符合性抽查采取随机选派专家、随机抽选项目的方式进行。各抽查地区(按单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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