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docx
《2024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4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步规范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行为,保护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市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
2、、市区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第三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指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具体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资产:(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业
3、的资产;(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的企业的资产,以及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合作所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股权;(五)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收益,以及属于集体所得部分的土地补偿费和生态补偿费;(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政府拨款、补贴补助和减免税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以及所产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资产;(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九)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资产;(十)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第
4、四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依法拥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受益权,采取发包、出租、出让、转让、交换、入股、租赁、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给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其主办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经营或使用,以及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拥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向特定供应商发包工程、购买货物(设备)、服务,并订立合同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分级交易。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竞争的原则,不得侵犯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农村集体资
5、产资源交易应当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禁止将达到限额标准的集体资产资源化整为零或者分割,从而规避资产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行为,禁止单纯为追求资产溢价而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交易行为。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理顺产权关系,制定并执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行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责任考核和风险控制等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的审核、审计和监督。镇(街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要履行指导、监督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加强合同管理,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途径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防止合同出现法律漏洞。所订立(签订)合同和合同管理,应在
6、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卜.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签订资产资源交易方面的合同要全部录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到期的租赁合同,合同终止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及时按本管理办法组织交易。第七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按规定须进入区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八条区成立“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第九条镇(街道)成立“XX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领导小组”(以卜.简称“镇级交易领导小组”),是本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
7、领导机构,镇级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第十条镇(街道)设置“XX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卜.简称“镇级交易服务中心”),由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是本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日常办理机构,负责镇(街道)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镇级交易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并为进入镇级交易平台交易提供服务;统一受理本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申请,并对进入交易平台和公开协商项目进行预审;接受在村级交易平台或采用公开协商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备案,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级交易。镇级交易服务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对所有的进场交易行为不收费,H常运作费用在各镇
8、(街道)公用经费和运转经费中开支。镇(街道)应当结合本地实际为镇级交易服务中心配备2至4名专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镇(街道)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办理日常公开交易事项和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提供服务。区有关部门为镇级交易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培训费用在各镇(街道)公用经费和运转经费中开支。第十一条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分为区级交易平台、镇级交易平台和村级交易平台。镇、村交易平台统一使用“市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网”。组织区级交易平台交易的机构(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应根据区级交易平台建设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及相关设备,负责
9、做好区级交易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核验进场交易主体和进场交易项目资料,及时发布交易信息,按规则和程序组织交易,做好成交确认及档案管理;对镇级交易平台运作提出有关指导意见。镇(街道)应加强镇级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作管理,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包括竞买场所)和办公设备(包括摄影机、监控设备、电脑、打印机等)。镇级交易平台的场地、设备、运作经费应列入镇(街道)财政预算。现阶段纳入村级交易平台交易的事项全部由镇级交易平台承担。今后经评估后再启用村级交易平台。各级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章交易范围第十二条应当进入交易平台交易的农村集体资
10、产资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二)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滩涂等经营权;(三)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四)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五)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六)集体所有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设备等财产;(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八)农村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九)区或村(社区)委托镇(街道)管理的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权的交易;(十)其他品利I,包括农村集体依法拥有和控制的无形资产、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进
11、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上述进入交易平台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符合公开协商方式标准,可以按程序以公开协商方式进行交易。如果镇级交易领导小组不同意或村(居)民(成员)代表会议不能通过决议的,则应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第十三条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符合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范围的项目,包括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资产评估、招标代理、会计、审计,、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绿化)等服务项目,应通过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交易。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四条对于产权关系不清、处置权限有争议,在未理顺权属之前的;已执行司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4 农村 集体 资产 资源 交易 管理 暂行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572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