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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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文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22.08.02生效日期:2022.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宁科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宁科规发(2022)10号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加快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融合,优化产业链创新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24号)精神,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
2、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有力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建设,根据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24号),特制定本工作指引。一、功能定位创新联合体是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以开展技术攻关为主要任务,以市场机制为纽带,采取自发组织的方式,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
3、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形成的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和利益共同体。二、组建条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创新联合体)由多个独立法人单位按照优势互补、价值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组建。(二)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在自治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在行业内居于领军地位,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 .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研发投入稳定;承担过自治区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科技成果获得过自治区
4、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三)创新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 .成员单位与牵头单位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合作意愿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相应的研发条件或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2 .成员单位为企业的,应与牵头单位处于同一产业链,有上下游配套协作关系,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互补。3 .成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领先的科技成果。4 .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可以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三、主要任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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