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docx
《关于新时代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新时代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新时代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i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农户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守法经营,财务管理规范,经县政府批准认定的企业。第三条对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第
2、四条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和我县有关政策优惠。第二章认定标准第五条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共七大类考核指标,考核以百分制计分。(一)企业类型。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及农产品专业(综合)批发市场等。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农产品营业额必须占企业经营总额的70%以上。(二)企业规模(以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25分)。分别按农产品生产型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带动型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等四种类型企业,根据注册资本、资产总值、
3、固定资产、年销售收入等四项指标进行考核。1 .农产品生产型龙头企业。(1)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300万元的,每超过100万元增计1分,最高增计5分。(2)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达不到不得评为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资产总值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若两项指标中一项达不到的扣2分,最高扣4分。2 .农产品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1)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500万元的,每超过100万元增计1分,最高增计5分。(2)注册资本(金)
4、: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达不到不得评为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资产总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若两项指标中一项达不到的扣2分,最高扣4分。3 .农产品市场带动型龙头企业。(1)年交易(经销)额:50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5000万元的,每超过1000万元增计1分,最高增计5分。(2)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达不到不得评为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资产总值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若两项指标
5、中一项达不到的扣2分,最高扣4分。4 .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鉴于该类企业的特殊性,不作规模上的具体限定。对其考核与认定由县农业农村局派出的考核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政府确认。(三)企业信用(以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企业承诺说明为准,15分)。1 .企业审核年度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评为级纳税人的计5分:评为B级纳税人的计3分:评为M级纳税人的计3分:评为C级纳税人的计2分;评为D级纳税人的计。分。2 .企业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的记5分
6、,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记0分。3 .企业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含A级)的计5分,A级以下的计0分。企业因没有发生贷款而没有银行信用评级,且在金融部门没有不良记录的视同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四)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5分)。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含50%)的计5分,高于50%的计0分。(五)企业带动农户能力(以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契约或“订单农业”方式为准,35分)。企业通过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或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和利
7、润返还等形式,明确企业与农户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1 .企业带动本县农户200户的计15分,达不到的计0分;带动农户超过200户的,每增加50户,增计1分,最高增计5分。单纯带动养殖业(含畜禽渔及珍稀动物养殖)农户的企业,带动本县养殖业(含畜禽渔及珍稀动物养殖)农户50户计15分,达不到的计0分;带动养殖业(含畜禽渔及珍稀动物养殖)农户超过50户的,每增加10户,增计1分,最高增计5分。2 .企业所带动的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户均年增加纯收入800元的计10分,达不到的计0分;增加纯收入超过800元的,每增加100元,增计1分,最高增计5分。(六)企
8、业生产基地(以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凭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设施使用合同、协议为准,10分)。1 .种植企业:粮油作物面积300亩以上,或蔬菜面积50亩以上,或水果面积200亩以上,或茶叶面积100亩以上,或花卉面积50亩以上,或糖蔗面积100亩以上,或其他种植面积50亩以上。2 .养殖企业:肉禽年出栏量6万羽以上,或产蛋禽存栏4万羽以上,或肉猪年出栏量200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150头以上,或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其它畜禽参照执行。3 .水产养殖企业:池塘(或山塘)养殖面积50亩或工厂化养殖1000平方米以上,年渔产量20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时代 重点 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 认定 监测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577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