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普惠制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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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碳普惠制建设H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碳普惠制,探索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推动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
2、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资源禀赋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绿美生态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2023年,探索建立市县镇村联动、国企参与、交易分配、监督管理4大机制,形成特色碳普惠制,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将我市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形成“样板”。以点带面推进碳普惠项目试点合法合规有序开发,力推60个行政村集体其中龙川县力争50个、连平县力争4个、其他县(区)各力争1个申报林业碳汇、森林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核证减排量不少于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三、重点任务(一)
3、探索建立市县镇村联动管理运维机制1 .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市级成立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同志为组长的碳普惠制建设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深河指挥部、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国资、金融、政数、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和监管工作。各县(区)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领导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奉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前2 .设立管理运维机构。依托市属国有企业组建专门的碳普惠管理和运
4、营中心,搭建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平台,负责推进碳汇研究、政策分析研究、碳汇价值评估、碳普惠项目开发与管理、碳普惠减排量消纳、碳普惠平台建设及运维工作。初步建立碳普惠专家库,组织专家评估研究审定低碳场景评价规范、项目及减排量签发备案工作。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间:2023年5月底前3 .完善信息系统平台。加强与省碳普惠平台对接,优化市碳普惠系统平台及碳普惠小程序,拓宽碳普惠应用和推广渠道,完善碳普惠用户注册、碳币兑换、参与低碳活动、获取低碳资讯、低碳产品展示及浏览等功能,拓展碳普惠影响范围。(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完成时间:持续开展)(二)探索建立本市国企参与碳普惠机制4 .开展碳汇研究。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服务中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碳汇研究,重点摸清我市林业碳汇资源家底,厘清林权证权属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分析,多途径评估林业碳汇价值,研究现有实现碳汇价值最大化、最优化、最全化的交易路径,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开发一个”的原则开发林业碳汇等碳普惠项目。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配合;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前5 .开展实施试点。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开发碳普惠项目。在林业碳汇(含森
6、林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2个领域开展碳普惠试点。引导县(区)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推动乡村振兴地区支援碳普惠开发,推进辖区原省定贫困村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进入碳市场或深圳碳市场备案交易,实现经济价值。(1)连平县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切入点,按照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力争开发4个村省级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助力乡村振兴。(2)龙川县以生态创收为切入点,按照深圳市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力争开发50个村深圳森林碳汇碳普惠项目,促进生态优势转换成经济优势。(3)其他县(区)结合辖区实际,自主选择力争开发】个林业碳汇、森林经营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碳普惠项目,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管委会)牵头;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6 .探索莫立深河对口帮扶合作机制。以深河对口帮扶为切入点,研究与深圳连通碳普惠体系,探索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接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碳普惠与污染治理等其他领域的协同效益,促进深河两地绿色低碳发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深河指挥部配合;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前)7 .探索与其他碳普惠体系跨区域合作。加强“深莞惠3+2”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的碳普惠合作,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与省及全国范围内其他各地碳普惠在机制设计、平台建设、减排项目开发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市碳普惠与各地互联互通及拓展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8、)(三)探索建立本市碳普惠交易分配机制8 .规范交易收益分配。(1)开发省级碳普惠项目,严格按照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方法学执行,其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的,如涉及到革命苏区老区及民族地区,需明确第三方技术机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超过总收益的5%;其他地区需明确第三方技术机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超过10%。第三方技术机构除明确的收益分配比例外,不得额外收取成本费、核证费等。(2)开发深圳市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在政策未约束收益比例分配前,以确保村集体或村民利益为前提,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政策明确收益分配比例后,按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9 .研究制定管理办法。适时研究制定碳普惠管理办法,明确顶层设计、技术规范、碳汇消纳等;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林业碳汇、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多方利益分配指导意见,指导第三方技术机构、村集体、村民小组、村民、土地流转或承包方合理分配利益,避免发生纠纷。(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10 .研究制定量化方法学。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基础开发减排量量化方法学,重点鼓励适用于市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领域的方法学开发,支持条件完备、可推广的方法学申请省碳普惠方法学备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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