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全文及申报书.docx
《陕西省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全文及申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全文及申报书.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陕西省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22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陕农发(2022)23号),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以下简称加工园区),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组织管理高效、产业集聚发展、辐射带动明显、规划科学合理、配套服务完善、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园区。第三条加工园区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选拔择优认定。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
2、加工园区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加工园区申报范围为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等。第六条申报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经营管理基础较好。园区有管委会等专门的管理机构,建设主体清晰,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比较完善。园区运行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二)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园区有专门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所属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扶持专项资金。(三)园区产业聚集明显。农产品
3、加工企业相对集中,园区内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工型)达到5家(含)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含)以上,园区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其中农产品加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70%o(四)加工转化能力较强。农产品加工转化比重大,产品附加值高,园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原料采购额之比不低于2:1。(五)园区投资政策环境良好。园区自建或依托龙头企业建有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或综合服务平台,能够为进入园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服务。(六)产业链条较为完整。园区入驻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应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HACCP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陕西省 省级 农产品 加工 认定 管理工作 规范 试行 全文 申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61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