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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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持续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发202117号)和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鄂府发20211号),制定本规划。一、编制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残疾人民生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3.4万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2万余名残疾人得到康复补贴,帮助3000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鄂残发201715号)和鄂尔多斯市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关措施(鄂府发201964号),残疾人康复救助实现应补尽补。为残疾人适配假肢772例、矫形器674例,发放其它辅助器具13644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及挂牌工作,为残疾
3、人普遍享有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提供了保障。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2110名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已全部脱贫。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4702人,37330余名残疾人得到临时救助。城乡无障碍环境持续改善,帮助1427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各类赛事上累计获得31金、26银和18铜的好成绩。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助残品牌“浓情一家亲”效益凸显。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得到较好激发,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更加广泛。这些成就的取得,有效改善了
4、残疾人民生,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市残疾人事业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区领先。“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失能、半失能情况仍可能多发、高发,同时还将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二是基层残疾人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残疾人组织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人才缺乏。三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供给内容和供给水平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类别化、精细化的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我市残疾人事业必
5、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总结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优势与短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兜底保障能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心聚力、努力奋斗,共享共建实力、活力、幸福鄂尔多斯。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把握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
6、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主线,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生活的更加殷实、更有尊严,开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2 .坚持人民至上。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着力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3 .坚持融合发展。保障残疾人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
7、会,构建社会助残网络,倡导助人自助理念,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浓厚助残扶残氛围,让残疾人成为城市进步的建设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发展成果的共享者。4 .坚持依法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强化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推动残疾人权益全面落实,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5 .坚持改革创新。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除制约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残疾人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残
8、疾人事业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继续走在自治区前列。精准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融合式的残疾人教育全面推进,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更加充分、社区融合更加全面。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明显增强,无障碍的社
9、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益得到更好实现。全领域的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发展远景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殷实,精神生活更为丰富,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共享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专栏1“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指标2025属性1.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增速(%)7.5预期性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1700预期性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100约束性4
1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6.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预期性7.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0预期性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7预期性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0约束性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90约束性1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800约束性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一)健全完善稳定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增强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1 .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实
11、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保障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宅基地、牧场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 .强化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对符合
12、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残疾人家庭,依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救助。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为符合条件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无力抚养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加强残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加强生活无着落、走失残疾人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加强医疗救助,推动残疾人医疗救助同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
13、、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3 .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和“一人一档”精准帮扶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旗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向其他残疾人延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向低保边缘家庭等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及“阳光家园”“温馨家园”等日间照料机构的扶持力度,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为符合条件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构建日间照
14、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体系。公益性养老服务资源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和盲、聋、智力、精神等残疾老年人的需要。对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用房。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取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视网络收视、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鼓励铁路、民航等部门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便利服务。(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广播电视台、市大数据中心,市电信、联通、移动公司等按照职能分工负责)4 .健全残疾人综合保险
15、保障机制。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深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型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和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积极落实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及财产
16、信托等业务。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5 .健全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保障机制。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现实困难,帮助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享有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6,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将残疾人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的优
17、先保护对象,完善残疾人应急避险工作方案,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指挥下,协助做好康复服务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等重点部门和残疾儿童、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残疾人重大疫情防控和疫情期间的生产生活帮扶工作,提升残疾人应急避险服务和救助水平。加强重大疫情应对及突发灾害技能知识宣传,增强残疾人的危机意识和防灾应急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按职能分工负责)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1.社会救助保障。将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病残一体等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养尽养。对
18、符合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残疾人家庭,依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救助。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普遍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旗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向其他残疾人延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向低保边缘家庭等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3 .残疾人教育救助。落实残疾人教育救助,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困难残疾学生给予救助。4 .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补贴。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及“阳光家园”“温馨家园”等日间照料机构的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重度
19、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5 .优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用房。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取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视网络收视、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6 .保险补贴。落实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等政策,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7 .重大疫情及重大灾害救助。对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扶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监护人无法监护的,属地社区或民政部门提供临时救助和生活保障。(二)营造良好
20、就业环境,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创业1 .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等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落实按比例就业年审制度,强化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通过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等形式,依法依规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符合残疾人就业特点的岗位,探索通过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适度合理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就业的残疾人特别是零就业残疾人家庭成员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对通过托底
21、安置的就业困难重度残疾人,累计以公益性岗位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和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扶持、就业服务等支出。开展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进一步促进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继续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在启动资金、经营场地、扩大生产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深入推进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对用人单位正式招录(聘)残疾人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岗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设施设备购置改造
22、等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对残疾人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将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将残疾人安置岗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加大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险政策衔接力度。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和为残疾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2 .提升残疾
23、人就业创业技能。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和管理制度,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重视培养和选拔残疾人专业技能人才,推进建设各类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残疾人参加第六届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为全区参加第七届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四届残疾人展能节做好选手选拔工作,切实提升残疾人技能技艺,激励残疾人多领域实现就业。(市残疾人联
24、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按照职能分工负责)3 .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持续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注重实名制数据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优先采购等措施,切实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打造残疾人集中就业品牌。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残疾人从事相应的生产劳动给予支持。加大对“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就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等适合残疾人新就业形态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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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 十四 残疾人 事业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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