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2024年修订).docx
《雅安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2024年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雅安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2024年修订).docx(1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雅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第一条前言为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笫二条适用范围本划分方案适用于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中心城区包括雨城区及名山区的所有街道办事处、雨城区的草坝镇、名山区的蒙顶山镇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78.28平方千米,其中包含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域。本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一次日6:
2、OOo本方案发布时间:2024年。第三条声环境功能区编制说明(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划分方案无()类区。(二)I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本划分方案共划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9个,面积34.54k11说明:对上一版1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校核并完善区划单元名称、边界,针对1类功能区划内已有部分区域形成商业、居住混杂区,不再适用1类功能区的进行调整,将蒙顶山森林公园调出声功能区划范围,老城江北、老城江南、姚桥、大兴、名山城区等1类区划内部分所含用地性质不属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
3、、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区域的土地划出。(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本划分方案共划分2类声环境功能区11个,面积15.55ta说明:对上一版2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校核并完善区划单元名称、边界,按照用地规划与现状,对工业区中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居住区、商业区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由3类调整为2类,同时部分地块由1类调整为2类。(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划分方案共划分3类声环境功能区6个,面积26.2Okmi(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
4、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等两种类型。1. 4a类声环境功能区(1)道路交通干线(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距离确定方法如下:若4a类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叱若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叫若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功能区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
5、区。(2)将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若4a类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若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若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3)道路交通服务区域、港口: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用地红线范围内区域。2. 4b类声环境功能区(1)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将铁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若4b类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若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叫若相邻区域
6、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2)铁路交通服务区域:包括铁路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用地红线范围内区域。3 .本划分方案中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铁路交通用地边界、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道路交通服务区域、港口和铁路交通服务区域边界以用地红线范围为准。4 .本方案实施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未列入本方案中的交通干线及交通附属设施按本规定执行。5 .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6.乡村声环境功能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第四条划分方案实施要求
7、(一)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声环境功能区定义见标准,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见标准。(二)执行本划分方案的适用区域,可详见雅安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地图,图中无法标注的,以文字说明为准。(三)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应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修订后,本划分方案做相应调整修订。(四)本划分方案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五)本划分方案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2019年12月30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雅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9
8、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废止,规划区域内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本划分方案不一致的按本划分方案执行。(六)本划分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附件:11.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12.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1-3.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1-4.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1-5.4b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16.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1-7.雅安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地图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序号区划类型区域类型区划单元范围描述区划边界11类住宅区江北片区北环西路,青衣江路西段及中段21类住宅区江南片区西康路中段,西大街中大街东大街以南,;育江路,新康路,南外环31类文教区川农至清风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雅安 市声 环境 功能 调整 划分 方案 2024 修订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641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