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通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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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通用)教导处工作例会制度一、为加强教学教辅工作的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有关教学和教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本制度。二、除假期,教导处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三、参加人员:主管教学校长、教导处正、副主任,有关组室(教务室、图书室、实验室、文印室)负责人或代表。四、会议主持:教导主任五、会议内容:1、研究教学和教辅管理的有关问题。2、各分管主任和职能组室工作情况汇报。3、阶段工作总结和安排。4、其他需讨论的问题。六、会议记录:分管文档教务员。七、会议要求:1、准时参加,按时考勤。2、汇报和需讨论解决的问题提前作好准备。3、一经决定的问题,必须按分工坚决贯彻执行。4、严格
2、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XX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XX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XX市普通高中学生和成绩考核实施办法,特制定XX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校的高中学生入学,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跳级,奖励,处分,毕业,结页,事业,学籍资料,学生档案等事项,均按办法执行。入学第三条凡按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的高中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我校完清报名注册手续后,即取得我校高中学籍。第四条新生在开学七太内内无故布道学校办理入
3、学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四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第五条新生的原初中毕业学校应于高中招生录取前将该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资料交市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在进行高中招生时交我校。第六条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我校请假,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第七条凡已经取得他校学籍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再给予学籍。学校也不接受其他学校已经录取的新生和转学的学生
4、。第八条我校高中各年级统一以一以毕业年份命名。如2022年入学的高中新生第二班,应写为高二二级二班。考勤第九条学生到校上课(包括早晚自习)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必须请假。不请假和超过期限的按旷课处理。转学借读第十条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户口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读有困难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持变动后的户口薄(户口证明)或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填写XX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与户口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在证得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后,由原校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户口薄(户口证明)或有关证明和转
5、学联系表到我校报道注册。未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同意,原校开具转学证明而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就学责任。第十一条凡申请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应提前与学校联系,经学校考查同意后方能转入我校。第十二条学校不接收县内其他高完中和职中学生及受纪律处分以上的学生。第十三条转学的学生一般应于开学后一周内到学校办好入学手续,其档案材料由转出学校在开学后四周内移交我校。第十四条学生因父母双方在国外、边防工作,或支援外地建设,或从事野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等,与要离开自己户口所在地到异地借度,且借读地又有亲友能履行监护责任的,填写XX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附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并持借读地暂住户口向借读地
6、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借读。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照顾。第十五条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延长。借读的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我校对借读的学生在借读期间的品德表现进行评定,对学科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考核,并建立借读学生的临时档案,如实记载,借读期满,我校将借读学生的临时档案移交原校。第十六条转学、借读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学生在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借读手续。第十七条每年的三月下旬和九月下旬,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转学,借读学
7、生的有关资料认真进行审查。休学复学第十八条在校学生因病(尤其是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县以上医院证明或家长做所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发给休学证明。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时间超过六周仍不能到校上课的应予休学。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未满一年,休学原因确实消除,并具有确切证明的可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查同意后,编入适当班级学习。但休学时间最短不得少于半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两周由学生家长持医院或家长所在单位这么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继续休学。但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两年。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
8、期间,休学原因消除,要求复学的,应持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提交县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核准后即可复学。学下准予复学的学生,编入适当下级学习。有补考学科的,应随所在年级参加补考。退学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批准退学。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学习能力,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需要退学的,须由本人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因病丧失学习能力的附县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核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除名,在小内公布,书面同志学生本人极其家长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两周或旷课累计四周(按每周六天,每天六课时计算
9、);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3休学期满,在两周内不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者;4在同一年级学满两年仍不升级者;第二十三条学生退学后,学行自行消除。退学一年后,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者,可持常住户口薄(户口证明)和有观证明,回原校申请复学,学校可视其情况重新给予学籍,安排如相应年级就读。成绩考核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末和每学年末学校者应对其进行考核。对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对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科成绩,体育成绩考核。第二十五条学生品德的评定,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为根据,品德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操作评语的评定操行登记。操行评语采用写实的方法,真实,具体地写出学生思想政
10、治觉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评语应充分肯定学生的上进心。评语由班主任指出主要缺点,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重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评语由班主任草拟,在征求认可教师,团组织和学生干部意见的基础上评定,学期末初评,学年末总评。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写在评语中。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种类以及是否撤消处分等情况要如实写在评语中。对上诉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情况,应该要求写在评语中,并要经过学校政教处审定。操行等级右班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团组织等方面的以及那的基础上评定。操行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第二十六条学科成绩的考核以学生所学
11、教材和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基本要求为依据。当年非会考科目的成绩通过平时考查和期末考试综合评定。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学期成绩的计算,可按平时考查成绩占3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学年成绩可按上,下两个学期的学科成绩平均计算;也可以下学期的学期成绩作为学年成绩,当年非会考科(项)目的考查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等。当年会考科目的成绩分优秀,良好,几个,不及格四等。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等会考考查科(项)目的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60分及以上为合格)。选修课中必选课只记合格,不合格,任选课只记载选修与否。第二十七条体育成绩的考核,按中学生体育合格标
12、准实施办法实行。第二十八条学生学年的操行等级及格、各科成绩无及格和体育成绩合格者、应予以升级。操行等级及格,有不属于第三十条规定的留级者,仍予升级。操行等级不及格或体育不合格又不属于第三十条规定的留级者,可随班附读,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正式升级。第二十九条学生的必修科目考试考查有不及格学科,应于下学年开学时补考。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科不再补考。经补考仍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应予留级。1、考试考查科目(项目)有三科(项)及以上不及格者;2、语文、数学、外语和当年会考考试科目中有二科不及格者。当年非会考科目的饿补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当年会考(项)目的补考成绩只记合格,不合格两等,
13、并注明补考字样。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参加当年的补考。缓考成绩记载与正式考试相同,并注明缓考“字样。毕业年级不留级。选修课的成绩不作为升留级的条件。第三十条学科成绩特别优异,操行优良、体育合格的个别学生,经本人和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和任课老师集体推荐,参加准备跳入年级学年末的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准予跳级学习。升级留级跳级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方面均表现突出者,可分别评为学校、县、市、省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按学校、市省级评定。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文体或劳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可评单项奖。单项奖可分别为班级奖、年级
14、奖、学校奖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奖,评定的具体办法由市、学校分别制定。学生受校级及以上奖励,其受奖励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第三十二条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开除学籍等处分。学生因违犯部门备案,学生受开除学籍处分,应报石教委备案。学生受处分的有关材料,如学生的检讨认识,班主任的书面材料,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校告应由学校留存。第三十四条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受处分的决定应存入学校档案。处分撤消时,亦应撤消处分的决定存入档案。受警告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的学年未末撤消的,其受处分的决定和后今撤消
15、处分的决定也应记入学生档案。第三十五条开除学生学籍,须经校行政扩大会议讨论提出,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材料,由学校留存。毕业结业肆业第三十六条凡取得学籍,有统一学号的学生在学习期满,德育合格(含学习期间受过处分已撤消者),毕业学年必修课各科及格(含补考合格)、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XX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第三十七条毕业证由学校填写,市汇总初审,报市教委审查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后,由学校颁发。1、毕业年级操行等级不及格者;2、毕业年级经补考后必修课成绩仍有不及格者;3、学期总评体育成绩不合格者。第三十九条借读的学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肆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第
16、四十条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工作,由学校确定领导分管,并配备兼职人员办理有关事宜。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的学生的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学籍资料包括学生名册、成绩册、转学联系表、借读申请表、退学申请表,转学证明、休学证明、肆业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等。学生档案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高中毕业生家庭调查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等。第四十二条学校由学校和市教委基教一处保存。每学期开学和气末前,学校学籍管人员持有关证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学生变动情况。学生地变动,凡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地学校和县教育教育科双方在学生花名上注明。第四十三条
17、学生转学,学生档案移交转入学校,并复制一份由原学校留存。第四十四条学籍资料、学生档案,由班主任、教导处等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填写,并将学生德、智、体德学期、学年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德管理工作,在修业期间,由教导处负责。在毕(结)业后,由学校封存,并长期保留,以备查考。第四十五条学校的学籍、成绩考核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认真做好管理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除所办理的证件作费和注销学籍外,视其清洁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XX上课要求及评课基本细则随着改革开放,教育事业也产生了深刻的变化,
18、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教育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必需加大教学教研活动的力度,为促进评教互学活动的蓬勃开展,有利于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加强教师的说、写、读、问、听、组织教材等基本功的训练。现推出评课基本细则。教学过程中教师基本功的是指教师的说、写、问、听以教材组织能力等,这是教师完成教学必要的基本功,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就就会好,基本功差教学质量很难提高。1、“说”:是教师最重要的基本功,教师主要是通过口头表达向学生传授和讲解知识,如果教师的讲解和传授能力差,叙述在听课时就有困难,如果教师的知识水平不高,“说”的功夫又不行,那就很难上好课,在这一方面最起码的要求是(1)、表达要准确,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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