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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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现就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流动对象(一)学校干部校级领导干部的流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配。中层干部交流由教育局根据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整体情况和有关学校干部队伍需求统筹安排,具体方案另行制定。(二)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包括:县级以上名师、名师培养人选、教坛新秀、教坛新苗、优质课评比县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农村学校放宽至二等奖),以及其他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流动主要是指城区学校骨干教师流入骨干教师较少或学科建设较为薄弱的农村学校。(三)普通教师流动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其中任职超过12年(
2、不含支教时间)、没有其他学校任教经历的为重点交流对象。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24年7月1日,下同)的可不纳入交流,但本人主动要求的除外。二、流动时间(一)骨干教师骨干教师交流后服务时间为23年,其中一、二类片区3年(农村示范性学校交流服务时间可以为2年),三类片区2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学校任教,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也可以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任教。为了均衡农村学校师资,原则上其他城区学校骨干教师不再流入非本教育集团的农村学校。(二)普通教师参照骨干教师流动。三、流动形式及操作程序教师交流形式可分为:城乡交流、同类学校间交流两种形式。(一)城乡交流城乡交流由城区
3、学校教师流动农村学校任教、农村学校到城区学校上挂锻炼型流动组成。1 .城区学校教师流动农村学校任教城区学校教师流动到农村任教原则上是指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现任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以上的城区学校教师,流动到农村学校任教。其中任职越过12年(不含支教时间)、没有其他学校任教经历的为重点对象。城区学校教师流动到农村任教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其他优秀教师”的待遇,服务时间及操作办法参照骨干教师。城区学校教师流动到农村学校的,编制关系陨调到农村学校,按照编制关系享受年终考核奖,其中年度考核排名前2/3的,可以向支教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其年终考核奖可以参照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的奖金水平
4、从高享受。2 .上挂锻炼型流动上挂锻炼型流动是指有城区骨干教师流入或城区支教教师流入的农村学校派出相应学科教师到城区学校顶岗学习。上挂锻炼型流动教师编制随调到城区学校,按编制关系享受工资待遇、年终考核奖。交流任教时间参照流入农村学校的城区教师服务时间。城区初中、小学集团本部负责城乡交流工作的协调,初中同一所农村学校当年接收支教教师不超过2人,小学集团内各校区当年接收支教教师至少有1人。城乡交流操作程序:农村学校上报需求学科(不少于3个学科)一一城区学校根据当年交流任务、农村需求学科选派对应的学科教师一一农村学校上报顶岗教师。(二)同类学校间交流同类学校间交流原则上不再执行,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
5、的同片区交流,实行交流双方学校申报制度,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可在同类片区学校间进行交流,交流时间3年,3年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任教。目前已在同片区交流的人员,交流期满后返回原学校。同类学校间交流操作办法:1.个人提出申请;2.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同意后,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3.县教育局进行研究;4.县教育局同意交流的,办理调动手续。同类片区学校名单:类别小学初中123四、流动人数(一)城乡交流小学城乡交流:根据*县小学城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实施方案(浦教普(2018)5号)文件精神,集团本部每年交流到其它校区的教师应不少于本校教师数的20乐其中骨干教师不少于教师数的10%:龙峰小学交流到其它校区的教
6、师应不少于本校教师数的12$,其中骨干教师不少于3人;集团内其他城区学校交流到其它校区的教师不少于本校教师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少于2人;集团本部在各分校区交流教师人数应相对均衡。分校区教师到集团本部及其他城区学校交流的人选需经集团行政班子会议确定,其中须有一定比例资质优秀的年轻教师到集团本部培养。具体方法由教育集团安排。初中城乡交流:各城区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完成当年交流任务。为了顺利开展初中阶段城乡交流,城区初中按照计划数和农村学校需求学科,推荐拟交流教师,农村初中应申请不少于2人的拟交流教师流入;交流双方学校达成交流意愿的,农村初中按城区流入教师人数的1:2上报上挂锻炼教师人
7、选,由城区初中确定交流对象。各城区初中、小学集团本部统筹各学校城乡交流事项。(二)同类学校间交流根据当年申请情况,确定流动人数。五、政策保障1 .保证交流质量。交流对象须为上一年度年度考核在学校排名前80%。2 .组织调动、新教师学习、职评支教、进城选调、初中教师到小学支教、城区教育集团内交流等仍按原规定执行。新教师学习和进城学习(上挂锻炼型的交流顶岗人员除外),在计算工作经历时不视作不同学校的任教经历,但可以在本校工作年限中减去。3 .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和名优教师评先评优机制。2017年起,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有
8、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逐步将前述经历作为提拔学校中层干部的前置条件。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县级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省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4.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应不低于城镇学校。1970年以后出生的城区学校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从2017年起,男1964年、女1969年以后出生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应具有不少于两所学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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