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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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肺雄资嬲胴文件济自然规划发(2024)84号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上述文件自2024年8月12日起施行。附件:1.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2 .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3 .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济南市磁资赢(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彰显泉城风貌特色,提高城市设计与管理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
2、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济南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济南市各区(功能区)范围内开展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查、审定、实施等工作,适用本规定。平阴县、商河县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设计的统筹指导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城市设计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设计相关工作。第四条城市设计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第五条济南市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街区(地块)
3、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一)总体城市设计包括市级总体城市设计、分区总体城市设计和镇(街道)总体城市设计。(二)片区城市设计包括重点片区和一般片区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内容,在满足一般片区城市设计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片区特色。重点片区包括公共中心片区、枢纽门户片区、重要道路沿线、历史风貌片区、重要滨水片区、重要山前片区、产业园区核心区和老城复兴区等类型。(三)街区(地块)城市设计,主要针对以公共功能为主导的、对风貌管控有特殊要求的和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需要编制的街区(地块)。(四)专项城市设计包括总体层面和详细层面的专项城市设计。第六条城市设计应与法定规划一并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单
4、独编制的,其内容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上位城市设计有关要求。第七条市级总体城市设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分区总体城市设计由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片区、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由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国有投融资平台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城市设计由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第八条与法定规划一并编制的城市设计,随法定规划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单独编制的市级总体城市设计、分区总体城市设计以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由组织编制单位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5、,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单独编制的镇(街道)总体城市设计、一般片区城市设计以及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由组织编制单位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由组织编制单位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级专业主管部门审定。第九条单独编制城市设计过程中,组织编制单位应当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第十条城市设计核心内容应纳入相应层级法定规划,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与实施的依据。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时,应当依据纳入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内容,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必要时可
6、附加城市设计图则。规划许可管理应当充分结合纳入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内容,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对纳入规划条件中的城市设计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第十一条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及成果,应符合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和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要求。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单位应当及时将城市设计成果进行归档管理,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4第十二条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单位可参考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筑、风景园林等相关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采取公开招标、方案征集或者竞赛等方式确定编制单位。重点片区、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宜采取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组织开展。第十三条鼓励建立片区城市设计师制度,城市重点片区可聘任知
7、名设计大师(团队)担任“片区总设计师”,全程参与指导片区的规划建设。第十四条在城市设计工作过程中,鼓励新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推动城市设计信息化、数字化,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第十五条城市设计编制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2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i步加强济南市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增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导则。1.2 遵循原则1.2.1 整体统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协调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1.2
8、.2 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公众对国土空间的审美、体验和使用需求,创造宜居舒适的高品质人居环境。123传承文脉。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历史文脉,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124彰显特色。充分尊重山水自然特色和历史人文特征,结合地域特征和时代发展要求,塑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城市风貌。1.2.5 问题导向。针对城市空间形态、风貌与品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符合济南实际的解决方案和实施措施。1.3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在济南市各区(功能区)范围内开展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平阴县、商河县可参照执行。1.4 编制层次与类型依据济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和城市设计管控实际需求,城市设计分为总体
9、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针对济南市、区(功能区)、镇(街道)编制的城市设计,与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层次相对应,其核心成果应纳入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片区城市设计。针对城市片区编制的城市设计,与片区详细规划层次相对应,其核心成果应纳入片区详细规划。街区(地块)城市设计。主要针对以公共功能为主导的、对风貌管控有特殊要求的和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需要编制的街区(地块)而编制的城市设计,与街区(地块)详细规划层次相对应,其核心成果应纳入街区(地块)详细规划。专项城市设计。针对总体、详细层面的特殊地域或特定领域编制的城市设计。1.5 基本规定1.5.
10、1 城市设计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1.5.2 城市设计编制应注重公众参与,充分吸收和采纳公众意见。153城市设计应根据研究范围、研究对象的差异分类开展,必要时可形成各类、各专业城市设计通则。1.5.4 城市设计应加强新技术应用,推进数字化转型。155城市设计宜通过图、文、表格、三维模型、视频等方式,简洁明了地表达设计意图和导控要求。2 .术语2.5 重点片区能够集中体现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景观价值、特定空间意图的片区,在城市空间格局、景观风貌塑造方面具有重要影响。2.6 公共空间向所有市民和游客开放,为公众共同使用的空间,一般包括街道、广
11、场、体育活动场地等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园等绿色开敞空间。2.7 视线通廊是城市物质空间环境中观景点与具有良好景观效果的景观物之间的视觉通廊(景观视廊)或视觉面域(景观视域),是展示城市景观、建构景观认知格局的关键要素。2.8 景观节点是能够体现重点片区的物质空间环境特色的关键节点,通常是景观体验路径的交汇点、景观视线的目标点。2.9 建筑退线建筑物不得超出的界线。一般分为“低、多层建筑退线卬高层建筑退线”和“地下建筑退线三类。2.10 贴线率指建筑物贴建筑退线的界面长度与建筑退线总长度的比值,用以控制沿街建筑的连续性。3 .总体城市设计3.5 主要任务研究提出全域总体形象定位,系统保护自然山水格局
12、,传承历史文脉,确定风貌特色,明确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优化城市整体空间秩序,组织城市公共空间系统,提出总体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划定重点片区并提出原则要求,为相关规划和下一层级城市设计编制提供支撑。3.6 基础分析分析区位条件、自然山水、历史文化遗存、城市空间格局演变、城乡风貌特征和存在的问题,重点解读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空间、景观等的内容。3.7 市(区)总体城市设计主要内容3.3.1 跨区域层面主要内容结合自然山水环境特征,构建大尺度开放空间系统,提出跨区域山脉、水系等空间类型的框架性导控要求。识别历史文化要索特征,明确区域历史文化脉络,提出区域历史文化空间、重要景观节点等的框架性导控要求。3.
13、3.2 市(分区)域层面主要内容(1)确定全域空间特色定位基于全域自然景观、历史人文、空间特征及城市发展趋势等,明确全域整体风貌与特色定位。(2)优化全域总体空间结构提炼全域结构性资源,把握空间要素之间的关系,提出全域整体风貌格局与空间形态框架O(3)统筹全域山水林田格局统筹山体、水体、林地、农田等,明确重要山水生态廊道、特色景观风貌带、绿地网络等的空间布局。(4)强化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与传承结合市域内各类历史文化要素,提出市(县、区)域层面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设计引导。(5)提出全域景观风貌分区与廊道根据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资源禀赋,结合地区发展定位与制约条件,划分全域景观风貌分区,构建景观
14、风貌廊道,并提出导控要求。(6)明确设计传导要求结合行政区划,梳理城市自然与人文特色资源、空间形态、功能布局、风貌品质等,提出空间形态、风貌特征和特色要素等的导控要求。(7)乡村设计导引明确乡村特色风貌分区及相关设计导控要求,保护乡村自然本底,延续当地空间特色,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景观格局,展现独特的村庄建设风貌,并与城市空间的设计手法相区别。3.3.3 中心城区层面主要内容在市域层面设计指引的基础上,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形态格局,彰显自然山水与历史人文特色,塑造特色景观风貌,提升公共空间品质,提出发展愿景与空间意象。(1)优化空间形态格局分析归纳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等特色内容,结合城市
15、中心、空间轴带和功能布局等,确定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框架,提出结构性导控要求。(2)构建自然生态网络基自然资源禀赋,优化蓝绿空间结构,完善自然生态网络,保护生态用地的完整性,提出重要自然景观资源周边空间的保护利用、空间管控要求。(3)打造特色空间轴线结合山水格局、功能布局等,对高层簇群、标志点、重要视线廊道、天际线等进行有序组织,明确城市特色空间轴线,优化空间秩序,提出导控要求。(4)划定景观风貌分区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功能布局,以及中心城区自然与人文环境特征,划定特色鲜明的景观风貌分区,提出各分区景观风貌指引。(5)组织公共空间体系基于城市功能布局和公众行为意愿,结合自然山水、历史人文、公园绿
16、地、广场街道、公共设施等资源,建立多层级多类型的公共空间体系,提出品质塑造与提升措施。(6)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要素落实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和肌理。加强对济南多元文化的挖掘,提出历史文化的展示、提升等活化利用策略。(7)划定城市重点片区主要包括公共中心、枢纽门户、重要道路沿线、历史风貌、重要滨水、重要山前、产业园区核心区和老城复兴区,以及能够集中体现城市风貌特色的片区。根据城市空间结构、风貌特色、历史文化等影响因素,明确重点片区边界与类型,分析其特殊条件和主要问题,提出原则性导控要求。3.4 镇(街道)总体城市设计主要内容根据上位总体城市设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编制
17、镇(街道)总体城市设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片区深度城市设计。3.4.1 城乡风貌引导整合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提出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对滨水、山前等特色景观地区提出针对性管控要求,加强乡村地区空间形态引导管控,明确特色保护、风貌塑造和高度控制等要求。确定具有景观价值的制高点、山水轴线、视线通廊等,提出高度、风貌、天际线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3.4.2 蓝绿空间组织依托当地自然本底和生态网络,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确定结构性绿地、绿色通道或生态廊道等重要绿地、林地、湿地以及重要水体的控制性要求。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内防护隔离绿地和绿道系统等的布局和控制要求,明确各类公园、绿
18、地均衡布局的规划要求。3.4.3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各类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强化历史文化空间肌理的保护,明确周边功能空间布局设计及管控导引。加强历史文化场地特色及文化氛围的塑造,做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的串联,提出历史文化的展示、提升等活化利用策略。4 .片区城市设计4.3 主要任务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要求,统筹优化片区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营建公共空间体系,构建景观风貌系统,加强建筑形态引导,塑造高品质空间环境,满足市民需求,提升城市活力。4.4 基础分析分析区位条件,梳理自然生态与历史人文资源,剖析现状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等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关注公众行为意愿,重点
19、解读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空间、景观等的内容。4.5 一般片区城市设计主要内容4.5.1 优化空间布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与上位城市设计相关要求,综合片区周边资源与城市功能业态分析,优化空间秩序和功能布局。4.5.2 完善公共空间设计结合山水林田等划示绿色开敞空间,提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优化片区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与引导。结合道路的功能与景观特征,明确重要景观道路、慢行道路及其沿线风貌引导要求。4.5.3 完善景观风貌设计根据风貌分区要求和片区特点,提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等引导要求,强化空间风貌特征。明确重要景观节点、地标建筑、视线通廊和重要界面并提出导控要求,优化空间形态与景观环
20、境。4.5.4 重点街区导控结合自然山水、空间形态、景观风貌、城市道路等,识别片区内公共中心、枢纽门户、历史风貌、重要滨水、重要山前、重要道路沿线、产业园区核心区、老城复兴区等重点街区,并对形态与风貌特征提出引导要求。4.6 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技术要点重点片区在满足一般片区城市设计引导和管控的基础上,应突出其特殊要素和重要特征,满足以下要求。4.6.1 公共中心片区以高效发挥综合职能为主要设计目标。明确其职能定位,鼓励功能混合与空间高效紧凑利用,提升空间活力。构建与城市整体框架相衔接的、富有特色的公共空间系统,优化生态空间,精心设计标志性建筑群和城市天际线,增强空间标志性与艺术性。优化道路布局,
21、促进街道空间与沿街用地功能互动。对地上与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利用等提出要求。4.6.2 枢纽门户片区以促进站城融合、提升换乘效率和城市形象为主要设计目标。鼓励交通一体化设计和地上地下综合开发,提倡公交优先。对站前空间、城市界面、枢纽建筑、视线通廊、交通接驳等提出具体的控制和引导要求,提升周边街区和建筑群体的品质,展现城市门户形象。4.6.3 历史风貌片区以传承文脉、激发活力、有机更新为主要设计目标。严格落实保护规划的要求,深入挖掘历史内涵,加强整体格局的保护及历史资源的活化、展示与体验,提升片区活力。优化新建和改扩建的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肌理、风格、色彩、材质等具体的控制和引导要求,鼓励新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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