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居民门诊慢性病医保延伸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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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行居民门诊慢性病医保延伸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医保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党史教育走深走实,在总结近两年医保延伸服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基层医保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慢性病医保延伸服务工作,为此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实际需求为目标,推动门诊慢性病医保向基层村居(社区)延伸,增强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在就诊服务中的
2、获得感。二、工作目标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行门诊慢性病鉴定、诊疗、取药和报销服务向村居(社区)延伸,纳入延伸服务管理的慢性病患者治疗率、控制率明显提升,实现定期筛查、精准治疗、有效恢复和减少复发,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负担,满足群众需求。三、工作内容(-)定点资格认定。由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申请,医疗保障部门评估验收,通过后双方签订医保服务协议。(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二)设施配备。选择史口镇作为试点,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通过卫健、医保双方经办信息系统升级实现延伸服务目标。根据试点效
3、果和延伸服务系统需要,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硬件和软件设备设施。(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三)信息化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安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统,开通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服务;维护升级医疗机构HlS系统,实现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与卫生HlS系统的有效对接,确保延伸服务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民医院,各镇、街道)(四)慢性病鉴定。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实行申报材料鉴定制度,特殊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随时申报、即时鉴定;普通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实行专家组集中鉴定和委托定点医疗机构鉴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
4、月组织一次,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做好申报受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五)“两病”备案。对不符合门诊慢性病资格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持有镇街道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资料,全部纳入“两病”门诊保障范围。家庭医生筛查发现并协助“两病”患者取得临床诊断证明资料,经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自备案次月享受待遇。(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六)定点管理。参保慢性病患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家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就近选择一家获得门诊慢性病医保延伸服务点资格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取药,两家定点
5、医疗机构共同执行每季度门诊慢性病报销起付线,按照各自医疗机构等级相应的报销比例进行医保基金结算。(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各镇、街道)(七)患者建档。各基层医疗机构对辖区内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进行摸底调查,分病种建立并存档,建立门诊慢性病患者记录并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做到全程留痕、全过程可追溯,并妥善保存,满足医疗质量管理、医保智能监控和医保稽核等需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各镇、街道)(八)健康服务管理。调整优化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根据慢性病患者病情及风险,实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区人民医院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建立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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