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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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为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区是粮食销区,产不足需,消费量大,保障粮食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供应和流通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粮食安全。(二)明确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区政府承担保障本辖区粮食安全的主
2、体责任。区长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仓储设施建设,落实并管好地方储备粮;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培育粮食骨干企业,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三)落实粮食安全部门责任。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确保粮食安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发
3、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综合部门职能,落实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职责,加强粮食安全重大事项的调度协调,做好粮食储备和流通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加强对粮食安全相关工作的扶持和保障;科技部门要发挥科技创新对保障粮食安全的支撑作用,加强粮食新品种培育和增产技术研发应用;农业部门要抓好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良种培育、耕地环境检测治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海洋和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渔业、畜牧、果蔬的代粮、节粮、促粮作用,加快推进“海上粮仓”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抽样检测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食品在市场流通;其他
4、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保障粮食安全的工作合力。二、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提高耕地质量,守住耕地红线。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结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不符合要求的山坡、河滩、煤矿塌陷区从基本农田中划出,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城镇化建设后复垦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引导实施耕地用养结合的轮作制度,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建立和完
5、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实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开展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科学开展荒碱涝洼地整理改造,宜粮则粮、宜渔则渔。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完善并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评价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二)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按期落实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管道灌溉、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加快建成灌溉方式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推动海洋渔业从浅海滩涂向深海
6、、底层拓展,规划建设生态循环型陆基标准化渔业基地和海洋牧场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海洋和渔业局(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加强粮食增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一批粮食绿色增产技术。实施省农业良种工程,集中培育一批突破性作物新品种。以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为契机,加快推广适于盐碱地治理改良的肥、水、种、机等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建立滨海盐碱地标准化粮食作物种植技术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普及新型云农业科技园模式,带动互联网+农业科技创
7、新发展。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强化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实现粮食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四)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创活动,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
8、市场和服务体系。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采取财政扶持等措施,推行“保姆式”“菜单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托管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五)提高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根据上级安排,实施耕地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程,改善粮食生产环境。推广水肥一体化和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粮食生产资源利用效率。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降低农药污染。加强农
9、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三、调动和保护种粮积极性(-)落实完善粮食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和落实粮食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稳步推进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指向性。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位。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二)抓好粮食收购。指导和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根据粮食种植布局和交通条件,科学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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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落实 粮食安全 责任制 实施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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