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docx
《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2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自财资产2018)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级
2、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条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
3、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监督,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市财政局是政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负责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
4、,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三)按规定权限审批资产购置、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负责组织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四)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五)监督、指导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六)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七条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上级和本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二)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组织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负责办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五)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三章资产配置第八条国有资产配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履行职能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等因素,通过调剂、租用、购置、建设、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6、二)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九条资产配置标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按照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自财资产(2018)18号)的规定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和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对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第十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资产配置:(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履行职能需要;(二)资产处置后需要更新;(三)其他适用于资产配置的情形。第十一条资
7、产配置程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一)单位申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申请配置资产的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资产存量等情况以及资产配置标准,按要求编制下一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对缺乏配置标准或与标准不一致的项目,要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详细说明资产配置的依据和理由;(二)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资产配置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的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申请报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审核、批复。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资产配置标准以及单位履职需要、资产存量与使用情况、资产
8、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资产信息数据,审核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审核结果是单位年度资产配置的上限指标。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批复给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批复给所属各单位;(四)纳入部门预算。各申请配置资产单位依据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编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主管科室,作为审核部门预算的依据;(五)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配置资产的,应当向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资金来源等书面资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二条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及开展临时性工
9、作等需要配置资产的,原则上应通过租用方式解决。第十三条配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资产配置后各单位应当及时验收、登记,建立资产卡片和资产账目,并将资产的相关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第四章资产使用第十四条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第十五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市级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举办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风险管控。第十六条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
10、借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确需出租出借资产的,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出租出借原则上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可以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资产。第五章资产处置第十七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有偿(无偿)转让、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第十八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公开、公平、公正;(三)与资产配置、使用相结合;(四)需处置
11、资产应当产权清晰,权属关系不明或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需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五)涉密资产处置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包括:闲置资产;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转移的资产;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需继续使用的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况。第二十条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或主管部门审批,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其中房屋、土地的处置,原则上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并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贡市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 实施细则
![提示](https://www.desk33.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71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