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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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村水电路气信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卜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
2、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城乡融合、服务一体。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贵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
3、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建管并重、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谋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管护主体和货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较好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到2035年,城乡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二、
4、建立明晰的管护责任制度(四)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责任。乡镇政府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乡镇政府要在明确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具体要按照“高标准打造的示范村、旅游村,农户和公共设施较多的人口聚集村、中心村,地处偏远、农户不多的一般自然村”等三类村庄标准,分类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等,建立公示制度。(各乡镇政府负责)(五)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加快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
5、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具体要结合工作职责,分别明确文教养老、医疗卫生、农村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道路维护、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维护、旅游设施维护、有线电视设施维护、供水设施维护、供气设施维护、污水设施维护、供电设施维护、宽带网维护、邮政企业设置的邮政设施维护等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评价体系,推进管护信息化、智慧化,促进各类设施安全有效持续使用。(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数据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发改委、资规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充分发挥村级组
6、织作用。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村组是实施主体,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组织监督作用,带领农民群众,协助和监督各类管护人员,做好村庄环境FI常管护工作。对于应由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如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等代管的,村民自治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七)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自觉接受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监督,确保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院)、养老院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应承担所属设施管护责任。
7、各行业部门专业主体,组织专业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落实受益者责任。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应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也是参与主体,探索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者管理协会,要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农民做好房前屋后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的管护。(各乡镇政府负责)三、健全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九)完善非经营性设施政府或村级组织管护机制。没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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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深化 农村 公共 基础设施 管护 体制改革 指导 意见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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