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三年计划.docx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三年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三年计划.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三年计划为加快培育和推进我县建筑业企业发展,增强建筑业竞争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企业推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建筑产业综合竞争力,增强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4年未,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全县建筑业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培育新增壹级总承包企业2-3家,新增贰级总承包企业6-7家,新成立建筑企业15家以上,各类专业承包企业蓬勃发展。(二)建筑业支撑作用
2、更加凸显。建筑业年产值达30亿元,年产值超5亿元的建筑施工企业1家,年产值超2亿元的建筑施工企业达3家,年产值超1亿元的建筑施工企业10家以上,本地建筑企业市场占有率提升到60%以上,外出产值占比提高到15%以上。(三)建筑业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三、主要任务(一)优化企业资质管理大力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壹级资质企业。允许具有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直接申请该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利局)(二)扩大工程承包范围允许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
3、够提供足额担保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符合上一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二级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具有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项同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资质升级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现有企业资质等级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掌握每个专业资质项的产值、税收情况,分专业资质项进行排名,对基本符合资质升级条件的企业,每年分专业列出1-2家重点帮扶对象,开展
4、上门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扶企业解决升级过程中,在人员、业绩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县本级重点扶持升壹级的企业。每年升级企业不少于3家,每年新成立建筑业企业不少于5家。新成立建筑业企业获得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的分别给予企业或董事长个人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注册当年给予企业年度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80%的奖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1、对新引进的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总部,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对新引进的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建筑业企业总部,一次性奖励20万元。2、凡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在本县
5、年度(按12个月计)或三年内(按36个月计)年均缴纳税收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自建、自购办公用房的,按建设成本(以审计部门审核的结果为准)或购买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按年租金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3、县外施工企业在我县新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且在我县缴纳税收的(不包括只在本地缴纳增值税预缴部分的企业),注册当年给予企业年度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80%的奖励,给予企业高管(人数不超过5人)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以后年度享受我县本地企业同等奖励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非政府
6、性项目投资方将建安工程发包给本地建筑企业,根据其发包合同额内实际支付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按照本地企业实际开具建安发票金额的0.6%奖励支付给发包企业高管或企业(由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县外企业按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接业务时,将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图设计或其他相关业务发包给本地相应资质的施工或设计企业的,根据其发包合同额内实际支付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按照本地企业实际开具建安发票金额的0.6%奖励支付给工程总承包企业。县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工程分包给本地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的(预拌混凝土除外),根据其发包合同额内实际支付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按照本地企业实际开具建安发票金额的06%奖励支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县
7、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以建筑业“龙头企业”、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主体,全面带动中小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体系。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和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发扬“传帮带”精神,至少要与2家三级企业、5家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技术支持、项目合作等方面,帮扶民营建筑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以及PPP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8、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应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到2021年,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占比达到30%以上。(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拓展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鼓励企业向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综合功能的工程总承包方向发展。引导企业多元化经营,向房地产、建材、装备制造、租赁、维护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扩大企业发
9、展空间。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空间,扩大市场份额。对承揽市外、省外项目向企业注册地缴纳税款的,按照年度增加地方留成部分的20%予以奖补。(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应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对建设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县财政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并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设施、园林景观、特色小旗等地采用装配式木结构。在农村地区试点推进
10、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提高建筑品质和居住舒适度。(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九)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模式,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坚决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大力推进统一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建设,全面清理各地区、各行业在招标活动中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编制,不得限定各类依法合规评标办法的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倾向性条款,不得随意调整最高限价;尊重建筑设计规律,改革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培育 壮大 建筑业 企业 三年计划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720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