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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逑雌层黑局臻阿酒臃朝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1.1 编制目的11.2 工作原则11.3 编制依据11.4 适用范围11.5 预案体系22组织体系及职责32.1 组织体系32.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33信息报告与预警113.1 信息报告113.2 预警行动124应急响应154.1 响应分级154.2 响应程序164.3 应急处置措施184.4 扩大应急204.5 信息发布204.6 应急结束205后期处置215.1 善后处置215.2 应急救援评估216保障措施236.1通信与信息保障236.3 应急专家保障236.4 应急装备保障246.6 医疗卫生保障246.7 治安保障257预案管理267.1
2、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267.3预案实施278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8.1 相关应急机构、人员288.2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3583不口608.4危险性分析681总则Ll编制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 工作原则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资源共享、反应灵敏,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3、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阿善左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阿拉善左旗范围内达到应急响应条件的由应急管理局监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本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IV
4、级)的应急处置;(2)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时,根据本预案进行前期应急处置,并及时与上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衔接和应急处置配合工作。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阿拉善左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本预案与阿拉善左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阿拉善左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非煤矿山(含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 专项应急预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组织体系阿拉善左旗应
5、急管理局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机构:局长全面领导本局监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管理工作,有关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办公室(设置在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规定进行事故信息报送。按照领导的指示,对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应急救援工作组:由各科室负责人和科员组成,分别为煤矿工作组(设置在煤矿安监室)、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作组(设置在非煤矿山安监室)、烟花爆炸工作组(设置在危化安监室)、危险化学品工作组(设置在危化安监室)、
6、冶金工贸行业工作组(设置在工贸安监室),具体承办本行业的应急工作。2.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2.1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2.2.1.1 机构组长:旗应急管理局局长副组长: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成员: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办公室煤矿工作组(煤矿安监室)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作组(非煤矿山安监室)危险化学品工作组(危化安监室)烟花爆竹工作组(危化安监室)冶金工贸行业工作组(工贸安监室)2.2.1.2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职责(1)组织制定局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2)负责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终止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3)负责提供相关事故处置方案,统一领导生产安全事故
7、的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根据事故类型成立现场指挥工作组,并派往事故现场,指导、协调、配合事发地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会同旗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6)负责提供救援装备和救援物资信息,协调组织应急救援专家。(7)负责事故现场信息的上传下达。(8)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9)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2.1.3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1)组织制定本局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实施。(2)督促下属各行业主管科室、执法中队制定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并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局日常监管范围内各行业的生产
8、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3)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4)指导、督促各科室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种类和具体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亲自或指派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和现场处置等工作。(6)其他有关工作。2.2.1.4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责副组长除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外,重点牵头处置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2.2.1.5 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办公室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9、(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同时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积极了解现场情况,传达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意见,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要求,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及时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3)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4)配合各行业主管科室,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备案、应急演练、评估、预案修订等各项工作。(5)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2.2.1.6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煤矿工作组:负责提供煤矿行业生产经营
10、单位信息;提供煤矿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基本数据与信息;报告煤矿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会同煤矿行业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参与煤矿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应急救援专家信息报告和组织工作。(2)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作组:负责提供非煤矿山(含尾矿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提供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基本数据与信息;报告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会同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参与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应急救援专家信息报告和组织工作。(3)危险化学品工作组:负责提
11、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信息;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基本数据与信息;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会同危险化学品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应急救援专家信息报告和组织工作。(4)烟花爆竹工作组:负责提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信息;提供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基本数据与信息;报告烟花爆竹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会同烟花爆竹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参与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应急救援专家信息报告和组织工作。(5)冶金工贸行业工作组:负责提供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
12、单位信息;提供冶金工贸行业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基本数据与信息;报告冶金工贸行业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会同冶金工贸行业专家提出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参与冶金工贸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应急救援专家信息报告和组织工作。煤矿工作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作组、危险化学品工作组、烟花爆竹工作组、冶金工贸行业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为九个应急救援专业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疏导组、电力通讯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转移安置组、物资保障组。应急救援专业组的人员及职责如下:抢险救援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相关科室人员、行
13、业专家职能职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现场抢险救援;负责与卫生部门进行协调、联络,对受伤人员的现场先期急救和处置;向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治安疏导组:组长:执法大队队长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职能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秩序和交通管制,组织疏散人员,对必要的区域设立隔离区,保护现场;协同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电力通讯保障组:组长:李成光成员:赵明强孟明锐马蕊职能职责:负责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保持通信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
14、等工作,及时供应、调度事故灾难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及时组织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和调度,使灾后生产能够尽快恢复。宣传报道组:职能职责:负责与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联系;负责事故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工作等。医疗救护组:职能职责:负责医疗资源的调配,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并对伤员治疗情况跟踪;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救护培训和医疗物资储备的监督检查;在紧急情况下向相邻盟市或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寻求医疗支援。事故调查组:职能职责:负责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事故进行调查或配合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善后处
15、置组:职能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督促保险理赔工作;负责遇难人员处理工作;负责其他善后处置工作。转移安置组:职能职责:负责安置点的选址,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工作,协调搞好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及受灾人员吃、穿、住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物资保障组:职能职责:负责安排救灾工作用品、抢险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发放,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2.2.2 现场指挥工作组职责现场指挥工作组是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求,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工作机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由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职责是:(I)指导、协调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
16、作,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2)负责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协调调度工作。(3)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2.2.3 应急救援专家职责根据非煤矿山(含尾矿库)、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各类不同领域,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每三年在全旗范围内聘任,视情况可依托盟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库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专家组职责是:(1)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2)研究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4)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相关应急
17、机构人员联系方式见8.13信息报告与预警3.1 信息报告3.1.1 报告事故程序和时限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驻地应急管理执法监察中队、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上报局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办公室。(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事故有关情况,并向局行业分管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进行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本级人民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盟能源局)(24小时值班电话)。各驻地应急管理执法监察中队、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旗局的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旗局上报至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盟能源局)的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必要时可
18、越级上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3.1.2 报告事故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2 预警行动1.1 .1预警信息1.2 .Ll信息来源预警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局内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监测系统数据;(2)重大危险
19、源监控体系监测数据;(3)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4)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交通管理部门的易燃易爆物品运输事故预警信息;(5)环保、气象等其他有关部门传送的相关预警信息;(6)上级主管部门传达的预警信息。3.2.L2信息传递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危险源出现事故征兆的预警信息后,局应急救援协调办公室应立即向局行业分管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进行报告。主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评估事故灾难的预警信息,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按事态影响分为两种形式:(1)事故后果不会影响事发地周边环境当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危险源出现事故征兆的信
20、息,经分析后,事故灾难后果不会影响事发地周边企事业单位及过往行人车辆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研究确定处置应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发出预警信息,采取相应预警行动。(2)事故后果可能影响事发地周边环境当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危险源出现事故征兆的信息,经会商、分析后,事故灾难后果可能影响事发地周边周边企事业单位及过往行人车辆等,采取相应预警行动,同时向受影响区域民众、企事业单位和管辖单位发出预警信息,必要时可提请旗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3.2.1.3信息跟踪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办公室要及时跟踪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发展态势,及
21、时调整预警发布的信息。3.2.2预警行动(1)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的范围等,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时向全局发布预警信息。(2)各科室要做好应急准备,积极响应,必要时根据事故类型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工作组赶赴现场参加救援。(3)启动预警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立即与事发地所在人民政府进行沟通,了解应急救援装备需求情况,督促就近征集应急救援装备。(4)对应急所需但当地无法解决的应急救援装备,要迅速在事发地周边征集、组织,并协调组织调运。4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1.1 事故分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
22、者直接经济损失,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级(较大)、IV级(一般)。(1)特别重大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IOO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In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
23、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4.1.2 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二级,I级(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级(一般事故)。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本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导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I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旗政府,同时向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盟能源局)进行汇报。在盟应急管理局(盟能源局)尚未启动救援预案前,按
24、照旗局应急预案的要求,先行组织力量进行响应。4.2 响应程序本预案启动后,按下列内容和程序开展应急响应。421旗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救援协调办公室报告事故概况。4.3 .2应急救援协调办公室(1)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迅速呈报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2)传达盟行署、盟应急管理局(盟能源局)、旗政府等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至相关科(室)、事故发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3)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应对工作;(4)向旗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5)开启安全生产专家库,调集行业安全生产专家为参与救援做好准备工作;(6)做好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
25、作。423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1)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了解并跟踪事故抢险进展情况;(2)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相关主管科室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按照旗委、政府和盟局领导指示精神,协助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协调外部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参加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联系协调救援装备和救援物资;(4)可依照旗人民政府的指示要求,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替代生产经营单位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5)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4.2.4现场指挥部特殊情况下,由旗局先行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抢险救援
26、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应急响应。(1)听取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并作出有关判断;(2)根据了解的事故具体信息和实际情况,派人进行侦察或核实;(3)迅速成立有关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做好抢险救援、保卫警戒、医疗救助、后勤保障、善后赔偿等工作;(4)严格依照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救援进展情况,随时修订、完善、调整救援紧急措施,严格指导按照完善的救援措施进行科学施救。(5)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4.2.5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组了解事故情况,与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衔接,参与做好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工作。4.
27、2.6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作组、煤矿工作组、危险化学品工作组、烟花爆竹工作组、冶金工贸行业工作组(1)立即掌握跟踪事故发生、发展情况,及时报送局领导;(2)及时提供生产经营单位信息、事故救援基本数据与信息;(3)及时查询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资料;(4)及时研究提出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意见;(5)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现场指导工作。4.3应急处置措施(1)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险化学品处置
28、区域、火灾、水害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2)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3)救援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方案和组长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人员迅速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4)现场指挥向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盟应急管理局(盟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5
29、)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6)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7)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后,在经专家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要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祥见8.2。4.4 扩大应急一旦超出局应急处置能力,由现场指挥部报请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向旗级应急机构请求支援。4.5
30、信息发布相关科室提供信息稿件,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由宣传报道工作组统一发布或报送,事故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准确。4.6 应急结束通过应急处置,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或遇难人员全部找到,确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到消除,由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应急救援终止。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1)应急救援结束后,应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清理和事后恢复、污染物处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征用补偿等工作。(3)局内对应的救援小组应及时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投保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4
3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妥善安置、补偿和慰问受伤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5.2 应急救援评估(1)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局现场指挥部或工作组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整理好抢险救灾的所有记录、图纸、文件等资料,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救援能力,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改进局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指导局监管范围内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2)事故发生单位所在的行业主管科室,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情况进行总结,作为对今后对类似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学习、培训资料。(3)
32、由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现场指挥部和行业管理科室对事故预警、信息报告、救援处置措施、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供应、医疗救护、交通管制、信息发布等各环节救援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报告,由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报告组织相关科室及人员,重新修订局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备案。6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各应急工作组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旗应急管理局值班、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旗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电话保证畅通,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8.1。6.2 应急队伍保障(1)
33、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队伍调度工作机制。(2)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主要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应急消防部队负责。(3)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救援大队等大型企业的矿山专业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协作单位。(4)依托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队伍提供救援支持。(5)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见附件8.3.2o6.3 应急专家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建立各行业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制度,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专家库的任期和预案期限一致,到期后重新确定应急救援专
34、家库名单。应急救援专家名单见附件831。6.4 应急装备保障(1)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局内各行业主管科室定期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局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办公室及行业主管科室配备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手持GPS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由专人保管,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援人员配备基本物资保障。(3)苏木(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保证必需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实现救灾物资的动态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地方社会物资。(4)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库,掌握社会有关重点应急装备类
35、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应急物资调用、补偿工作机制,保证应急救援需求。有关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负责人见附件833。6.5 应急经费保障应急经费列入旗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主要用于应急平台体系、应急装备建设,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以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由局财务统筹管理,专款专用。6.6 医疗卫生保障应急救援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卫生管理部门,如需要医疗卫生机构赶赴事故现场时,积极协调医疗卫生机构配合事故救援。有关医疗联系方式见附件834。6.7 治安保障应急救援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地的苏木镇政府及公安机关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影响
36、范围内的重点地区、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7预案管理7.1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1)宣传各科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及处置能力。(2)培训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明确应急程序。(3)演练、评估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7.2 预案修订本预案原则上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2)
37、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5)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6)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7.3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1 相关应急机构、人员8.1.1 阿拉善左旗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应急救援专业组分组姓名(负责人)煤矿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相关科室人员、行业专家汩安疏导组组长执法大队队长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电力通讯保障组组长成员宣传报道组组长成员医疗救护
38、组组长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善后处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转移安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物资保障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相关科室人员、行业专家治安疏导组组长执法大队队长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电力通讯保障组组长成员宣传报道组组长成员医疗救护组组长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善后处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转移安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物资保障组组长行业分管领
39、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危险化学品工作组、烟花爆竹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相关科室人员、行业专家治安疏导组组长执法大队队长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电力通讯保障组组长成员宣传报道组组长成员医疗救护组组长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善后处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转移安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物资保障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冶金工贸行业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相关科室人员、行业专家治安疏导组组长执法大队队长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电力通讯保障组
40、组长成员宣传报道组组长成员医疗救护组组长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人员善后处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转移安置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物资保障组组长行业分管领导成员相关科室主任注:应急救援专业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物资保障组8.2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8.2.1 煤矿现场处置工作要点阿拉善左旗范围内煤矿企业多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事故多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爆炸事故、煤尘爆炸事故、机电运输事故、透水事故或水害事故、火灾事故、冒顶、滑坡或泥石流事故。8.2.1.1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处置要点(1)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41、,不得停风或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网络、设备、设施破坏,应尽快恢复或设临时风障、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2)要慎重考虑灾区是否停电这一重大决策。如果停电不会引起水淹危险,应远距离切断电源;如果有被水淹危险,则应加强通风,特别要注意电器设备处的通风;更重要的是必须考虑到停关电是否会引起瓦斯燃爆,一般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并应严密监视瓦斯浓度变化并防止一切火花产生。(3)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应查清灾区人员数量及其分布,通风系统及其设施破坏情况,突出源位置与突出堆积物状态,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用量程O100%的瓦斯检定器检查),及灾害威胁区域。如无火源,应
42、抢险积聚瓦斯,变灾区为非灾区;如有火源,应在认定无瓦斯爆炸危险的前提下进行消除火源工作。(4)处置事故时,禁止停风或减少风量。恢复突出区通风时,要设法用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排风井口50m范围内禁有火源,并有专人监视。(5)进入灾区,除用010%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浓度外,还必须用量程为0100%的瓦斯检定器监测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同时用氧气检定器检查氧浓度,以防止瓦斯上升或下降到爆炸界限,出现衍生事故。组织有关人员弄清有关情况,制定处理灾变方案。(6)侦察中发现活人,应为他们佩用隔离式自救器或全面罩式一小时呼吸器,引导出灾区。对被突出物堵截在内的人员,应先利用压风管或打钻孔供空气,再组织人员
43、清理或开掘绕道救人。(7)瓦斯突出后的灾区要有专人站岗,严禁未佩带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灾区。(8)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应采取综合灭火惰气灭火措施。瓦斯突出引起风井口火灾时,应先采取从总进风巷中建筑密闭等隔绝风量的措施,防止井下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同时集中力量扑灭火灾。如瓦斯在井下引起火灾时,应严格监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防止高浓度瓦斯降到爆炸界限而发生爆炸。扑灭火灾后,要认真清除阴燃火种,以防后患。8.2.1.2 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达到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一般来说,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中行进,对保持救护队
44、的战斗力,减少队员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爆炸后,进风巷道跨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可是,这一带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人进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灾区人员撤退路线。(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但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可能再次引起爆炸。(3)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特殊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
45、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反风。但对此必须十分慎重。不经过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事故扩大。(4)清除灾区的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和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它能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办法。(5)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一时难以扑灭时,应控制火势向遇险人员所处位置蔓延;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无法救出活人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用综合灭火法灭火,待火灾熄灭后,再找寻遇难人员的尸体。(6)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灾区,救护队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应严密监视通风、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连续爆炸中的时间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往返时间。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否则,难以保证救护队员的自身安全。在抢救事故中,要防止扩大事故,增加伤亡,决不允许用活人换死人。(7)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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