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覃光源、覃明相、盘鸿永、盘绍平“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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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圃镇覃光源、覃明相、盘鸿永、盘绍平“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享受我市政策优惠)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黄圃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黄圃镇雁西一路3号的覃光源、覃明相、盘鸿永、盘绍平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土地权利人覃光源、覃明相、盘鸿永、盘绍平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黄圃镇雁西一路3号,北至信裕路,南至广东四季福燃气具有限公司,东至雁西一路,西至金治电器有限公司,用地面积0.9976公顷(9975.5平方米,折合约14.96亩)。(二)符合我市相关政策情况改造地块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
2、规划中为非建设用地,但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第(一)条“对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改造方案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优惠”要求。经核查,用地面积0.9976公顷(9975.5平方米,折合约14.96亩)符合享受我市政策优惠要求。(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粤(2020
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和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为土地权利人覃光源、草明相、盘鸿永、盘绍平自2019年9月开始使用。(四)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地块内现有4栋建筑物,建成于2006年,为覃光源、覃明相、盘鸿永、盘绍平自2019年9月开始使用。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现有建筑面积5580.99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56,作工业厂房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120万元,年税收为15万元。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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