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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效果,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心组理论学习是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有力保证。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第三条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
2、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时学习和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第四条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根本目的是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单位(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中心组成员由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含副校级)及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第六条中心组设组长、
3、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组织、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第七条中心组学习计划经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负责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第八条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九条中心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4、进行。集中学习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学习研讨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制订学习计划,自学参考书目,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第十条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一月一次,每次学习不得少于两小时。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中心组学习可自行调整。集中学习之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第四章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第十一条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重大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以
5、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十二条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质量,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每次会议要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并拟好发言提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报告会、网络等渠道进行学习。第十三条中心组每年年初或学期初要制定学习计划,作出学习安排,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到2篇教育研究、思想政治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第十四条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以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第十五条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党委宣传部要通过学校网站、广播台和校报等校内媒体,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及时把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告知广大师生员工,发挥示范作用。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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