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TYSCSGYA2018预案版本号2018-01通榆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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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TYSCSGYA2018预案版本号:2018-01通榆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单位:通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L2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1.5 应急响应分级1.6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框架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 组织体系2.2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2.3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2.4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2.5 应急状态时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预警预防机制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3.2 预警预防行动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指挥和协调4.3 紧急处置4.4 医疗卫生
2、救助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4.6 群众的安全防护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8 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4.9 新闻报道410应急结束4.10 处置5.1 善后处理5.2 保险5.3 总结5.4 险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支援与保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6.4 宣传、培训和演习6.5 监督检查7、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奖惩与责任追究7.3 制定与解释部门7.4 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有关部门、乡镇(场)、街道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职责,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3、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
4、T9007-2011)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安全。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人身安全。(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场)、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有关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关行业部门应当与县政府密切配合,按照属地为主原则,实施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事故灾难处置以地方政府为主,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
5、自救作用。(4)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场)、街道要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思想、物资、经费、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5)依靠科技,提高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6)动员
6、群众,增强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加强培训和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1.4 使用范围(1)工矿商贸企业各类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设工程、工业生产加工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2)交通运输特别重大事故。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3)公共设施、设备特别重大事故。主要包括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事故,以及电网安全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生产事故。1.5 应急响应分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
7、级别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级响应、III级响应和IV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级响应:(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级响应:(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
8、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超出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跨市(州)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省政府或省安委会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级响应:(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超出县(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发生跨县(市)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市(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IV响应。1.6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
9、急预案体系框架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体系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各乡镇(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成。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并负责管理实施。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由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制定并负责管理与实施。各乡镇(场)、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乡镇(场)、街道组织制定、管理与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主要明确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指挥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各专业应
10、急救援机构和应急资源的职责,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行动整体的计划和程序。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明确特定领域或类型事故灾难的应急行动方案、应急保障方案。主要包括铁路行车、水上交通、电网大面积停电、信息通信等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行业部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部门处置事故灾难的行动方案、技术方案。各乡镇(场)、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本地应急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相应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计划、程序,是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是本单位应急救援的行动计划和技术方案。事故灾难发生时,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各乡镇(场)、街道
11、和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 组织体系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各乡镇(场)、街道及各行业部门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有关类别事故灾难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县安委会,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县安委会办公室,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负责有关领域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的有关行业部门。各乡镇(场)、街道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乡镇(场)、街道确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
12、等。2.2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2)决定启动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系统,实施协调指挥;(3)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各行业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2.3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县安委会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指挥工作。主要职责:(I)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检查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2)负责全县安全生
13、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的应急准备情况;(3)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和信息的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队伍、专家、预案、技术装备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网络;(4)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演习和交流。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评估工作;(5)提出组成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建议;(6)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事故抢救;(7)承担县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应急救援的其他工作。
14、2.4 有关行业部门(机构)职责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县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同时报县政府应急办、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建立健全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保障措施,做好与其他部门应急预案实施配套的辅助性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县政府应急办及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2.4.1 有关类别事故灾难的应急协调指挥部门。(1)工矿(非煤矿)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由县安监局会同县政府负责协调指挥。(2)建设工程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城市公用事业特别重大事故等应急救援由县建设局
15、会同县政府负责协调指挥。(3)道路交通、火灾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由县公安局会同县政府负责协调指挥。(4)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由县交通局会同县政府负责协调指挥。(5)农机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由县农机局会同县政府负责协调指挥。(6)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由县市场监督局会同县政府负责协调指挥。(7)通信、信息网络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由县经济局会同县政府负责协调指挥。242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与职责。(1)应急通信保障由县经济局负责组织协调。(2)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武警部队协助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3)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4
16、)部队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灾等工作由部队组织、指导。(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运行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保障。(6)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县民政局、发改局、经济局和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7)应急救援所需要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县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8)事故灾难后有关工商保险等相关事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9)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由县气象局负责提供。(10)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11)信息发布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管理局负责统一协调。2.5 应急状态时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51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县安
17、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县安委会有关成员组成,县安委会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2.5.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特别重大事故发生时县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县政府领导为总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力量均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力量提供工作条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3预警预防机制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县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报告规范,建立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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