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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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印发扬州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2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扬州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8日扬州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更好地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卜进步构
2、建高质设充土法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全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围绕加快“三个名城”建设,满足居民和游客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超5.55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约1.05万个,专用及其他充电桩约4.5万个;到2027年,全市充电桩保有量约11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约1.6万个,专用及其他充电桩约9.4万个。实现6个全覆蛊,城市公共领域各类停车场、居民区固定车位、机关事业单位院落、A级以上景区、农村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二、垂点任务
3、(一)加快公共停车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及大型公共建筑(含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办公楼、公寓等)停车场公共快充设施建设,按不低尸小型客车停车位20生的比例要求配建充电设施。充电设施首选在公共停车场的地面停车位集中建设,无地面停车位或停车位不足的,首选在地库设置地下停车场功能的第一层集中建设,不应布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下。充电设施的施工建设应当符合相关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并满足消防管理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既有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到2027年底前,配建比例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20%,其中快充停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限到2025年底前,应完成既有停车场改造任务数的50%
4、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交通产业集团、国网扬州供电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二)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对于新建小区,严格执行关于加快扬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扬发改能源发(2021)319号)的配建要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按每个交流充电设施不低于7千瓦预留小区变电容量:,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要严格落实项目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有关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对于老旧小区,研究制定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对纳入年
5、度改造计划的小区,应明确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运。对于居民申请自用桩,按照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白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相关指导意见执行,对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对符合供电增容条件和消防等相关标准的充电桩建设改造,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支持,对无正当理由阻挠充电桩建设改造的行为,要予以严前查处。对于专变供电居住区内用户提出充电桩报装申请的,由专变产权单位做好用户接电服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救援支队、国
6、网扬州供电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具体落实)开展居住社区有序充电和“统建统眼”试点示范。市住建局研究制定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设施“统建统服”实施方案,明确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相关要求,在停车位资源、电容资源比较紧张的既有小区,打造一批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示范项目:对居住社区内部自身客观条件不满足改造建设的,鼓励进一步挖掘资源,选取支持在居住社区内公共场所或居住区附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市工信局推动交通产业集团完善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监测平台的相关功能,做好与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电力服务平台的对接。到2025年底前,打造10个“统建统服”居住小区试点示范:到2
7、027年底前,居住社区固定车位充电设施实现应装尽装。(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交通产业集团、国网扬州供电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具体落实)协调做好电力接入和报装办理。完善居民充电桩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在“苏服办”APP、“我的扬州”APP集成居民充电桩用电报装功能,通过“掌上一次申报、后台协同办理、信息集成共享”的形式,实现“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全流程“掌上办”。国网供电公司配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电力现场勘察,明确接入路径,编制供电方案。居住社区管理单位为充电设施安装施工提供必要协助。(市数据局(政务办)、住建局、国网扬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三)加快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充电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经济实用、快慢结合”原则,建成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建设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不含立体停车场)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优先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智能有序慢充桩,原则上至少配备小型客车停车位(不含立体停车场)10%的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到2025年底,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充电设施全覆盖:到2027年底,完成配建比例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交通产业集团、国网扬州供电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
9、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四)加快旅游景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内A级旅游景区应结合实际按需建设充(换)电设施,鼓励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换)电区域。到2027年底,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充(换)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20%;其中,2025年应完成任务数不低于50,(市文广旅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交通产业集团、国网扬州供电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五)加快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的充电设施“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通新能源汽
10、车下乡“最后一公里”。引导充电设施资源更多投入农村,鼓励申报充电设施建设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加快在人口集聚度高、车流量大、电网路网配套好的县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机关、村委会等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大功率快充站,优先在大型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以及农产品物流基地等布局快慢结合的充电设施。将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村村通工程”,保障乡镇、村居民的接桩需求。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提高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村配电网增容提质。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充电设施“村村全覆盖”:其中,2025年应完成任务数不低于5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交通产业集团、国网扬州供电公司配合,各县
11、(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具体落实)(六)升级城际公路充(换)电网络。加快对城际公路充电设施的改造升级,提高配建比例和标准,充电最大输出功率16OkW及以上的充电设施原则上不低于50%。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的扩容和升级,提前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投放移动充电设施,应对重大节假日期间高峰时段充电需求。到2027年底,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充(换)电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2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内充(换)电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佻,其中,到2025年应完成任务数50%以上。(市交通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交通产业集团、国网扬州供电公司配合)(七)加快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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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 政府办公室 关于 印发 加快 构建 质量 基础设施 体系 实施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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