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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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10篇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10篇】对于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你会写吗?来看看吧。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本人整理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篇1)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注册1 .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2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3 .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二.请假制度学生因事
2、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三.转学1 .由学生家长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二中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招办联系,经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2 .外省市转入本市,须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成绩手册、学籍卡、健康卡等,向区招办申请入学,经核准后安排入学。接受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纪。3 .本校学生转出时,必须得到转进学校开出的证明,保证学籍落实,此后本校再开出转学联系单。四.退学1 .以下
3、条件者须家长书面申请,申请中须写清确保以后不在返校,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区招办批准,方可退学。由学校发给律业证书。(I)长期患病,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学习者。(2)出国定居者。2 .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出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经学校报请区招办批准,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五.休学、焚学1 .学生因病无法学习者,须由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备案,发给休学证明。2 .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3 .因出国要求休学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可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后未复学
4、者注销学籍。4 .学生因病休学申请复学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校核准后方可复学。六.留级1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不得补考,即予留级。2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四门以下者,经补考后,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3 .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篇2)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敬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为使我校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公开、公正,便于班主任老师操作,特此制定本规定。一、关于休学1、任何老师不得主动向家长建议学生休学,不得为学生休学弄
5、虚作假,此项将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2、确需休学的学生,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表”,家长填写有关内容、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休学申请表”及病历、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发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受理后由德育处考察签字,分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3、每个年级休学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人数的1.5%,超过的名额需报请校长室批准。4,毕业年级须在三月底前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可办理。二、关于复学1,休学的学生需凭本人复学申请、医院证明和休学证明,且休学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及学,由教务处受理,填写复学申请表”,报请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2、原
6、则上休学学生不可以提前复学。3、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复学学生,任何老师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复学学生。三,关于转学、借读凡需转学、借读的学生提出申请后,首先由敬务处受理,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格,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后报请校长批准签字,办理有关缴费手续,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转学、借读的学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师也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转学、借读的学生。四、关于插班通知书插班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作为存根,一族给学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篇3)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
7、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4、学生的学蓊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二、转学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8、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第一并转出。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三、休学、灵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I)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展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3、学生休学以一年
9、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夏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四、留级: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篇4)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号召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努力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严格控制极学率,我校特制定如下几点规定:一、学籍在校学生一律以市教委中教科审计时认可的为准,具有本校的学籍的学生才有领取毕业证书的资格,其余在校学生一律为借读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二、转入凡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家长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部队转业复员证明式家庭户口迁移证;原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户口属于我校范围内的地段:市教委中教科同意接收的证明:学生必须向我校交验全部转学材料,包括学生档案、各门会考成绩报告等。对于不符合转学的学生一概不收。三、转出对于确因家长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住地变更或因特殊情况,需投靠外地亲属的学生,由本人家长(或监护人)申请,交骁转入学校盖章的转学联系表,经我校
11、政教处主任在转学联系表上注明盖章,再开具转学证。四、休学学生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转长时间治疗,需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签字,附上医院的收款发票,交政教处批准,上级市教委批复,可以休学,并发给休学证书,休学一次为一年。五、复学学生休学一年期满后,方可于学年或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出复学申请,经政教处审查批准,可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已恢复健康,可以坚持正常学业。才能复学。六、退学义务教育期间,无极其特殊原因,未经枇准,不允许退学。学生因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学习,学年无故旷课累计七十二节作退学或自动退学处理。凡退学学生,注销学号,不再恢复学
12、籍,受处分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发退学证明,不发其他证书。七、留级学生补考后,仍有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可予留级。学生留级应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校枇准,一个学生在一个学校期间只能留级一次,初、高中毕业年级不予留级。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M5)1.本校服务区内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2 .对非本服务区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本校借读的,凭转学证明和档案同意插班并注册后即取得学籍。3 .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填写。成绩品德评语交教务处保存。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要及时归档。4 .对取得学籍的学生统一编定学号。每生的统编学号
13、编定后不作变更,直至该学段结束。各类表册均应以统编学号为序。5 .学生有关情况填入各类表格后,传送到教育局。6 .学生因其它适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7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县级人民医院出具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休学,复学时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编入相应班级别学习。8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为旷课;在上课后才进教室为迟到;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为早退。9 .每节课由负责考勤的班干部点名登记,考勤情况每周由班长交教务处。学期结束时,把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
14、10 .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教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因急事或房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I1.学科成绩考核期未考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入学籍表。12 .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评为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发给奖状,以资鼓励。13 .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14.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统合格者,准子毕业;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
15、以肄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篇6)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委关于大庆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招生和学籍:我校每届新高一招生必须按照市教委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初中档案及当地户口在一周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二、学生档案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小学升初中考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2)初中学
16、生学籍簿(加盖市(县)学籍章);(3)初中学生卡片;(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6)学生体格检查表;(7)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市(县)学篇章);(8)小学档案中所有材料。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三、请假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四、旷课及处理一学期内连续或累计旷课达半个月者,经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仍不到校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五
17、、休学和复学学生因病一学期以上不能到校上课的,须持家长申请书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休学手续。家长申请须由班主任教师签字,学校同意休学,出具休学证,教学副校长在休学证上签字,交给学校主管学籍人员。学校主管学籍人员每月到市教委为学校近期休学的学生办理一次休学备案手续(须携带休学学生家长申请、休学证及学籍档案休学一次一般为一年,极特殊情况休学半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要申请办理延期休学手续,其程序与办理休学手续相同。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休学期满需要复学时,须办理受学手续(因病休学的复学时应交健康证明),经市教委审批后,编入休学时的同一年级学习。休学期满后,超出一个月未办理复学或延期休学手续
18、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并通知学生及家长。休学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毕业年级学生的休学要严格掌握,无极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休学的学生,学校要将其病情填入学生体格检查表。六、转学1、转入凡符合教委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教委申请转学,经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2)转入前须由保卫科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 3)转入后须填写合同书,如违反合同立即清退。 4)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5)手续不全或夫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6)学校不收借读生。2、转出凡有转出学生
19、必须先由家长写出转学审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教务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七、退学、开除学生因故申请退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区政府的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批准,市教委批准备案后,办理退学手续。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篇7)一、建立学籍档案(一)学籍档案建立。所有学籍,实名管理。初中一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打印学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家长或学生填写顺德教育系统在校生数据采集表,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提供
20、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二、学籍异动管理(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一)严格控制班额。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区教育局统一设置),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拒绝办理转学申请,转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三)规范办理时限。初一初二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初三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
21、不接受转学申请。(四)转学办理程序。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1、区内转学。(I)家长到学生现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现就读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入学校发出申请。(3)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2、区外转入。(1)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2)学校对具有顺德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应无条件接收。招生计划已满,由街道教育局统笫安排。(3)家长来学校教务处领取填写顺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22、教务处审核盖章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4)家长凭申请表回原学校及原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办理转出学籍手续。(5)如有需要到街道教育局完成程序性盖章。3,向区外转学。(1)家长到教务处领取填写顺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盖章。(2)家长携带表格向区外接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依照当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最后凭当地接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申请表回我校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我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五)休学办理程序。学生在学期间,因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必须离校一段时期的,由家长凭县(区)一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
23、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备案相关材料,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更改学生信息。同时,学校发给学生休学证明。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到期不能复学的,应申请延期,办理续休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六)复学及退学办理程序。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复学,复学时学校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九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自动放弃学籍情况。不明去向或已转学离校一周的学生,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予以注销。三、毕业证书验发区实行学籍管理实名制验发初中毕业证书工作。学校审核初三学生毕业资格,将毕业学生名册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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